難得的休假日,下午我和安成一起到附近國小操場運動。我拿著捕手手套蹲下來,看著正在替手臂熱身的安成說:「喂!投輕一點,雖然手套是捕手專用,可是別忘了我沒有護具啊!」
「好啦!我不會用全力。」語畢,安成雙手高舉過肩,抬起右腳左手伸向後方做出揮臂動作,「來囉!」手指一扣,球從手中脫出,快速朝我飛了過來。
「啊!」或許是第一球的關係,安成投的很偏,即使我伸長手臂仍然沒有辦法接到球,球一路滾到後方的溜滑梯旁。
「喂!就說投準一點嘛!」
「抱歉抱歉。」
「唉!」我無奈地起身走到溜滑梯旁邊撿球,看見一名母親正準備帶自己的小孩回家。
「寶貝!要回家了。」那名母親溫柔的叫喚著。
「等一下,再溜一次就好了。」女孩站在溜滑梯上懇求媽媽。
「好,這次是最後一次囉!」她沒有辦法,只能答應女兒要求。
女孩溜下溜滑梯,開心的放聲大笑。媽媽走過去牽起她的小手說:「該走了,再不走小心被壞人帶走喔!」
「不會,我會把壞人全部趕跑!」
「呵呵!寶貝這麼勇敢啊!」
「當然囉!」母女倆手牽手走出校園,我看著她們的背影,感覺有一個東西從腦海中閃過,但我沒有辦法抓到。
「哥!快點,等等就要晚上了。」站在操場中間的安成催促道,我隨便回應後趕緊跑了回去。
到底……是什麼?這股疑惑在心中揮之不去。
吃完晚飯,我不像往常一樣和安成一起看職棒比賽,反而匆匆回到房間打開筆電。今天那段母女的對話讓我不斷反覆思考,尤其那名母親說的那句話,「小心被壞人帶走」是指怕小女孩被誘拐,想到誘拐的話,最近唯一一次接觸到這個名詞就是余曉樂姪女那起命案了!根據資料顯示,該名兇手似乎尚未繩之以法……
光是空想沒有用,我決定動手上網查詢。點開瀏覽器,動手輸入2011年誘拐案件,果不其然出現五個不同的新聞報導,時間約莫落在2011年年末,所有報導裡時間最晚、也是最後一起案件便是余曉樂姪女的命案。
「所以當時這五起案件的兇手都是同一個人嗎?」我滾動滾輪將網頁往下拉,突然找到某社群網站的貼文,我點開來看,原來是小紅得知余曉樂姪女慘遭殺害後上網抱不平的文章。文中他表示對於這件事感到難過之外,並希望警方快點將兇嫌繩之以法。
「真是難過……」看著小紅的文章,字字句句表達出深切的悲傷以及憤怒,不知不覺中我也氣得雙手握拳,眼淚差點就要流出眼眶。我抹了一把臉之後,打算關掉網頁繼續找尋其他線索。當我將游標移動到叉叉圖示上時,我發現小紅粉絲團的圖案,是一隻畫的相當可愛、面帶微笑的貓頭鷹。
「這隻貓頭鷹怎麼跟我那天看到的……等等!Linda粉絲團的圖片該不會是……」我動手搜尋Linda的粉絲團,果不其然出現在眼前的圖片正是一隻可愛的貓咪,而這隻貓咪是Linda的寵物。
看到這裡,我終於恍然大悟,了解了整件事的來龍去脈。
隔天一早,我來到警局找負責資料室的學長,將這些天來跟他借回家看的資料全部歸還給他。
「怎麼?解決了嗎?」
「差不多啦!」我勉強擠出笑容,「我先回家了,掰掰。」
「嗯,掰。」
離開警局,我大口吸了一口氣。
沒想到我居然遺漏那個超級重要的線索,在那個奇怪的夢中,最後的血字由「我不喜歡你」變成「我有一點欣賞你」,我一直將注意力放在這裡,忘記當小紅拉著Linda逃出死巷時,他們站位順序改變了,依序是小紅、Linda、茵子倩、游郝民,最後一位才是「小凱」。
沒錯,我全部都想起來了,那名小紅的朋友「小凱」就是我,康豐愷。
張天浩死後我很同情余曉樂的遭遇因此常常和她聊天,某次我不經意看見她接送姪女下課,她姪女可愛又漂亮的外表完全吸引了我的注意。於是我背著余曉樂私下偷偷追求她,沒想到她的姪女發覺到我的意圖後,不但直接拒絕我,甚至威脅我說她要告訴余曉樂,這種事怎麼可以讓她知道!這可是我們之間的祕密。
於是我先假裝和她道歉並答應請她吃飯賠償,當天偷偷將她約到郊區一棟我事先調查過的無人居住的透天厝,在那裏將她殺掉。這件事本來應該沒有人知道的,但某天和小紅喝酒時,不小心把所有事情都說了出來。雖然我懇求過小紅不要把這件事說出去,並且答應他剩下的債務會靠自己解決,但是他仍然沒有辦法接受,甚至私底下偷偷告訴其他人,希望大家一起勸我自首。原本我是打算把這件事嫁禍給當時連續犯下拐殺案件的兇手,沒想到自己卻因為喝醉酒破壞了計畫……
我不想要坐牢!我不想毀了我的未來!
在余曉樂知道我是殺害她姪女的兇手後,當天晚上我潛入到她家將她殺害,並將現場偽裝成自殺。一個星期後,我也殺掉了她的大學同學,自從天浩死了之後余曉樂常常跟他往來,我猜他應該也從余曉樂這裡得知了所有事情,所以不能將他留下!
小紅知道全部事情後打算報警把我抓走,怎麼可能讓他得逞?6月24日半夜我故意約他出來談判並失約,趁他不注意時在他的車子上動了點手腳。在回程途中,由於油門以及煞車系統失靈失控開到對向車道慘遭砂石車撞擊身亡,在一旁目睹這一切的我沒有報警,只是默默的走到事故現場,不理會被夾成肉片、卡在扁掉的車頭裡的小紅,自顧自的動手消除了自己動手腳的痕跡。差不多的手法,藉著Linda買晚餐期間偷走她的安全帽,並且在機車上留下我利用電腦合成製作出來的貓咪死掉的照片,旁邊順便貼上紙條寫道:「我已經殺死了妳的貓咪。」
情緒容易受到影響的Linda抄小路想趕快回家確認自己愛貓的安危,因為沒有注意路況遭到來向車輛撞擊當場身亡。另外胖仔和美茵的死我想也不用多做說明了,簡單來說也是被我設計殺害的。而那具在火燒車裡發現的焦黑的屍體其實是一名討債人員的屍體,當天我確實被討債人員擄走載到了郊外,他們痛打我一頓後打算放火將我燒死。趁著火勢尚未變大,我利用自己習慣隨身攜帶的小工具將綁住雙手的繩子剪斷後,並偷襲留下看守我的討債人員,將他打暈後塞到車裡,然後把我身上一些容易分辨東西全都拿了下來戴在那個人的身上。最後結果我不用多說了吧?
雖然一切都處理完成了,但是我害怕案件被翻出來重新調查,最好的方法便是讓這些案件石沉大海,於是我決定考上警察,如此一來若有人想重啟調查,我便能夠第一時間發現並阻止。但是,這個完美的計畫卻出現了危機。
成功殺害胖仔之後,那晚在騎車回家的途中為了閃避路邊竄出的野狗,撞上了一旁的電線桿,當場便陷入昏迷。雖然傷勢不算嚴重,但我的頭部受到傷害,失去了一部份的記憶。出院後回到家中,我照著自己原先預定的計畫考上了警察,並且非常幸運的調發到屏東,然後在偶然的一個夜晚,藉由那個奇怪的夢境引領我找回這份「重要」的記憶,讓我得以在所有秘密被發現之前,繼續執行我的計畫。
而這時的我敢肯定那天在路上看到的貓頭鷹以及貓咪,絕對是我自己的幻覺!不過真多虧這些幻覺,不然到現在我可能還沒恢復記憶。
總而言之,所幸在我當上警察之前警方沒有發覺其中的不對勁,並全部案件列為一般的車禍以及自殺案件。呼!真是鬆了一口氣。不過那名協助我的學長……必須除掉才行。
看著康豐愷逐漸離去的背影,余從天站在警局門口,默默的點燃一根菸。
「證據齊全了嗎?」局長從局裡走了出來,一見到從天便馬上開口詢問。
「差不多了,當初調查內容缺漏的地方他自己已經替我們補齊了。」從天輕輕吐出一口濃煙,「我想他已經恢復了記憶,剩下的等到訊問時他自己會說出來。」他非常瞭解康豐愷的個性,他雖然聰明,卻受不了自己完美的計畫被戳破,就像一張魚網,只要開出一個小洞,便網不住所有經過的魚兒。
「嗯,這樣啊……」局長微微點頭之後走回局裡,提高音量下令道:「全員準備前往康豐愷同仁家中進行逮捕!」
「是!」
從天回頭看了一眼局內忙碌準備的同仁們,熄滅了手中的煙抬頭望向天空。
「曉樂,哥哥我終於替妳報仇了……」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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