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天你翻開新聞,看見昨天剛通過的新法例,上面寫著:「任何人不得(這裡請填上你最鍾情的興趣),一經定罪,即時入獄十年,再犯者被判以終身監禁。」
此時,一股無名火從心底燃燒起來,你拍案跳起來,口中罵著:「(這裡請填上你的慣用語)!」
下一刻,你默默的又坐下來,腦中陷入天人交戰的狀況。
你心想:「我應該致力於推翻這條法例,還是不管一切的繼續投入於興趣裡?」
遊戲玩法
一、閱讀本期題目「當我的興趣被定義為違法行為,我應該推翻該法例,還是繼續做著我最喜歡的事情?」。
二、自行記下直覺所選擇的持方(正方:推翻該法例;反方:繼續做著我最喜歡的事情)及理由。
三、嘗試以另一持方角度出發思考,配以論據支持自己的說法。
四、提交新參賽作品,篇章標題隨意,但內文開頭須先簡單交代步驟(二)內容,即初始持方及理由,並詳細表達步驟(三)所想的內容。
本遊戲設有多款成就,為了你的成就而戰吧!
**首次推出成就任務**
雇主:瑞秋.伊莉莎白.戴爾
任務要求:嘗試提出本期題目背後的真正問題,並略加解釋。
(例子:
題目「若果我擁有第二次人生,應該繼續從前的活法,還是嘗試完全不一樣的人生?」背後真正的問題是「人該不該拘泥於過去的經歷?」;
題目「最愛的人發生意外,你願意殺掉你最討厭的人以換回TA一條健全的腿嗎?」在問的是「為了愛人,我們可以泯滅良知嗎?」)
(沒有標準答案,所以大家可以放心隨意提出。)
任務獎勵:成就「看穿迷霧的眼睛」
往期題目
若果我擁有第二次人生,應該繼續從前的活法,還是嘗試完全不一樣的人生?
最愛的人發生意外,你願意殺掉你最討厭的人以換回TA一條健全的腿嗎?
本遊戲接受工商/特約/贊助,歡迎想借本遊戲進行作品推廣的作者提P幣與本人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