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突然寫得起勁,並不是靈感女神大駕光臨,因為她隔晚也會在夢境中提我,令我累積了不少點子⋯⋯只是⋯⋯我實在沒有精神寫作⋯⋯是一種有緣無份⋯⋯
說起來⋯⋯我曾經對某些人也想過,也許我們都是有緣相聚,只是無份再聚。那真正的緣份應該是什麼一回事?怎樣才算是有緣、又有份?
大概我們都曾經在不同地方場合擦身而過,如幾米的《向左走,向右走》一樣,但我們尚未發現對方。直到一天,我們在對方的眼睛中發現自己⋯⋯原來,我們都是似曾相識,想必是你了⋯⋯
就算什麼宿世因果、命中注定,再說也只不過是感情以外的因素,也沒有什令人動情的根據,唯一可以令我們相信的,只有在我們見面之時,可感覺到對方也在意自己,沒有想過轉移視線,心中只想再聽聽對方的說話⋯⋯
我想了解你更多⋯⋯更多⋯⋯
有人會歸咎,這都是需要雙方面的客觀條件,例如當下心情、有沒有準備去認識對方、對方客觀條件、外貌身形、性格為人⋯⋯以上無論任何一點,也足以影響到你們之間的相處方式,不過⋯⋯卻未必真正影響到兩人之間的「緣份」。
其實「緣」「份」是兩個獨立的元素,每段關是需要有「緣」才能發生,而維繫的必然靠「份」。各自無心結緣,自然無法建立關係,但「緣」比「份」更為簡單,無論雙方各自有多重視這種「緣」,只要你情我願,關係自然可以開始。你可以喜歡對方外表、家底、好人,但亦可以無緣份令你跟對方一起,甚至乎有時你會發現,你一直心儀的類型出現,下一刻你會發現,你很討厭這個人⋯⋯就像你愛上自己最厭惡的人一樣道理。這就是一種「緣」。所以⋯⋯「緣」不算客觀,亦不太主觀,它就像一種超自然的境外之物,不是人為。說到底,一段關係是建立於互相配合的相處方式,任你是個天生八面玲瓏的一個好人,與對方緣相見、或對方無心插柳,你亦不見得會有好結果。這就是一種緣⋯⋯
但一說到「份」,這一種就必定是人為因素,絕不虛無飄渺。這種份,可以只是維持到下次見面再重新累積,亦可以白頭偕老,合葬同穴,全憑相方為大家的情份付出多少。所以呢⋯⋯所謂的「有緣無份」,只不過是不想解釋跟對方生厭而分開罷了。既然是人為,就是說份可以控制多一點,當然同樣,你無法控制別人對你的情份,但可以影響自己或對方,例如你想跟對方去看電影,就主動去購票,亦可以購買對手喜歡的零食,早點去戲院避免意外等等,也可以促成一個約會的「份」。但同樣,你無法控制對方是否願意想跟你看,只要兩情相悅,今天看不间也好,「份」量足夠的話,明天也可以看。事在人為⋯⋯所以⋯⋯大多數分離的情況下,問題都出於「份」之中,意思就是,各自因緣際會下,建立出有多重的情份去維持大家的關係⋯⋯
寫作有時,約會有時,見友有時⋯⋯既然有緣,但卻不願有份,就只說有緣,亦有分,不要太執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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