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學與宗教之異同:價值解釋之進路分歧
上一篇文章提到,哲學始於對神話解釋失效之回應,即嘗試對世界——自然或人文世界——提供新的解釋。在這前提下,希臘哲學以知識入形上學,漢邦哲學以倫理入形上學,漸漸也指向對知識或倫理背後無形「基礎」的探討。這也是哲學被認為「抽象」之處。但這不代表哲學是徹底的反神話和反宗教;反之,神話與宗教一方面為哲學思考提供解釋世界的靈感,另一方面哲學解釋亦改造了神話與宗教的形態。隨著歷史發展,神話地位日漸衰退,被系統化、制度化的宗教取代,於是哲學解釋的回應對象就變成了宗教。
宗教作為終極關懷
神學家田立克(Paul Tillich)認為宗教是終極關懷之展現。終極關懷是指決定人「存在與否」的關懷,即對人根本存在價值之關懷。[1]人為何而存在呢?對此問題之關懷之所以是「終極」(ultimate),因為此問題之答案超越(transcend)了現世。既然是說根本的存在價值,則此價值不可能循時間、地域而徹底改變,否則它就不夠「根本」了。所以田立克指出,終極關懷是無條件、整體與無限的關懷。
與終極關懷對立的是「初始關懷」(preliminary concern),即一切有條件、局部而有限的關懷。特定歷史處境下的社會、政治、經濟等問題,例如香港民主問題,就是初始關懷。但初始關懷並非與終極關懷無關;初始關懷可以成為終極關懷的載具(vehicle),例如人對政治民主的追求承載著人權之信念,後者則涉及對「人」及「生命」的價值關懷,故此是終極關懷。而宗教即為終極關懷之具體表現:宗教將對終極關懷的意識以對超越性之追求來展現。這「超越性」不必為神,佛教對「捨離」之追求也是擺脫現世,故亦算是超越性。
可是田立克對宗教之定義卻遭到分析哲學傳統的宗教哲學家楊德爾(Keith E. Yandel)反對。楊德爾為了建構一個「中立」和「客觀」的定義,避用神、超越這些字眼定義宗教,而是用「功能」(似乎受到社會學家涂爾幹影響)寫出兩個定義:
定義一、宗教是對世界和人類身處之地提供解釋的概念系統;它根據生命當如何活出此解釋的一說法,在一系列的儀式、制度與行為表達此解釋及生活方式。[2]
定義二、宗教提供診斷(對人類所面對的基本問題的說法)與治療(徹底而且最好能夠解決此問題的方法)。[3]
但這種功能性區分其實模糊了哲學與宗教之界線。不少哲學理論也是為人生問題提供「診斷」和「治療」,那它們又是否宗教呢?於是我們馬上陷入儒家道家是否宗教,存在主義是否宗教的難題。
反之,田立克卻清楚區分哲學與宗教之界線。哲學跟神學同樣關心的是「真實性的整體」與「存有的結構」。[4] 然而,哲學在三方面與神學及宗教相反。第一,認知態度上的區分。哲學「對存有及其結構保持一種分離的客觀性」。[5]田立克這點是針對西方哲學而言。哲學家總是與存有問題保持距離,「觀察」以理解之,但宗教與神學是「存在的」,與其自身密不可分。例如哲學討論「何為存在」之問題,或會分析「存在」一詞之字義,但宗教卻是從生活經驗去體驗人存在之價值。第二,起源上的區分。哲學源知知識,哲學活動乃使用「認知功能及其結構」去分析答案,但宗教卻是關心終極關懷如何展現,並不知道。[6]第三,內容上的區分。哲學處理存有的範疇(categories),即概念分析,但宗教尋找的是萬有背後的根本第一因,即「新的存有」、超越者。
如果只有前面兩個區分,存在主義以及所謂的「東方哲學」(印度及漢邦)也被歸類為「宗教」,儒者或會很不滿意;但加入了第三個區分,它們就被不必被歸類為宗教了。東方哲學不必視作為萬物之源的「第一因」為其關懷所在。儒家也談宇宙生成,《周易》有「神也者妙萬物始然也」,但這不是儒家的重點,儒家的重點仍在人性問題(性善)之上。
從上所見,宗教和哲學皆嘗試解釋世界,但兩者的方法論截然不同。哲學不必圍繞超越者,而且哲學作為反省性活動,不斷挑戰前設,難免會對神聖有所假設的宗教發生衝突。
神話宗教之限制:超越性不足
既然澄清了宗教與哲學之界線,則現在我們可以追問神話與宗教的關係。上一篇文章提到,神話是人類對自然與人文世界的解釋;但因為這解釋未經驗證,可信性成疑,而且漸漸失效,因而受到哲學挑戰;哲學不滿於神話解釋,因而嘗試尋找其他對世界的解釋,並且反省解釋的方法論。西方哲學與印度哲學對方法論的反省尤其成熟,因而發展出邏輯和因名學;漢邦哲學雖然對方法論的反省比較粗疏,亦有墨辯與名學。
我們若套用田立克的「終極關懷」或楊德爾的「診斷治療」定義,則可發現神話未能完全符合宗教的定義。從「診療治療」的角度來看,神話到底診斷了甚麼人生問題,提供了甚麼解決方案,並不明顯。希臘神話宙斯的好色到底斷了甚麼人生問題呢?難道人類應學他一樣好色去解釋人生問題嗎?日本神話天照大神與素戔嗚尊的亂倫又反映了甚麼終極關懷?難道人的終極價值就是性行為嗎?神話的最大問題在於充斥著大量的色情與暴力,其程度跟H文和H漫沒有太大分別。
然而,神話其實某程度也嘗試回應終極關懷,也嘗試提出一套太完整的診療治療。原始社會的人類首先有意識要面對的問題,並非一下子就躍升到「存在價值」這種層次,而是與自然及與他人互動的問題。用日本哲學家和辻哲郎的說法,就是風土與間柄。火山爆發、地震、颱風、水災、旱災、暴風雪等自然災害,使人對大自然的威力產生恐懼。到底為何自然災害發生?於是神話就將未知的自然說成是由鬼神掌管,人要做些宗教儀式討好鬼神才能趨吉避凶。所以掌管大自然的自然神佔了神話諸神的一半。海神有波賽冬、綿津見,太陽神有阿波羅和天照大神,都是自然神之列。
但除了自然是未知以外,他人也是未知。另一個部落,甚至同一部落之人,是友是敵,並不知道,因為人心隔肚皮。於是神話就描述了人與人的各種互動:友愛、愛情、性行為、暴力、殺戳等。日本神話的素淺鳴尊會殺人,希臘神話的阿芙蘿黛蒂會跟不同的情夫上床。因此,諸神充滿著人性的黑暗面,諸神會喜怒無常;諸神也不只是代表自然的力量,也會代表人文生活。雅典娜為智慧之神,阿瑞斯為戰爭之神,就是人文神之列。
但人對諸神之崇拜漸漸令人對存在問題產生意識。既然自然和人文皆有諸神掌管,則人可追問:自然從何而來?社會從何而來?當人開始追問本源的問題,終極關懷就漸漸萌生。
可是神話的終極關懷十分有限,因為神話的超越性不足。終極關懷之對象為超越現世之價值,但神話諸神的「超然」能力總是十分有限。山神只管山,海神只管海,地神只管地,他們各司其職,不能過界,否則就會發生戰爭。所以諸神的超越性很有限,他們的力量只限於某一方面。更大問題是,諸神在性格上太重「人性」,無法超越人性的黑暗面,充滿妒忌、仇恨、貪婪、好色等情欲。因此諸神不會為人生問題提供有系統的診斷和治療,只會頭痛醫頭、腳痛醫腳,解決人生的初始關懷,即生活的需求,例如五穀豐登、風調雨順之類,偶爾會有一點道德教訓,但並不深刻。
事實上,神話未有在現代華夏社會消失,反而透過道教以民間信仰的形式流傳下來。這就是說,華夏民間信仰本質上跟朝鮮巫教,甚至亞馬遜部落的圖騰崇拜沒有分別,一樣原始,一樣落後。關公有甚麼終極關懷,有甚麼診斷與治療?根本沒有。關公雖然透露出「忠義」的德性,可是這種道德價值十分膚淺,沒有就人生問題提供甚麼系統性的診斷:為何人要「忠義」呢?忠義對應了甚麼人的存在價值?忠義如何解決古往今來的某一人生關鍵問題?根本沒有。所以,城邦派敵擋我們基督宗教,以民間信仰為精神支柱,就是把房子建造在沙土上,中共的大水沖過來,就不堪一擊了,不似我們香港文化主義者有堅固的信德支持我們的概念框架。
故此,我們可以說:神話只是宗教最原始的階段,雖然開始萌生終極關懷,但超越性依然不足,對人生問題既欠缺診斷,亦欠缺治療。直到當歷史進入軸心時代,宗教受到哲學的壓力,開始系統化,才出現我們今日所見的世界性宗教。
[1] Tillich, Paul, Systematic Theology, Vol. 1, (Chicago: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51), 3 vols., 14.
[2] Yandell, Keith E., Philosophy of Religion: A Contemporary Introduction, (London and New York: Routledge, 1999), 16.
[3] 同上,17。
[4] Tillich, Paul, Systematic Theology, 20.
[5] 同上,22。
[6] 同上,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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