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無病呻吟到喪心病狂:從齊克果哲學立場批判瓊瑤文學之遺害
記得我在初中時的中文課本收錄了三毛寫的〈撒哈拉的故事〉;因為三毛死於自殺,所以老師還慎重地討論了三毛自殺的問題。雖然有點離題,但以前港澳的中學會透過中文科做生命和道德教育,所以也不足為怪。當時我在堂上狠批啟思為何收錄這種無病呻吟的文章,我也不記得老師如何回應了;我只記得大概結論是:我們要學的是三毛的文筆,而非她那糟糕的人生。其實我反對這種文學與價值割裂的說法,因為文學旨在表達價值,但最少當年的社會還意識到這種大作家的人生不可取。沒想到十幾年後的世界,大家卻會吹捧無病呻吟的自殺作家瓊瑤的人生,說她死得如何浪漫,如何貫徹始終云云,而不敢義正辭嚴的指控瓊瑤的喪心病狂。
基於「人死為大」的鄉愿陋習,網路掀起悼念和吹奏瓊瑤的妖風;而少數批判瓊瑤的言論,大多只針對她支持國民黨韓國瑜參選總統以及立場親中。這些批評故然有其道理,但我認為基督宗教神哲學對瓊瑤的批判不能只流於政治層面,而必須上昇至存有論層面:瓊瑤之害,已經不只是單純的無病呻吟和矯揉造作,更是展現了美學階段的欲愛那種喪心病狂的自私自利,當受譴責。
生命三階段是基督教哲學家齊克果的重要主張。齊氏在《生命的階段》(Stages of Life’s Way)將生命分成美學、倫理與宗教三個階段。在美學階段裡,人只追求情欲滿足;但在倫理階段裡,人以理性反省去思考倫理決擇;當人意識到意志的選擇無法根據理性決定時,人才會由倫理階段躍升至宗教階段。
推動美學階段的主觀情意是情欲歡愉(pleasure)和即時衡動(immediate impusle),所以美學情意又稱之為即時情意(passion of immediacy)。在美學階段裡,人沒有對他人倫理責任可言,只以尋求自己欲望一時滿足為目標;誰能滿足我的欲望,我就愛誰,但一旦我對此人失去興趣,我就對他棄之如草履。
美學情意所生的愛實為欲愛(eros),只是飲食男女、食色性也的私欲,只為滿足自己,故欲愛的本質是自私。「正如自愛自私地擁抱此人以及產生自我的僅僅自我,欲愛的情意偏好自私地圍繞着這人以及僅此被愛者,而友愛的的情意偏好自私地圍繞着這人以及僅此朋友。」[1] 因為欲愛受制於個人偏好,故齊克果又稱之為「偏好愛」。與之相反,基督宗教的愛卻是無偏好、無差別的普世愛:「基督徒之愛(Kjerlighed)才是否定自我之愛⋯⋯偏好愛最有情的無限在於排除一切以專愛一單獨個人,但否定自我之愛的無限卻是竭盡所能的不排除任一單獨個人。」[2]「在欲愛與友愛中,差別愛為中項;在鄰舍愛中,上帝為中項。愛上帝超乎萬物;然後你也愛鄰舍,鄰舍之下就是每一個人⋯⋯因此,愛鄰舍就是永恆平等之愛,但永恆平等是差別之反義。」[3]這正好呼應聖經所言:「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愛是不嫉妒,不自誇,不張狂。」(哥林多前書13:4)
然而,無論是瓊瑤無病呻吟的愛情小說,還是其荒淫無道的人生,都將欲愛的自私發揮至極限。身為二奶、破壞別人家庭的瓊瑤,不但沒有悔改,反而文過飾非,寫下多部歌頌二奶的小說和電視劇本,以合理化自己的扭曲愛情觀。瓊瑤早年與作家馬森慶結婚,卻與同樣已婚的出版社老闆平鑫濤自1963年開始不倫關係;終於,瓊瑤在1964年與馬森慶離婚,然後在1979年與平鑫濤結婚。而瓊瑤與平鑫濤的婚姻近年最廣人為知之事,莫過於瓊瑤公然控訴平鑫濤子女在2016年應醫生安排為已患失智症的平鑫濤插鼻胃管一事,傷害平家成員感情。就此,平鑫濤與前妻的兒子、皇冠文化集團副社長平雲,代表姊姊平瑩和平珩發表聲明,批評瓊瑤拆散他們的家庭後為他們帶來委屈與痛苦。[4]然而瓊瑤公開家事、傷害他人早有前科,因她與前夫馬森慶不和的起因,正是她未經前夫同意就在1963年發表關於自己情事的小說《窗外》。我不是要用基要派那種「一男一女一生一世」的保守婚姻觀去批判瓊瑤,而是針對她多次傷害他人。如果瓊瑤跟馬森慶一開始好似西蒙波娃一樣,與沙特商量好是維持一段「各自搵食」的開放情侶關係,那根本不會有傷害對方的問題。偏偏自私的她根本不關心別人受傷;因為她從來只愛自己,自我中心,就算自己傷害了前夫,拆散平氏一家,都只會認為是他人的錯,自己從不道歉。
雖然瓊瑤生於台灣多事之秋,然後她拒絕承擔「文以載道」的作家倫理責任,下不關心社會,中不針砭時弊,上不論道經邦,只醉生夢死。其作品不僅矯情發洩,更是顛倒是非,以歌頌二奶和出軌為中心。例如在《情深深雨濛濛》裡,竟然陸如萍要求丈夫杜飛將自己對她的「小愛」「化成大愛,成全我和書桓」,要杜飛支持她出軌,其喪心病狂、厚顏無恥,實罄竹難書。
然而,站在基督宗教的立場來看,瓊瑤另一更大問題,就是動機不當的追求安樂死。最近由於蘇格蘭政府推動安樂死法案,引起天主教的強烈抗議。基要派往往會將安樂死和自殺的問題簡化為只有「上帝擁有生命主權」,卻忽略義務論倫理學上更核心的問題,就是安樂死和自殺的「動機」。而瓊瑤自殺及意圖爭取平鑫濤安樂死,正是動機不當。基要派那種死板的神諭道德的問題在於無視處境、忽略動機。一人卻是出於道德動機而自盡,如陸秀夫不屈元蒙,而抱宋帝昺投海,怎能被譴責呢?我們反而應表揚其風高亮節。可是,瓊瑤自殺和安樂死的動機完全出於自私。如平雲的聲明所言,瓊瑤之所以想平鑫濤安樂死,是因為瓊瑤「真正一直無法接受的其實是父親『失智』這件事」;平雲提到瓊瑤當年未經子女同意就私自將平鑫濤轉院,更對他們說:「你們的父親已經是一具沒有靈魂的肉體,從今以後請你們自己照顧,我要去過我自己的生活了。」平雲便回答:「既然如此,就請將父親還給我們吧,這是我們最沉痛的請求。」[5]而瓊瑤的自殺也充斥自私自利。她妄顧自殺為親友帶來的傷害,只在遺書中繼續無病呻吟,自以為浪漫,覺得自殺使「我心翩然自如奔放快樂」。瓊瑤之所以從破壞家庭到自殺,皆無道德反省,只有自私的浪漫,是由於她終生只停留在幼稚的美學階段,從未進入倫理階段,反省自己在家庭與婚姻對他者的責任。
正如平雲先生所言:「如果一段愛情是建立在傷害另一個人、建立在另一個女人的犧牲上,那麼這樣的愛情無論如何並不偉大,也不值得拿來歌頌炫耀。」[6]我們基督宗教所宣揚的愛,是無私的普世愛,而非瓊瑤自私的欲愛。基督宗教不一定要一刀切反對自殺,但必須譴責瓊瑤自私的安樂死。而基督徒作家更應推動基督教文學創作,而對抗瓊瑤體的妖風。瓊瑤的小說透過電視劇,己從八十年代到千禧年代毒害了幾代人,難得瓊瑤死了,我們是時候撥亂反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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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Søren Kierkegaard, Works of Love (trans Howard V Hong & Edna H Hong; Princeton: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95), 52-53.
[2] Søren Kierkegaard, Works of Love, trans Howard V Hong & Edna H Hong, (Princeton: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95), 52.
[3] Søren Kierkegaard, Works of Love, trans. Howard V Hong & Edna H Hong, (Princeton: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95), 57-58.
[4] https://star.setn.com/news/1574274?utm_source=facebook&utm_medium=mainpage&utm_campaign=006&utm_term&utm_content&fbclid=IwZXh0bgNhZW0CMTAAAR0gboZb9NXcxmX9h4TIaGGlDHPGMYFZ6PQGqyD8n65oNdjMxVyNnCXAgDs_aem_DzP0yNDmW0Mcas6kRuaj-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