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小樺的散文集中留有一小角落予春天,其中一篇的一小段寫道:「春日畢竟與我以外之物有益。」突感解開心頭的小結。
談及最喜歡的季節,我幾乎都不加思索回答秋天,愛它的蕭瑟乾燥,秋風揚起的那些瞬間,有枯草黃葉徐徐伴舞,世界似是朦上了一層古老底片濾鏡,色彩不足黯淡卻mild得恰是好處。除了身處這種天氣底下,皮膚終於不再分泌過多油分外,秋天給了我光明正大地滿腹憂愁的理由。我可以整天怏怏,我可以不再期盼明天的到來,別人問及便指頭一抬,你看,秋天來了呀。喜愛多事之秋,無非愛它能包容我的天生多事。
但總會有其他季節的愛好者與我辯論,其中春天是最主要的戰場。我總帶有偏見,也許喜歡春天的人,個性也總是有欣欣向榮之感。同樣溫度適中,同樣的低暫過渡,為何不是萬物復甦、綠意盎然的春天?他們如是問道。
奧地利也迎來春季了,在四月中旬早有眉目。這座城市的冬季乾燥到了極點,甚至連降雪下雨都十分罕有,兩個月內可能只有一天下雨,數天天陰,其餘日子陽光明媚。我傾注了大部分的期盼在它的身上,前三個月的確活得毫無壓力可言。方踏入春天,這座久未降雨的城市旋踵連續降雨數天,烏雲不密佈,卻零散在每個仰頭時視線觸及的範圍。天亮後醒來的時間逐漸推延,卻總是能聽見陽台上啁啾不停的鳥鳴聲,煩躁不已。前天晚上忘了關窗,翌日滿室飛蟻依附在白色牆上,甚是明目張膽。
前幾天回家,家樓下是一大片無人逗留的空地,唯獨是高大葳蕤的樹木最有存在感。走下斜坡,地上一片粉白花瓣映入眼簾,我馬上抬眸,原來樹上早已綠葉成蔭。春天真是不經意回頭便懶散靠在角落等待你。看它們降落在雨後水洼中,浸濕整個身體而變得軟爛,確實無法高興起來。
問我為何不喜歡春天,我隨口一說就是一大串理由:春天濕度高得非比尋常,回校後總有幾天,書桌的表面濕潤如鏡,連紙張都是霉爛的觸感;蚊蟲滋生,一夜間就能佔據任何一個家,還光天化日擺出一副攻佔城牆的勝利者姿態,捱打便一下化灰一走了之,留下煩燥的人牙癢癢;多雨至極的天氣,即使只是綿綿細雨落在頭頂,濡不濕髮絲,卻也叫人無法忽視它的存在。諸多問題的春天,多的是心煩意亂的時間,還怎能讓人高興自在起來呢?
直到看了這篇文章,又想起了家樓下那幾棵綠色大樹,街角某幾棵長滿粉色花朵的植物,途經行人路回家的松鼠,出門大口呼吸的夾雜青草味的空氣,忽然再也無法生春天的氣。畢竟於我之外的種種生物,都享受著它的溫暖與春風肆意成長。或許在某個日子裡,我也會化身攀籐植物依附在牆壁或籬笆上,以全新的角度眺望更遠的地方。
ns 15.158.61.54da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