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個女生在我面前經過。在過馬路時,有車停下來讓我走過。」
以上兩件事,是我今天早上比較深刻的(除了Yello Object外),但又有誰會明白我所感受到的是什麼感覺?平白地說了描述事件,可能會一個學過中文寫作的也會知道,但當轉化去另一種個人風格時,讀者就摸不著頭腦,在想……到底是作者表達不清楚?或是讀者沒有心思去看?想說的是,這是建基於一種關係,是作者與讀者之間的關係。
認識我的人也知道,我是專家級的錯別字作者,經常在有心無意下寫錯字。當一個讀者認真去看你的作品時,發現到一個錯字,正面的心態是……作者是不是別有用心去表達另一個意思?例如在玩「食字」。但最一般的情況下,讀者也會感到很不滿:
「我認真去看你的故事,你卻錯字連篇(其實只是剛剛看到一個錯字),這就是浪費我的人生。」
相信有這想發的人是不少,因為大家都是認真去看作品的人,尤其是本身是作者的讀者。
還有很多不同的錯誤,例如排版、分段、用字不準確(跟錯字是兩個層次),那都是會令讀者將你的作品拒於門外,如果作者連這一點也不認真看待自己的作品,又憑什麼去要讀者接受你的故事?
當然,現今時代說得最有說服力的說法:「意思有趣/吸引就可以。」
是的,點子大於一切,這是資訊泛濫時代衍生出來的特性,標題黨、十個字的微小說(句子也算不上竟然可稱為「小說」?還要是文學界的人舉辦活動!無言)、實驗作品。雖然沒有一種是不正確的方法,反正創作是沒有界限,每個方式也可以表達自己的創意,但如果要進入故事的類別,就需要試試學習前人的做法。特別再說,表示方式有很多,但如果想令人容易明白及理解,就要先學習傳統的手法。
形形色色的作品都是千篇一律,很悶。但轉個角度來說,最初學英文字的時候,二十六個字母你還記得自己寫了多少次?日文的五十音,又背了多少次,抄了多少次,至今還是未寫得好的又有多少人?
學習就是沈悶,因為目的是要學生習慣一種狀態,可以隨心所欲去做自己的作品。就像一開始的句子,根本沒有表達到自己想說的意思,讀者更加不會明白作者我的感覺,又如何產生共鳴去投入作品?就算完成了基本的表達,之後還要有個人風格才可以真正的吸引讀者。如剛才所說,每個作者都是千篇一律,在基礎之上如何獨出自己,是作者的功夫了。如
另一層意思是像學功夫一樣,揮拳的動作、踢腳的姿勢為什麼要執著一定要做到要求,就是因為長期練習之下,不用正確的姿勢是會弄傷。又例如跑步,是人類最基本的動作,為什麼要學習?因為只是保障自己不會因長期錯誤而弄傷。
說得太多……本想分享今天所見所聞,再引申下去說寫作,但自己也感到「太長氣」,還是作罷。
明天要交功課!還未寫好作品!完了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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