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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成為四歲的那晚,吹過蠟燭後,濃煙便從大門慢慢滲入。之後的經過我不是很記得了,只知道我爸在火場死了,我媽亦在救我出火場後死了。我不太記得當時的我是怎麼過的,只記得當時心中的混亂,至今仍記憶猶新,彷彿那些濃煙仍在體內,上了腦,癱瘓了我的思考。從此,我的生日都是在墳場與雙親度過。
昇到小學的我總叫走出了懮傷,在孤兒院交了個形影不離的好兄弟。那天我們如常的乘坐雙層巴士,一邊在車一邊玩。然而巴士卻在一個轉彎處翻車了。坐在窗邊的他成為了我與地面的緩衝墊。他的犧牲延續我的生命。該慶幸的我卻不該的想死,想與他交換。明明活下來了,卻總感覺身體的中央有個破洞。
我是幸運,還是不幸?
我大概是幸運的吧?因為我遇見了不嫌棄我的她,還為我生了一個兒子。但就在一個週末,我們坐渡輪去離島的時候竟然撞船了。沿至後腦的衝擊瞬間把我的意識衝散。醒來後聽見的是令我後悔蘇醒的消息——老婆和兒子都罹難了。曾經遺忘的空洞再次出現了。不單如此,空洞周圍開始長出了裂痕,越長越長,直至整個人都碎了。
有人說痛到極限便會麻木,那麼如今的我為何還有感覺?是他們騙人還是我還沒到極限?
如若我的身死不去,那至少我的心可以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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