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很感謝看完《史詩風暴》再來看這篇文章的你。如果你還沒看的話,也感謝你來到這裏啦,看完這文章記得看小說啦。
先不要走,這裏沒有任何劇透。就算有,也是你在頭兩、三章就看到的東西。
我叫Mk.2,《史詩風暴》完了之後會叫幻玥。不過你怎樣叫我也無所謂,最重要的是你認得我,我又認得你嘛。
在談及寫作的原因前,我覺得我該說說自己的過去:我唸小學時曾被同儕欺凌——言語羞辱、拳打腳踢,這些都不在話下。在這種意義上,我比本作男主還要慘一點,畢竟他是中學生,有基本解決問題的能力,對人的認知也見雛形;解決不了還可以用替身殺掉製造問題的那些人。
但是我就是一個小學生,遇到問題只得向身邊的成人求助,然後成人也未必會/能插手,而且對方還人多勢眾,欺凌者的「公信力」還蠻高的。還有另一個大問題,小學的時候,我們對人的認知尚未成形。然而在這種情況下,我就得一個人面對從他人翻涌而出的各種惡意,這導致了我認為人性/社會本惡的想法,還有數之不盡的自我否定與質疑。
有些「後遺症」,就算是花兩年寫完《史》的我也未能康復。
其實欺凌是一種「有趣」卻又極其可恥的行為。可恥之處不用贅述;但有趣之處卻在於這種行為在道德及社會上的定位。我認為社會普遍接受「欺凌」,但又認為它是不道德的。後者不用詳細描述,我們看什麼校園欺凌、職場欺凌的新聞時,心裏也會想著「呢啲欺凌嘅仆街幾時俾天收」,可見很多人都在道德上譴責這種行為。
然而,說社會接受欺凌,又跟上述的沒有衝突——人類社會有一套法律體系(即規則),但這套規則並沒有阻止霸凌,因為霸凌的定罪條件往往是「霸凌有沒有牽涉違法行為」。霸凌的行為千變萬化,言語攻擊、惡意杯葛等等是一些能造成可觀的心理傷害,然而欺凌者卻不用為這些行為負上任何形式的責任。再者社會較褊袒多數派,讓被欺凌者的發聲空間被擠壓掉,這就是整個社會結構的問題。
在寫《史》的期間,我經歷過一段有意義的感情、兩年的課堂,還有無限個自殺與不自殺的循環。其實這一份「自殺與不自殺的循環」正是我開始寫作的主因,而我當然知道,這對一個寫作人而言是多麼不健康的一件事情。如果我不再想自殺,我會否再繼續寫下去呢?可能會,不過我的行動力應該沒那麼高——我之前戀愛的時候就在不想寫作的狀態。
當然現在好了一點,現在的我至少有「希望讓世界好一些」的想法。不過這種抱負,很大程度上也是建基於我自己還未走出過去的陰霾。
希望各位讀者在人生路上不受到拘束,更不用承受有如六月飛霜般的惡意。
Mk.2 / 幻玥 謹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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