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的雙眼再次睜開時,第一個映入眸子裏的畫面,是我的妻子晴美的親切笑容。看到了這個畫面的瞬間,一份暖洋洋的喜悅流通全身,我在昏迷時唯一的恐懼就是害怕與她分離,因為她是我的至愛。
我清楚記得,我興奮得幾乎灑下淚水,我甚至激動得不知說甚麼才好,伸出一雙仍然是軟弱無力的手握著她那對蒼白抖震的手,「太好了,我們又在一起,太好了…」
她用虛弱的聲音說:「你在這裡安心養傷吧,我…我會好好照顧你的。」然後她坐在床邊,讓我的頭挨著她的腿睡覺,一個很久也沒嚐過的甜睡……
我的康復速度比我估計的慢很多,或者我傷勢真的很嚴重,其實我的手腳沒有殘廢已經算很幸運。
基本上除了全身痠軟無力外,總有一份疲倦的感覺滲透著我全身。
我大致上行動自如,只是動一會就要歇息。如果在陽光下活動,很快就會頭暈眼花。所以,我日間大多數時間都是躲在拉上厚厚窗簾的房間,偶然出外走走,也要載上太陽眼鏡,即使這樣,頂多二十分鐘便要躲回室內。
試過幾次我勉強支持多一會,最後都要由晴美扶著我回室內,試過差點休克。我搬來了這裏差不多快三年,也沒有半點好轉。
幸好我仍能畫漫畫,但比以前需要多一點竭息時間,而且我的漫畫已經漸漸變質,不論內容、畫風總是蒙上了一層憂鬱。因為三年來,我都是居住在一處憂鬱、孤獨的地方,憂鬱、孤獨,還有難言的陌生……
居住了足足三年,晴美也沒有提過這裏的地名。嘿!她是不是有心要把我軟禁在這裏?我只知道這是新界一處很偏僻的小村,一個令人感覺怪怪的小村。
在我記憶中,對這小村沒有丁點兒印像,假如它是位於香港,為甚麼我會沒有印像?可能是我的腦袋撞壞了,把那些記憶也從腦袋中撞走了。
這裏只有零星的房屋,全是幾層高的平房,都是灰灰白白的,一個沒色彩的地方。街道上總是冷清清,偶然會有一些上了年紀的人路過。這裏沒有人認識我,三年來我再聽不見那些年青年讀者的熱情讚賞,這裏的報攤沒有賣我的漫畫,一本也沒有,就只有幾份報紙,說到底老人家應該不會看我的作品。
附近的公路同樣是冷清清,偶然有一些大貨車經過,我估計這是位於邊境吧!為甚麼晴美要把我困在這個沒有色彩、冷清清的邊境小村,而且足足三年?假如是為了給我一個幽靜的環境養病,住一年半載已經很足夠了吧,為甚麼住了三年?三年來,我就在這個連名字和位置也不知道的鬼地方,過著孤獨又枯燥的生活。
最糟糕的是我已明白到,她並沒有帶我離開這裡的意圖。
孤獨原來是這樣可怕、這樣難受。
為甚麼要我在這裏忍受孤獨的折磨?我每天睡醒就只能待在這個拉上窗簾的房間,總是昏昏暗暗的兩層平房內,對著一個愈來愈冷冰冰,半天也不會跟我說半句話的妻子。
偶然揭開窗簾,張望那千遍一律,毫無生氣的環境,我真的不知道晴美懷著甚麼鬼主意。這裏連電話也沒安裝,我連跟朋友聊天的機會也沒有。
看報紙變成了我唯一能與外界接觸的途徑,每天的早上我都會讀遍整份報紙,連廣告也不會放過。我已經無法忍受這種軟禁式的生活。
是她,就是她一手造成!她一定另懷鬼胎,故意把我困在這裏!本來我拒絕相信,但發現愈來愈多蛛絲馬跡後,令我不得不接受這個殘酷事實。
嘿嘿,她終於回來了。她天天大清早便神神秘秘地離去,不知跑去甚麼地方,總要黃昏才回來。若說她在外邊沒有情夫?我才不會相信。不過現在還未能與她翻臉。姚仲華,忍耐點吧!要不動聲色。
「你回來了,今天去了哪裏?」
她依然用那沒有半點熱情的語調回答:「我到市區買點日用品。」嘿,買日用品也可以花上半天時間!
「你吃了藥沒有?」嘿,不用你這惺惺作態,做戲也用點心吧!語氣還是冷冰冰,又怎能騙我!
我把Hi Fi的音量開大,除了可以欣賞悅耳的音樂,還能隔斷令人煩厭的冷冰聲音。
「你要定時吃藥,否則會阻礙病情好轉。」
假如她是真心關心我,就會正面望著我說話,不會進屋之後還未正面看過我一眼,就是這樣,就是這樣斜斜背著我,站得遠遠,好像我是一堆狗屎,看一眼也會被染污,走近點也會臭氣灌鼻。
其實我也很久沒有看清她的樣子,這所屋的燈昏昏暗暗,加上她總是躲避我,我也懶得去留意她,對她樣貌只剩下模糊的印像。
「快吃藥吧!」她把三樽藥水放到我面前的茶几上,紅、黃、藍。黃色那樽滿滿,藍色只是半滿,紅色只有一點點,她拿著紅色的搖了搖,自言自語:「這種藥愈來愈難找了。」
哼!請不要扮關心,這又不是毒品,跑多兩、三間藥房必定可以買到。
這三種藥確實有些效用,吃完之後,整個人都好像立時貫注了能量,原本腦中的混混沌沌,一下子煙消雲散。雖然味道怪怪,特別是紅色的很苦很澀,不過吃下紅色藥後,會令我感到一份溫暖,一份很令人懷念的溫暖,可能是一種興奮劑。
面對這樣一個冷冰冰的妻子,吃再多的興奮劑也無法激起對她的熱情。
放下了藥水,她就像幽靈般消失在我眼前,總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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