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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打開自己的創作草稿,望著那篇開始了但未能完成的文章,總覺得有啲愧疚。總覺得自己愧對了自己的創作。
我的作品啟發於自己的當刻情緒、感受和經歷,一但錯過了就難以回想。雖然當初我開始寫作的原因單純為了記錄自己的生活,希望留下某種能夠給自己回望過去的物件。
過去的我覺得"既然已經忘記了,又何必執著去回憶和記錄呢?"
可惜我的性格不容許我這種想法,因為我決定以作家的身份去公開自己的記錄。既然開始了公開自己的作品的生活,我不容許自己有偷懶的動作,為了向自己負責,同時為了向身處世上某一個角落的無名讀者負責任。
這份無名契約只是一種較為強硬的自己管理方法,但唯有使用這種方法,才能無愧地面對自己的作品,繼續推動自己的創作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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