龐德、路易斯和我在執行任務中,走在倫敦的街邊。威廉還在休養中,所以這次只有我們三人出任務。
我負責找路,但我並不適合這項工作,因為我其實方向感很差,也就是說……是個路痴。
我拿着地圖,尋找我們要去的建築物。倫敦的街道錯綜複雜,要尋找特定的建築物一點也不容易。雖然我一幅不懂裝懂的樣子,但內心已經相當焦急。
怎麼辦?要趁機把地圖推給路易斯嗎?
正當我在思考該如何推卸責任時,一個聲音莫名打斷我的思緒。「呃……公主你把地圖拿反了。」路易斯説道。
完了。被發現了!但我的自尊心不允許我這樣做。我隨便找個藉口,裝作若無其事地説:「我可能是太累了,一不小心就拿反了。」
「是嗎……?」連龐德也懷疑起來。
拜托你們不要這樣盯着我看!會讓人很大壓力啊!只要多給我一點時間就行,我可以的!
一道聲音打破寂靜。龐德:「公主你該不會……是路痴吧?」
這種時候只要打死不承認就可以了!我不想承認!
「哎呀,怎麼可能呢。只是龐德你想多……」我發現自己又一次拿反了,「…了」剛才是弄反了上下,這次是弄反了地圖的左右。這次大家都沉默不語,等着我説話。
你們不要這樣看着我,説點什麼啦!別說是要騙過他們了,今次我連自欺欺人也做不到。嗚嗚……
我有氣無力地説:「好吧…..看來我這次非承認不可了……」
我早就知道自己沒有什麼方向感。但是,要我在其他人面前承認也太令人羞恥吧!
我雖然不擅長找路和認路,但這沒有對我的日常生活造成太大的影響,因為平常也有人為我帶路,或者是坐馬車直接到目的地。
不過,在這種必須自己找路的情況下,我的路痴特性瞬間表露無遺了。
我倒也不是完全認不到路,只是需要比其他人更多的時間去找路和認路而已!只要之前走過一趟的話,我也大概能記住……嗯,大概。
但是,要我自己去找沒有去過的地方,可真的考起我了。我對此束手無策。
路易斯一本正經地說:「沒關係,每個人都有擅長和不擅長的事。我認為沒什麼值得羞恥的。」
「而且,有些缺點才會更可愛啊!試想一個完美無缺的人會多可怕!」龐德安慰我說道。
我被他們的話弄得發笑。「哈哈。雖然不知道應不應該用『可怕』去形容,但是多虧你們我心情好多了。謝謝你們。」原來不用時時刻刻展現完美的一面也可以呢。我被他們的話弄得心頭一暖。
任務完成後,我們打算走回家而途經購物街。
但是有很多人注視著我們,正確點來說,應該是注視著同行的龐德。因為他沒有好像平時一樣穿男裝,而是出於任務需要穿回女裝,讓我終於有機會一窺他的真面目。不得不說,她還真個大美人。
路人們在交頭接耳。「你看,那名女子很美喔!」
「對啊——簡直讓人目不轉睛。」
「她旁邊的女子也很漂亮,跟較性感的那位不同,似乎是優雅端莊的類型。」
「俊男美女~真養眼!」
他們難道不知道我們全都聽到了嗎?我似乎被評價為「優雅」的類型。在王宮的要求下,我平常穿的服裝也較保守,因此怎麼可能會被評為性感,怎樣看都是指龐德吧。
旁人的目光令我很不舒服,「龐……艾琳,我們不如先進去這間服裝店裏避人耳目吧?」龐德的本名好像是叫艾琳,在他的要求下,我們在他以女裝示人時,稱呼他為「艾琳」。
「同感,我可不想一直被路人注視著。」路易斯贊同我的提議。
「真拿你們沒辦法,我們進去吧。」
與我們不一樣,龐德好像對似沒有任何不舒適的感覺,讓我不由得感到好奇。到底經歷了什麼才可以那麼從容地面對人們的目光呢?就連作為王族的一員、受人注目的我也未曾對人們投來的視線感到舒適,並經常以笑容在人前偽裝自己。
以笑容掩飾自己的不安是我一向的作風,這樣其他人就不會知道我當下的想法了。我意識到自己無論開心與否,也總是笑着,或許我只是不想暴露軟弱的一面而已。
服裝店裡擺滿了各式各樣的衣服,有連衣裙、大衣,以及不同款的帽子和飾品。大部份的衣服是女裝,但都有部份是男裝。
龐德拿起一件顏色像粉色山茶花一般的連衣裙,放在我面前進行對比。我看着全身鏡,深深被這件連衣裙吸引了。
「我覺得這個顏色的洋裝很適合你,設計也不錯。」龐德像個店員一樣向我推薦起衣服來,更幫我尋找起相配的飾品。
他拿起一條銀色項鏈掛在我的脖子上,「配上這條項鏈正好能突顯出你淺金色頭髮。」他愉悅地為我做起造型配搭來。
「公主你的金髮顏色很淺呢。」他留意到我的頭髮顏色跟其他擁有金髮的人相比淺一些,而他不是第一位留意到這點的人。
我的金髮比兄弟們淺一些,女王的孩子無一例外也擁有亮金色頭髮,只有我的跟他們不一樣。這個細微的差異不只我一人注意到,其他人通常都對我的髮色感到好奇,但一般不會過問太多。
「是嗎?」我輕描淡寫地回答。
龐德很快又拿起其他飾品幫我試戴,他一副很享受的樣子。以前從來沒有見過他這副模樣,畢竟在我一開始加入他們時,龐德也對我甚是猜疑,而現在他正在享受為我配搭衣服的樂趣,想到這裏我就忍不住嘴角向上揚了。
「有什麼好笑的嗎?」龐德不解地看着我。
路易斯一面無聊地坐在沙發上,透過窗邊看着街外。
「沒什麼,只是沒想你居然也會有這樣的一面。」我誠實地回答道。
「雖然你可能忘了,但我還是一名女性啊!就算天天穿上男裝,女人愛美的天性還是不會變的。」
他大概是有什麼苦衷才不得不偽裝成男性,如果不是的話,又該如何解釋喜愛着女性打扮的他呢?男裝在款式和變化上也沒有女裝那麼多元化,相比之下,女裝可配搭的衣物和飾品可謂數不勝數,變化的樂趣可多了。
「我想男人大概永遠也不會明白為何女人會那麼喜歡打扮了,因為這是我們的天性啊!可不能放棄這樣的樂趣吧?」龐德滔滔不絕地說起自己的想法。
「反正只要我們開心就好,別人的想法都無所謂。」我表示同意。
平常總是穿著定制衣服,等待著裁縫師上門來王宮為我量尺寸,我沒能有太多出門購物的經驗,因此也沒能領略與朋友逛街的樂趣。
況且,除了貝翠絲以外,我的朋友寥寥可數。大家都覺得我太高不可攀而對我十分恭敬。倒是有不少人自稱是我朋友,但無非是想透過我的名字獲得好處。雖然奉承身處高位的人去獲得利益是人之常情,但是真心想跟我做朋友的又有多少個呢?
拜這個頭銜所賜,我總是孤身一人。寂寞難耐又被沉重的身份壓得喘不過氣來的我才會在小時候走到枯井旁打算跳井,卻因此遇見了威廉。現在想起來,可謂有得必有失。
我拿起一對黑白拼色布洛克鞋給龐德試穿,「這對鞋比較中性,無論穿上男裝還是女裝也會很合適,相當實用。」並表達自己對這款鞋子的意見。
在我們不斷互相為對方挑選服飾時,已經到了太陽西沉的時候。我們留意到坐足幾個小時卻無法丟下我們、一面無奈的路易斯,便趕緊結帳離開店鋪。
我和龐德也各自得到戰利品。我買下了山茶花色的裙、各類小飾品,還有防止被認出來的墨鏡,簡直是大豐收。
可憐的路易斯為了實踐所謂「紳士的風度」,只得提起我們一袋二袋的新衣服。我看着因提起沉重的購物袋而走在後方的他,不禁偷笑起來,與龐德一同走在夕陽下回家。
作者的話:
已埋下伏筆。給個提示:不要相信你所看見的真實。以夏洛特公主為視角展現出來的故事沒有顯示全部的事實,因為她刻意隱瞞了,尤其是有關自己的秘密。之後的章節會揭曉,大家可以猜猜看。274Please respect copyright.PENANApeD8qgDe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