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權是人類權利中至高無上的,公民權就是強權,赤裸裸的強權。不管施行者是十個人還是十億個人,政治權力就是強權。
所以我們必須保證,行使這個權利的人,敢於付出最大代價以承擔自己的社會責任,我們要求任何一個行使公民權的人押上他的生命—必要時犧牲生命—來拯救社會的生命。由此,一個人所能承擔的最大責任和他所行使的最高權利相互對應,完美的對稱。
長官,為什麼不把這種制度推廣呢?要求每個人都參軍,然後讓每個人都有投票權?
年輕人,你能恢復我的視力嗎?150Please respect copyright.PENANAYC8reVjDtr
不能,長官!
你會發現,恢復我的視力,比向某些人灌輸道德和美德—社會責任—容易多了。
社會責任必須主動開發才能獲得,硬灌下去的話是會吐出來。所以我們才讓參軍這麼困難,退伍又這麼容易。
任何一個投票者或是政府官員,他們並沒有特別的智慧、才能,或是經過特別的訓練。但都已經通過志願參加的艱苦服役表明,他能夠將集體的利益擺在個人之前。”《星船傘兵》
《美國獨立宣言》的開頭宣告如下:
我們認為以下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皆生而平等,享有造物主賦予給他們的不可剝奪的權利,包括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權利。為了保障這些權利,才在人們中間建立政府,而政府之正當權力,則來自被統治者的同意。
當一個國家的國民覺得其自由和民主是廉價,沒有限制,沒有相對應的責任,那麼這個國家距離滅亡也不遠了。當一個市民忘記了自己的責任,而只想要求獲得更多權利,那麼市民之間必然會產生矛盾,嫌隙,割裂與對抗緊隨其後。
我覺得“人生而自由,亦需配得。”所以我同意《星船傘兵》入面嘅論述。
如果你想要參與正式的政治討論,獲得選舉權與被選舉權,以及制定法律的相關權利,你必須先「自願」加入軍隊,完成兩年甚至更長的服役並正式退伍才行(暫定服役兩年,服役內容待定。)。
人出生即是「平民」,年滿十八歲並自願加入軍隊,完成服役期並正式退伍,才能成為「公民」。這樣的「公民」才能在行駛投票權時以更宏偉,更務實,更無私的眼光去作出決定。
以上嘅論述就係《星船傘兵》小說入面嘅人類社會制度。
未來嘅香港政體,可能要向呢個方向進發。
細節淺談:
參軍嘅要求非常低,任何年滿十八歲並智力正常嘅人類都可以參軍,而且軍部有責任令所有有意參軍嘅人都得到適當嘅軍旅經驗。無論係十八歲未讀大學嘅年輕人,定係八十歲就快行唔到嘅老人都可以。
常年生活在死亡威脅下的軍隊和士兵很可能會有自覺承擔起社會責任,但現代社會幾十年不見血的軍隊就是腐敗的溫床。所以這樣的制度需要一個偉大嘅願景,一個長遠嘅任務。
「探索星河」可能係其中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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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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