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時的主角信桐正被帶到警局偵訊,負責偵訊他的正是馨語,不論是珮紜、純鹿還信梧,都是他們重要的後輩,馨語必須好好偵訊一番,就怕誤判了罪。
「你就是張信桐吧?」「……」「你要是一直不說話事情可就難辦了喔?」「……」「你的哥哥,可是正為了你努力著喔?」「嗯……」馨語見他保持沉默,決定慢慢引導他開口,果然提到哥哥他不由得的身子震了一下。
看來兩兄弟感情還是不錯的,只是,對信桐來說是。
「你知道如果你真的殺了人,你哥哥的警察生涯也差不多完了嗎?」「我……沒有……」「你說了什麼?沒事,有什麼事就說出來,不要怕。」「我沒有……不是我殺的……」信桐緩緩低下頭,馨語不知道此時的男孩在想什麼,但總覺得他背負著什麼。
「既然如此,把你知道的都告訴我吧。」
另一方面,信梧已經開始著手收集證詞了,純鹿和言政在案發現場搜尋證據,而信梧則和可能相關的人進行了解。
「目前我們得知的是,案發當時在場的人有嫌疑人張信桐、被害者曾曉熙,還有第一目擊證人黃錦杰。」信梧統整了目前得知的消息,在案發當時第一目擊證人錦杰聲稱進到存放器材的體育室尋找自己遺落的東西時,意外目擊了信桐手持球棒,而地上倒著一個女孩,女孩頭破血流著,便大叫「殺人了!」跑了出去,引來操場上師生的注意,而當其他人趕到時只看到曉熙倒在地上,信桐站在一旁,地上還有被錦杰撞落在血泊中的球棒。
「這麼看來是黃錦杰看到他殺人的畫面,大喊著引來師生的注意,而跑出去的同時撞掉了信桐手上的球棒。」「看上去是這樣沒錯……」「我怎麼感覺哪裡不對啊……」此時的信梧和駿學正討論著,信梧怎麼也不會相信信桐殺人,而且還是用球棒,他知道,弟弟最喜歡棒球,就算殺人,也絕不可能用球棒。
「球棒證實是信桐所有,有同學看過信桐拿這個球棒。」純鹿拿著“兇器”的照片給信梧看。
「這……曾經是我的球棒。」「你的?!」「是我以前用的,我也喜歡打棒球,後來沒有打了,就送給他了。」「是嗎……」純鹿打量著照片裡的球棒,她對信梧的了解其實不多,也是因為這次的事件才知道他打過棒球的。
「正因為是我的,我怎麼也不會相信,他會用這根球棒殺人。」信梧拿過照片,往事的記憶在眼前浮現著。
「哥哥!」「臭小子不要一直跟著我啦!」「我也要跟哥哥去打棒球!」「才不要,你才不會打,球都碰不到!」「那!等我變成厲害後,哥哥要和我一起打棒球喔!」「等你變厲害我大概都已經變成老頭子了吧。」「說什麼呢!我馬上就變厲害給你看!」
「那個傢伙……從小就愛跟在我後面,每次看我去打棒球,總是抓著我不放,說也要跟我一起去。」信梧用手輕輕摩擦著照片,眼神似乎有些空洞,純鹿等人在一旁默默聽著。
「約好了變強後,要和我一起打棒球的,但隨著我考上警校後越來越忙,回家次數也越來越少後,我也不再打棒球,把球棒送給了他。」信梧放下照片,將收集到的證詞整理了一番,有些黯淡的眼神裡,卻透露著滿滿堅定。
「我,不是一個合格的哥哥,可是,我最了解他,他絕對不會殺人的,而且,是用我送他的球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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