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初會寫作,只是抱著一個信念:
「若我有天份,那就努力讓它發光;
若我沒有天份,那我就努力磨練,直到全世界都以為我有天份。」
小時候考試,總與三甲之位擦身而過。而拖累我的科目,總是作文。每份成續表,滿滿的甲等裡混入了那兩個丙等,都是中作和英作。然而,不認命是我的天性。所有做不好的事,我都會全程投入去把它做好。
花了八年磨練,終於讓作文成為我最高分的科目,也讓校報編輯總是預留了專欄給我,再拿著大把的零食收買我的稿。那時候,我以為這就是寫作的終點。回首一看,原來那不過是序章。
第一次觸碰到文學與愛情的尾巴,是在中六暑假時。
在中大的預科課程裡,有一個小巧可愛的雙馬尾女同學,忽然向我送上一本詞集,並說想跟我交流文學心得。然而,那個愚笨的直男,總是抱著「以某某理論為尊」的心態,終把雙馬尾嚇跑了。在錯誤中,我學會了欣賞其他人。
第二段經歷,是戀上了文學少女。
她有著所有女文青的習性。愛閱讀、熱愛自由、生活樸素卻精緻。她血裡混著風雅頌、出手就是賦比興,完全不需要唸書就能在高考文學拿取甲等。面對這個鬼靈精,每次給我玩的文字遊戲,謎底都是滿滿的我愛你。
我還能憶起,每次我們在草地或海邊相依著,拿著一本筆記簿在寫寫畫畫,然後就過了一整天。縱然到了最後,我不能成為她自由飛翔後的歸處,但那種幸福,足以讓我回憶一生。她讓我學懂了,熱愛這個世界所有的美麗事物。從那天起,寫作成為生命中最美的事。
第三段經歷,卻真正令我成為作家。
她是作家。
她表面上是模特兒、演員和商人,外表亮麗光鮮,野心勃勃。但私底下的她,卻竟是一個作家,再準確一點是「填詞人」。她有著一個不起眼的老人筆名,寫的作品卻由天王天后唱出,然後在無數地方被播放著。
哪一面才是真實的她?大概只有每晚為她烘乾濕長的秀髮時,她拿著我的平板電腦在看蠟筆小生和多拉a夢,這才是真實的她吧。
在她鼓勵下,我嘗試了填詞和寫劇本。然而,當我越向文字靠攏,有了自己的出版物,她的商業王國卻越做越大,最後,她的王國裡已沒有我。但因為她,我學會了坐言起行,千里之行始於筆下。
最後,套一個老梗:寫作,像極了愛情。然而,我這詩想家很享受在歲月長河中,一邊創作,一邊期盼著生命中更精彩的下一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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