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無論是中港台等地,都掀起了一股LARP的熱潮。香港更是新開了不少以LARP為主要經營方式的店舖。而有趣的是,百分之九十九的人都將LARP的中文,稱為「劇本殺」。
在這裏我直接開門見山:LARP與劇本殺並不等同。
我一直都堅持這個立場,卻也沒有向大家詳細解釋的心思,始終將LARP與劇本殺相提並論的大多都是商業機構。他們要營利、要吸引人,自然需要利用一些容易上口的名稱令更多人感興趣。但我近日看見其中一個學校的桌上遊戲社團也如此稱呼的時候,我便忍不住動筆,希望能夠表達一下我心目中,LARP與劇本殺的關係。
另外,由於這篇討論文章篇幅蠻長的,所以我決定分三部分來說。第一部分主要為介紹LARP;第二部分為簡介「劇本殺」和討論這個名字的合理性;第三部分則為討論為何LARP應該與劇本殺分開而談。377Please respect copyright.PENANAjxSuNG5IvK
甚麼是LARP
實境角色扮演遊戲 (LARP, Live Action Role-Playing) 是角色扮演遊戲的一種。與桌上角色扮演遊戲 (TRPG, Tabletop Role-Playing Game) 不同,參與者在遊戲當中需要扮演角色本身並作出實際行動,大部分LARP的玩家均會穿上自己與自己的角色設計相似或相同的服裝,以加強代入感。由於進行遊戲的場景多是現實環境,空間和場景裝飾有機會受到限制,因此也要求玩家在受限的場地中幻想遊戲中場景來遊玩,並與其他玩家及非遊玩角色互動。
LARP的起源脫胎自TRPG,由於TRPG主要以口述形式進行角色扮演。但有些玩家希望再進一步,親身體驗和演繹這些遊戲中的情節,於是便開始有了這種實際行動的遊玩方式。最早有紀錄的LARP社團是成立於1977年的Dagorhir,屬於奇幻類的戰鬥遊戲。
而後期LARP與TRPG一樣拓展出許多不同的遊玩風格,包括龍與地下城 (DnD, Dungeons and Dragons)、克蘇魯的呼喚 (CoC, Call of Cthulhu)、黑暗世界 (World of Darkness)等。
總結來說,LARP比起一個遊戲系統,更像是用來運行遊戲的體制,與TRPG一樣,都可以運用這個機制來遊玩不同系統的劇本。玩家通過實際動作去扮演自己的角色,與其他玩家或者非遊玩角色互動,享受故事和探險的樂趣。
LARP的文化意義
舊時代人們比較習慣在劇院中觀摩劇目,比較習慣以旁觀者的身分去觀察一場表演的進行。LARP帶來的不僅僅是新的遊戲,更是帶來了一種改變旁觀式參與的活動。從觀察一場不能被自己改變改寫的演出,變成親身參與一場故事,而參加者更能突破劇本的限制,以角色的角度嘗試改變可能的結局,甚至創造新的結局。
無論是傳統的電腦RPG遊戲、TRPG還是LARP,所講求的都是投入角色,讓自身成為角色本人,不以現實中的自己作為思考核心,而是以角色的內心和思維為主。有些人認為這些角色扮演類的遊戲是宣揚「逃避」的觀念,認為這種遊戲會使人沉迷於這些角色,不願面對現實生活。但其實並非逃避,而是希望暫時「放下」。通過參與遊戲,放下現實中的煩惱,好好享受沒有負擔的旅程。
但現在隨着社會的發展,亦隨着人們對角色扮演遊戲的認知加深,更多人了解到不少人喜歡角色扮演的原因是「角色與身分的轉換」。正因為現實中,我們每一天都好像以同一個人的身分活着,在角色扮演遊戲當中,玩家可以體驗到另一個角色的經歷。不論是外表、性格、說話方式等,都有機會與現實生活中的自己有所不一樣。而這些遊戲更有着一些幻想或虛構的背景,能夠滿足玩家在日常生活中根本不可能實現的幻想。無論是想在地下城探險,還是在外神滿布的世界下如履薄冰地生存。這些角色扮演類遊戲都可以滿足玩家。
而LARP在這其中的角色是提供一個空間給志同道合的好友一起,在劇本的基礎下,進行像是戲劇演出一般的遊戲。但每一個處於這個空間的參與者都不會是觀眾,而是真實遊玩的玩家。可以算是一種自娛自樂的表演和遊戲。
這次就先討論到這裏,歡迎各位在留言討論和補充,下一節我們會進入「劇本殺」的部分,還望大家繼續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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