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多年前市面上沒有多少本教導寫小說的指導書,不像現在差不多每個月都有新書面世(包括繁簡體),加上本來就喜歡看電影,所以當時我是以創作電影劇本的心態和理論來寫小說。
猶記得開筆寫「消失的足印」之前先用現已絶種的掌上型電腦記下差不多一百項情節筆記。將所有剎那想到的靈感一一記下是創作過程中最愉快的事,給自己一種靈感澎湃、創作力源源不絕的錯覺。由於第二天早上要趕到機場,本來打的如意算盤是上機前一晚先把大綱做好再帶去台北邊玩邊打磨細節,預計兩三個小時足夠了吧?碰到的卻是一個意料不到的難題:該如何把雜亂無章的情節筆記組織成一個完整的故事?這麼說好像沒什麼大不了,事實上面對電腦列印出來的筆記,真的不知該從何處入手,哪個放在開始哪個放在中段,想不到順序排列竟然是這麼困難的事。
兩三個小時過去才做了一半,故事情節好像怎麼編排都不對勁,眼皮卻已經快撐不起來,只好先完成一份故事大綱的大綱,爬上床睡兩三個小時,凌晨再起床完成終稿,最終帶著薄薄幾頁紙上飛機。
由於手握故事大綱,寫初稿時以為可以不跟內容順序去寫,想寫哪個段落便寫哪個段落,好處是按心情、狀態、靈感去寫合適的段落,例如情緒低落時便寫一些消沉的情節,就像電影導演握著劇本不必由第一場至最後一場戲逐個拍攝,只要到剪接階段時再按次序排列便可以。不過完成初稿後一看發覺很大問題,可能因為寫作時的情緒不連貫,整體上怎麼看也不自然,各個段落各自成章,前後加在一起卻好像拼拼貼貼似的,缺乏完整感。後來我得再花極大的努力去把故事理順,修修補補花的時間、心血比寫初稿時還要多,因為過程太痛苦,決定以後再也不用這種方法寫作。
提到那部掌上型電腦,一部比智能手機大小許的東西,只差不能通電話。我用它創作了「消失的足印」和「日光之下」的大部分初稿,居功至偉。用法輕便,可隨時隨地創作,甚至會在上班時拿出來匆匆寫兩三段,可惜這麼可愛的科技品竟然遭到淘汰,真可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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