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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已經忘記了是不是第一篇寫完的小說,只能肯定「消失的足印」是我人生中寫的第一個長篇小說。它的創作起點有些特別,某個晚上我悶極無聊,一時心血來潮,興之所致順筆在稿紙上寫下身邊的事物和感想,然後那東西成了「消失」的序幕。文章描寫的那只腕錶、那張淩亂的書桌都是真實存在的。不過後來覺得不滿意,所以在完稿前重寫一遍。
一般寫作書都認為小說最好不要有序幕,不過「消失的足印」中,我仍然堅持保留下來。
當時沒來由地想寫長篇小說,對故事內容我是完全沒底的,我是寫了序章之後才開始構思故事情節。那麼整個故事是怎麼來的呢?首先當時非常喜歡村上春樹的「國境之南太陽之西」,決心弄一個類似的故事(雖然結果是一點也不像)。其次是我也很喜歡看廣告方面的書,於是以廣告業作為背景。
結構上從一開始便打算用三分二(第一至十章)的篇幅慢慢建立起完整故事,然後一下子把它推倒,再用餘下的三分一(第十一至十三章)慢慢把主角的生活重新建立起來。感覺就像小孩子耐心用積木砌好城堡後,只是為了興奮地用雙手推倒一樣。
至於小說名字的來由更隨意,其實來自我以前常常聽的一首流行曲,梅豔芳唱的。先定了小說名稱然後再想想這個篇名究竟可以引領出什麼樣的小說主題。
現在回想,一切構想好像都來得很隨機,不過在寫作時倒是很用心,尤其花了不少心血在修改上。最後以結果來看,姑勿論寫得好不好,這篇小說其實都尚算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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