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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太明白為什麼人們很喜歡報仇。514Please respect copyright.PENANAXfuOoFZsei
恨一個人很累,偏偏我是很不喜歡累的人,如果你不是認同他的能力而視他為頭號敵人,我不明白恨他的理由了。
有一些人很喜歡視今日的事件為「公義的戰爭」,而所做的事是必要的犧牲。怎樣說呢...歷史書上有太多號稱要發動「公義的戰爭」的混蛋了,十字軍東征,拿破崙,第一、二次世界大戰,伊拉克戰爭。歷史上大部份時都是「公義的戰爭」與「不公義的和平」,我喜歡「公義」,這毫不置疑。但我更喜歡「程序公義」,他們明白發動戰爭的都不是什麼好傢伙,但又不希望安於「不公義」中,因此他們積累實力,在合適的時候用盡一切推翻不公。美國用戰爭廢除奴隸,而英國卻是用數人(威廉·威伯福斯、威廉姆·彼特等人),近四十年時間推翻的。公義可以是不需要流血得到的,人們只是比較喜歡急功近利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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