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幸福的家庭,會因為身心疾病患者而支離破碎,這是常有的事:至少在這個國家是這樣。原因就出在這個國家的律法對身心疾病犯罪者太寬容了。
常言說道:事情沒發生在自己身上,總是會漠不關心,對一般民眾都是如此了,更何況是政壇上的那些掌權者呢?
不過就在他們又在某間餐廳討論可以從哪個建案或其他任何地方撈油水的時候,同樣有認真做事的政治人物,他們盡忠職守,傾聽民眾的心聲,做好為民服務的每一份工作。
諷刺的是,在政壇道路上善良的人總是比較少,就造成他們必須做的事情更多,所付出的勞力、心力、精神、思緒還要更多,比起那些翹著二郎腿收錢的人都還要多,所以病痛跟衣服一樣,每天都在身上,不同的是,即使到家也無法擺脫痛苦的糾纏。
這裡是太平洋上的海島國家「金興煌弗郡」,簡稱「興煌」。位於台灣東部一萬公里處,國土面積約為台灣的十倍大,大約相當於日本國土。
此時興煌立法院正在進行「身心障礙犯罪條例施行細則」的法律修改會議,提案主要內容為:
1.犯罪者被診斷有身心障礙的檢查項目調整與管控。
2.身心障礙犯罪者減刑門檻調整。
3.補充第二點,依據症狀對身心造成影響的輕重給予相對比例的民刑法究責與判決。
此案已經過程序委員會審查,正在立法院的第一讀階段,但別說半數同意了,同意的立委根本不到十個。
四十五歲的蕭美芳無黨籍,致力於修改精神病患者犯罪相關的法條已十年有餘,她是那少數欲強烈嚴懲身心障礙犯罪者的立委。看到這個投票結果後,她簡直無法接受。正在想辦法說服其他立委。
「請看這份警方統計的表格,國內宣稱自己有精神病的犯罪者逐年上升,絲毫沒有減緩的趨勢。再看這份醫院提供的病歷紀錄,宣稱自己患有精神或心理疾病,但同時又有重大犯罪紀錄的患者,占整體的百分之三十五。顯現出這幾年來,拿精神病當擋箭牌開脫的罪犯越來越猖狂,我們必須修法,提高精神病患者犯下罪刑後,可減刑甚至免刑的門檻。」
「蕭大立委,你拿出的這些資料不能直接證明他們的意志或主觀行為沒有受到先天或後天的身體或心靈障礙影響,不能說罪犯都用身心障礙疾病開脫,妳的立場太極端了。」
「1988年2月1日,鍾偉漢在巷弄間殺死了一對夫婦,只被判了三年有期徒刑,因為他宣稱自己有重度躁鬱症。」
「2001年6月7日,郭志正在火車上持刀隨機揮舞乘客,將前來阻止的警察砍致重傷,送醫不治。事後說他有思覺失調症,僅罰鍰和緩刑,你們覺得這說得過去嗎,他甚至從來沒有精神或心理疾病史。」蕭美芳憤慨的說。
「2014年10月21日,鄧福來姦殺自己老婆的妹妹,完全沒有精神疾病史,他的律師卻在法庭上說他有中度智能障礙,檢察官就閉嘴不說話了,法官請他提出參考證據。下一次開庭,鄧福來的律師就交出了智能障礙診斷證明,你們還記得鄧福來的職業是什麼嗎?建築工頭,你們相信有能力當工頭的人,會患有中度智能障礙嗎?那個小姨子有一個交往三年的男友,才剛跟她求婚。」蕭美芳將手中的紙本資料大力甩到桌上。在偌大的會議室中依然發出巨響。他整身的黑色褲裝,更襯托出她的臉有多麼脹紅—被氣的漲紅。
高千彥打開面前的會議室電容麥克風開關,故做態勢的點了兩下,「蕭立法委員,修法後,如果身心障礙患者真的犯下無心之過而遭受重罰,他們的家屬可是會有很多意見的,就是為了避免這種情況,所以門檻才那麼低。」
「那麼受害者本人或其家屬的權益呢?只會一昧保護身心障礙犯罪者,這個社會要怎麼進步?」
高千彥:「當然受害者的權益也會被照顧,法律也有相關的保障。但蕭美芳立委,我看到妳提出一個想讓身心障礙患者連出門都不敢的世界,要是針對身心障礙患者犯罪減刑的門檻真的提高了,這個國家只會變得冷血無情而已。」
「我們無法避免民眾得到他們也不想得到的疾病,但我們也要有所警惕,警惕想把疾病當作擋箭牌的那些無恥之人,看看大眾現在對身心障礙患者的眼光,無不是歧視和鄙睨,只要嚴懲那些無恥之徒,一定可以讓民眾改觀。」
「根本上還是照護病患的問題,所以我們關注的重點應該是身心障礙者的全面醫療照護,改善他們在大眾眼裡的形象,而不是想著犯罪之後的解決方法。這是治標不治本。」
「你們講的方法才是治標不治本,亂世用重典,如果看到重大犯罪者的極刑下場,那些想用身心障礙來脫罪的人就會不敢輕易動手。」
「反正投票結果已經確定了,妳就接受吧,等妳找到更好的說法再來說服我們,現在就別折騰了,散會。」
「又來了…」蕭美芳心想,這十幾年來一直在鬼打牆,一直在重複同樣的話,這些人絲毫沒有要改革的意願。因為自己無黨籍,沒有太多資源跟大黨競爭,能當上立法委員就已經了不得,現在簡直是小蝦米在對抗大鯨魚。蕭美芳頓時覺得天地都在旋轉,頭腦像是被束緊,無法思考,也失去意識。
沉悶的一聲重響,引的準備要離席的眾人回頭,蕭美芳倒在她的座位後方,有人打電話叫救護車,有人查看她的狀況,有人忙著尖叫,也有人……視若無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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