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呀!活著到底是為了什麼,從出生到基本的家庭生活,因為人的原生家庭是無法去選擇,更無法去選擇生長的環境。從小一直被父母寵愛著,以前只要我喜歡什麼東西,沒有什麼拿不到的。但當我還沉浸在這幸福家庭生活中,在國小六年級領到身分證時,我是被同學取笑著我的父親是「不詳」,而母親是我從小叫到大的「二姑姑」,同學笑我爸爸竟然是「不詳」,然而擔心懦弱的我,回家問了原因擔心家中的母親,會因為我的詢問而遭受我父親的毒打。所以我選擇自己默默承受,也掉下淚。但當我國中,他們跟我坦承一切,我以為我已經接受了,想不到我還是無法接受,又加上我的親生母親要在我家附近開小吃店跟投幣式卡啦ok,但我的養父母卻去了外地工作,說要我放學後可以去幫她忙,讓我跟我親生母親培養感情。我也不疑有他答應了我養父母,而答應了他們的要求,反正我回家也只是空殼,然而有天我親生母親跟我說「想買什麼東西,跟這個叔叔說,他帶你去買。」我也沒有想很多的跟他出門了,想不到在路上的那位叔叔竟然跟我說「你媽收了聘金,你今天開始是我老婆了!」天押!我也才國中欸!我不管三七二十一,連忙跳下車來用跑的回家,邊哭邊想我應該是聽錯了。後面過了幾天,我想說應該是我聽錯了,結果我親生母親又跟我說了同樣的話,我又再度相信,結果那位叔叔竟然跟前個叔叔說一模一樣的事情,我又再度離開,但我不再去培養跟我親生母親的感情了,我還等我的養父母告知這件事情,他們認為不可能,還說我騙他們。從那天後,我養父母去外地工作後,我開始上UT聊天室交了很多網友,見了不少網友,也因為這樣我開始不愛讀書,也許我養父母在外地工作,我親生母親看到了我跟一些改裝機車的男生在家門口聊天,被我親生母親發現了,我永遠記得她狠狠的打了我一巴掌,說我學壞了,本來他們想替我出一口氣,我回他們「不用!」我還很理直氣壯的推了她告訴她「妳只會生我,把我當賺錢的工具,憑什麼打我」她也默默的離開了!因為我「恨」,生我不會照顧我,讓我父親不詳,結果我養父母知道這件事情後,從小我養父不會動手打我,卻在那天跟我養父母聯合打我,但我也無情回了他們「養我又怎樣,我父親就是不詳!」之後我養父在外地工作,只要我放學,看到我跟男同學聊天而已,我回去每每就被毒打,我心也死了。他們仍然在外地工作,我不在去學校,結果在我十七歲時,我人在家裡睡覺,又被我親生母親叫醒,我很不耐煩的看她問她有事快說,有屁快放,也許我的態度,讓她火大了,所以再度打了我一巴掌,但不知道為什麼這次是我錯覺嗎?這個巴掌怎麼那麼無力。她就騎著車去開她的小吃店,結果想不到那時候的她已經是「子宮頸癌第三期了」,當我再度看到她的時候,是我養父母從外地回來帶我去安寧病房看她,但我那時候心中還是恨!所以我沒有感情。直到我養父母知道我無心上課,叫我去上班,我答應他們,我依稀記得我上班要去郵局開戶,由於我還沒滿十八歲,所以要我親生母親的身分證,我告知承辦人員,我媽現在在安寧病房,我卻被取笑說「妹妹,妳年紀還小,不要當人頭戶,這個理由很爛!」這更讓我更恨,隔天只好請我唯一的親生哥哥幫我開戶,但那位取笑我的專員也不在了,因為我養父母希望我能夠自己去看我的親生母親,我帶著當時男友,我親生母親送我一句話「以後妳要結婚,對方要有父母親的。」我沒回應也沒回覆。最後一次看到她的時候,醫生已經宣布可能剩下幾天壽命時,我心情依然還是平平的,是我養父帶我去的,她的第一句話竟然是問我養父「這個女生是誰押?怎麼那麼漂亮」我的心卻揪了一下,我是妳女兒,妳竟然忘記我,眼淚不敢掉下來,一直到她離開,我還很叛逆的跟著葬儀社的人員很不削的要求跟他們說「欸!我跟她不熟,我不想拿她身上任何東西。」然而一轉眼她已經離開了我十六年了,對她的恨我已經放下了,雖然現在在職場上,我的身分證父親依然不詳,只要工作上被人資問,我就是有兩個爸爸媽媽,但至少在天上,有保護我的爸媽,在世上我有疼愛我的養父母,還有我兩個貼心女兒,曾經我一度想尋死,但是上天不收我,所以我認為「活著的意義,就是能夠當人,可以在不同的人身上,學到不同的長處,因為我們不知道下一秒會發生什麼事情,所以會珍惜每分每秒。」活著不一定要轟轟烈烈,知足常樂,活到老,學到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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