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偏臨結尾提出這個問題。其實問題一直存在,只不過是解決唔到嘅問題。除非人格之王唔係做一個作家,而係做一個明星或者可以幫補一下銷量嘅問題。既然解決唔到,那麼發佈之後先算就係最好嘅方法。特定嘅讀者群就算可以做到,我都唔會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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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我個人對於推薦書本比更多讀者認識並不反感,但係揀客這種行為也未免太侮辱書本。如果我是沒有寫作嘅才能,那麼我情願一本書都賣唔出都唔樂意為一本書搵一大堆特定鍾意呢一類型嘅讀者去銷售。我嘅書本並不存在特別嘅讀者群組。任何人都應該可以同等接觸。標榜住某類型讀者閱讀嘅書籍對書來講也未免太不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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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不過為書本分類確實可以令到更多讀者了解書本嘅內容。書本簡介還書本簡介,但係挑選讀者就是另一回事。分類是必須,但係我唔覺得特別嘅讀者係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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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之所以想睇下一本書就係因為佢被一本書所吸引。我哋係創造者,而唔係上帝。冇權力去為一本書去挑選一個讀者。如果送先會睇其實你都預咗佢其實未必係認真想睇。不如正正經經去書店買一本自己覺得有興趣嘅書籍。至少還會認真去睇一本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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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當年周潤發睇黃子華棟篤笑都係一樣。並不是黃子華邀請周潤發,而係棟篤笑吸引住周潤發。只有咁樣,先可以從棟篤笑入面得到真正嘅樂趣。本來周潤發就係一個熱愛自由嘅南丫島人。佢想睇就自然會睇。佢唔想睇,就算逼都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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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過麻煩啦。我就肯定逼佢做特別嘉賓。點解?因為人格之王係一個善於妒忌嘅人。唔邀請佢做特別嘉賓都俾錢入場睇,如此好嘅感情實在令人充滿妒忌。逼佢睇至少令到佢少一份樂趣,營造一個被逼睇嘅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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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搞清楚。我先係作者,同書本最好嘅感情當然係我。實在很難容許讀者嘅感情好過我同書本。就連我都只不過睇過我嘅書本一次。不過花嘅時間肯定比讀者多。我對於書本可是有感情。正因如此,我相信一本書好自然會吸引讀者唔需要刻意做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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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才不會做出逼人睇嘅行為。因為我其實對於自己嘅書本幾有信心。唔需要刻意吸引讀者去睇。至於妒忌嗎,其實也沒有。如果本書真係遇到知己,我其實幾開心。雖然與我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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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竟我呢個人寫完就當咗冇咗件事,並不是真的冇咗件事。應該甚麼說好呢...書還書,我還我。這一點我分得好開。雖然係寫緊我嘅事情,但其實書本嘅我並不是真正嘅我。寫我嘅嘢就猶如寫他人嘅事情一樣,算係一個朋友嘅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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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只有咁樣,才可以好客觀平靜地咁樣講出來。同社工傾計都係咁。所以呢位朋友可以遇到知己,我會很高興。正因如此,我唔會逼人睇我啲書。但千祈唔好將本書當係真正嘅我,咁樣我會好困擾。因為係人都知道寫自己總會寫得特別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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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一個人睇一本書都好難代入人哋嘅角色去睇。其實睇一本書就同認識一位新朋友一樣。雖然睇的是別人嘅事情,但其實係自己嘅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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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一個人睇一本書應該隨着佢嘅狀態去閱讀。正如唔開心就會睇棟篤笑一樣,呢啲係逼都逼唔來,係睇心情。沒有甚麼事,只係突然間諗起往事。我相信睇書唔係需要心靜,而係需要心境。意思即係一個人處於咩心境就好自然睇咩類型嘅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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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睇嘅時候就睇,唔想睇嘅時候就休息一下。搵一個啱自己嘅閱讀方式。我覺得搵一本適合嘅書籍也是很重要。然後享受閱讀嘅樂趣,這樣閱讀才會長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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