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簡析這個選段的核心問題:人類社會的問題能否單純由幾道定理或是規律推導出來,就如科學一樣。
米爾認為人類行為背後的原因太多,或許更精確的說:人類行為是隨機的,社會活動可以說是人類行為的總和,也是米爾認為即使我們掌握了人類行為的一些規律,也不足以推導整個社會。或許我們看看當代科學對人類行為的認知有多少。早在米爾的十九世紀,科學家對人類的生理結構已經有一個基本的認識,而在二十世紀,神經科學更將人類的認知擴闊到大腦認知的領域。現在我們認識到感覺其實是一些生化反應,化學訊息的交換;而基於這些認知,科學家可以簡單控制一些人類反應或是動作。這裡可以看見人類行為其實並沒有什麼神秘之處,基本上都是受限制於生物或是化學的規律,也許包括我們所說的自由意志。人與人之間行為的動因的不同不代表他們背後的生化反應有所不同,舉個例子,一個學生因為要做作業而不快,與一個上班族超時工作的不快,他們身體的化學反應也許相差不大。如果行為和反應都是一些化學反應,化學的規律就能運用在其中,透過監控一些化學物質,就能預測甚至控制人的行為。
問題來到了社會的部分,米爾最大的擔憂在於數據多而變化大。也許可以這樣回應:米爾的十九世紀還沒有出現人工智能,大數據,甚至連電腦都沒有,小看了未來科技的發展。數據多不是一個問題,需知圍棋變化也很大,交給人工智能基本不成問題;如果還怕,還有正在積極研發的量子電腦,量子電腦運算能力與現在的電腦不在同一個量級。
這其實是一個烏托邦的想像:每個人的生化數據都連結到人工智能,而人工智能透過控制人的生化數據,進而控制每個人的行為。這一切都是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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