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生活;中規中矩也就是按習慣法過日子,這種生活型態被侷限下來的原因為人心無所邊界,內心住著魔鬼,狗咬人不是新聞,人咬狗的事情也會發生,用誇張明顯的字眼為這篇章開場白,要說明的是人心無邊界無極限的程度不雅於世界的變化率,也就是阿瀚在至高境界文章中時常提到的變數。
人心思無邊界,這使得追崇隨心所欲、心想立即的路程非常危險,因為我行我素的作為在執行時憑藉的是一種"吃感覺",這變得無所謂的是非與對錯,是一種因人而異之內心感受,意指那些已被習慣法認定的"錯的"事情,在這種憑感覺得狀況下,當事人是真的毫不在乎,因為當時就是真的在執行"隨心所欲,心想立即",舉例;飆車是一種無極限的快感,當下就是想一路往前衝,車手正享受著引擎聲,車的油門就是一路踩到底,爽快到沒有辦法形容的一個程度,這件事在他而言無法言論這種感覺是對或錯,而當事人他只是照著感覺執行著,也就接近銘瀚所謂的至高竟界,但可這樣的行為卻因高機率產生極度危險嚴重車禍,被習慣法假設的設計了所謂的交通規則去限制。
在銘瀚研究一番後得解,也就是說當人開始靠這種"吃感覺"做事時,連人都無法控制自己,所以這是法律出現的原因,為了限制住人所謂隨心所欲、心想立即以感覺做事的範圍,那麼如此一來,該如何追崇至高境界呢?上個篇章說做"大約等於",讀者記得嗎?隨心所欲;讓"心想"大約等於"立即",則為事情發生前的假設法大約等於事情發生後的絕對值,而做法就是尋找過往絕對值中接近至高境界的案例,然後在事前發生的假設法前,不斷的去揣摩如何複製,比如我活在我最愛的籃球世界裡,完全沉浸在看球賽,沒有比看球賽還重要得事情,如果我支持的球隊贏球,就會感到很爽的感覺,參考初次達到至高境界的篇章,但如果挖掘絕對值發現沒有這發生的狀況,那麼就要再把找自己練好,而此篇的重點在感受法無邊界,造成心想立即局限於習慣法的原因,要從生活中去做大約等於,必須先了解習慣法為隨心所欲的舉止設下了怎樣的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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