闔上日記,我長長地吁一口氣。
原以為將不快回憶抑壓下去,藏在心底最深處,傷痕自然會得慢慢消退。寫完這則日記,才猛然醒覺這種想法何等幼稚天真。
愈想忘記愈忘記不起;沒刻意想起,亦不刻意迴避,反而來得輕鬆自在。
將回憶傾瀉到日記本上方才明白,當有天能鼓起勇氣翻開那個標示著「失戀」的資料夾,自會發現當日那份痛楚其實不過是生命裏的一小頁,僅此而已。
像此刻,一字一句將那段已封殺的感情抖出來,原以為掀動瘡疤會痛徹心肺,可是沒有。
將這段感情從頭到尾複述一遍,寫來像在說別人的故事。並非不痛不癢,只是,這次像換了個視角。站在第三者的位置,以全新的視角看同一件事,感覺全然不同。
從來沒想過,原來芊芊也是個不可理喻的港女。
當時深深迷戀她 ── 畢竟別人眼中的女神竟紆尊降貴當上自己的女友,高興還來不及,哪會挑她的缺點?況且男友包容女友天經地義。久而久之,自我催眠發揮作用,芊芊的一舉一動在我看來都活潑可愛,天真爛漫;再笨的言行舉止,在我眼中都是單純真率的表現。
今日重新審視,我彷彿不再認識芊芊,也不認得自己。
真不曉得當日是怎麼走在一起的,更想不通為何會陷得那樣深。不過,能理智得起就算不上真正愛過。
愛情裏最可貴的,也許就是這份盲目。即使只能維持短暫日子,曾這樣用心愛過,回頭亦已無憾。
也許時間並沒有改變我或芊芊,只是,時間予我足夠空間去看真一點,看多一點。
明日呢?明日幾時才會明白過去始終會過去?
輕按酸痛的雙肩,順勢瞄瞄案頭鬧鐘,不禁訝異。
只顧伏案苦寫,不知不覺已數小時,天空早已亮白。
真不敢想像那些從事筆耕的人日子是怎麼過的,天天坐在案前寫寫寫,由日到夜,孜孜不倦地由天黑寫到天亮。我不過才寫了一個晚上,感覺與幹了一天苦工無異,自問不是當作家的料子。
腹鼓雷鳴,還是先到廚房找點吃的再休息吧。
翻翻冰箱,幸好還有半打急凍餃子可以速食充飢。還多得芊芊,要非饞嘴的她,我可能連太陽蛋也不會煎。
「這麼早?」身後傳來老媽的聲音。
「弄個早餐給你老一個驚喜嘛。」
「咄!少跟我來這套。老媽養得你這樣高大,難道你哪句真哪句假我還分不清?」老媽是少數不怕認老的女人,真正難能可貴。
「熬夜對身體無益,吃飽了回房歇一歇,醒來替老媽到機場跑一趟。莫伯伯的女兒小晴今天由台灣過來,不巧他要到美國公幹,所以小晴這期間會暫住我們家。我先到惠姨那兒,辦妥事情後再到酒家準備替小晴接風。」老媽差使人還真是滑不溜手,根本沒有我說不的餘地,「你代我去把小晴接回來,安頓後再帶她到酒家吧。航班編號和小晴的手機號碼我已寫好放在餐桌上。三點正,別睡過頭!」
我不禁皺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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