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個比較內向的人,因此朋友並不多,但我一直堅持一種信念,那就是真心要用真心去換,所以我總是竭盡所能的對我朋友好。只要能做的到的事,我都會答應,就算需要小小的犧牲我自己都一些東西,只要與金錢無關而且不是做壞事我都會答應。但最終她們還是一個一個的離開我了,理由就是我太無趣了。因為我不喜歡追劇、追星、看帥哥、打遊戲,社群網站也不太會用,甚至從來沒發過限時動態,也不是個特別幽默話多的人。但這個理由讓我很受傷,因為原來我對她們的好比不過一個有趣的人,就算我努力的去熟悉她們喜歡的遊戲、明星甚至是耽美小說,接觸這些我很陌生甚至可以說不太喜歡的東西,但我仍能留不住任何一個人。所以我一直很羨慕那些朋友很多的人,那種人好像不需要任何努力,大家都會喜歡她們,不像我做的再多,都是徒勞無功,最後只剩下自己一個,明明我一直努力的想讓人喜歡我,一直謹慎的活著,一直拼命的對別人好。所有人,不管是父母還是老師都告訴我,我需要改變,變成大家喜歡的那種人,去學習大家喜歡的東西,讓我有時覺得原來現在無趣是一種罪,是一種需要改掉的東西,大家覺得我很無趣是我的錯,但我明明很努力了。那為什麼沒有人願意接納我喜歡的東西呢?我喜歡看各種書籍,我喜歡古風圈,我喜歡言情小說,我就要被當成喜歡奇怪東西的人,只不過是我的喜好比較小眾,我就要拋棄自己喜歡的東西去嘗試別人喜歡的東西。為什麼從來沒有人願意嘗試我喜歡的一切,而我卻一直一直的去嘗試不同人喜歡的東西,她們可以說嘗試了自己不喜歡的東西自己就不是自己了,那我呢?我算什麼東西啊!一個活該沒有自己的樣子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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