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哩,那我們現在終於要談到靠寫作賺錢了,所以可以開始出書了嗎?
很抱歉,就算做到這一步我也不建議直接出書。
如果各位覺得照計畫走自己建了粉絲團,跟人合作,也小有名氣,影響力,總算可以出書了吧?現在出書總算有人看了吧?
來,看一下這專欄的名字是甚麼。
再想一下,我有沒有跟各位說紛絲團建立好就一定可以靠出書賺到基本收入甚至大賣這件事。沒有對吧?
要是同意上述肯定會有疑問,那我們要怎麼靠寫作賺錢?這要看你完成粉絲團經營後要走的方針是甚麼。
難道不是就走寫小說嗎?也有人做一做路就走歪掉,想要改做評論文的,改做旅行介紹,改做寫新聞稿,改做美食文。
當然不是每個都有足夠的商業價值能換到夠你溫飽的,除非你自身已經找出一套完善的商業模式可以轉換利益。
走到這一步,影響力夠了,剩下就是怎麼利用自己的影響力去轉換成利益。寫小說只是其中一條出路,但不是最穩的出路。
這個我要先說一下粉絲團經營的弊病,雖然前面多少都提過,只是沒明講。那就是很難擴展,很容易變成小圈圈。
畢竟每個人管理能力不同,對於粉絲團該怎麼管,每個人大概都有自己的規矩,而規矩就會帶來限制。
另外,我在粉絲篇說過做出區別對待,這其實也是一把雙面刃,弄個不好就會讓粉絲的向心力跟團結心大幅降低。
這只是表象,本質上整個粉絲團最大的弊病就在創作者本人身上,也就是創作者自身的人生狀態。
只要創作者情況不好,粉絲團就會開始衰退,這是無法避免的宿命。
所以不把每一步踩穩,只要你狀況不好開始休息,不進則退,粉絲團的規模跟你的影響力就會開始大幅下滑。
這個狀況不好,包含嘗試失敗後遇到挫折的狀況。所以每一次嘗試都該小心,要立好止損點,不能執迷不悟。
有鑑於此,我非常不建議經營好粉絲團後就開始出書,除非就是想圓個夢,那就去圓吧,賣不了太多本也沒差,跟去投出版社一樣人總要有個夢想,要是就這樣紅了呢?大賣了呢?
未來的事誰知道?
如果說在經營粉絲團後找到了類似自己天職一般的文字創作方向,也找到自己的商業模式了,知道怎麼從中獲得利益。這一條路肯定是在嘔心瀝血不停試誤中找到,只屬於自己的道路。
恭喜你,你算畢業了,如果你之後想靠這些經驗走進業界,那也不用擔心自己以後沒辦法勝任。你在這段時間學到的一切跟你培養的影響力都會成為你跟那些老闆談判的籌碼,只要談得夠好,應該不會太低薪。然後你才發現,原來自己好像繞了好一段路。但如果不這樣繞遠路,說不定你永遠都不會醒……
(倒帶)
好啦,一定有人不想放棄,我就是要寫小說,要出書賺錢。其他的路我都不要,我只想圓自己的小說家夢。
還真的不是沒路可以走,但我還是建議不要一建好粉絲團後就開始急著出書。就如前面說的,粉絲團是以你為主的組織,不是以你的小說為主。就算你在建立粉絲團前就在內容基地擺放了大量的著作,也不可能吸引到足夠的人可以買書買到讓你收支平衡。
但不出書就一定賺不到錢嗎?這要看你的商業模式。比方說鏡文學跟penana都有打賞模式,就是由讀者打賞給作者。這樣作者就能不出書也賺得到錢,但這個沒有經營粉絲團其實很難收到足夠的收入。
附帶一提如果是新人我不建議去鏡文學,因為那邊的使用者真的不多,雖然會聯播也會增加擴散傳播,但實際上真正會去註冊並打賞的人,恐怕都是各個作者自己經營出來的粉絲團的人去給的。陌生的讀者會隨便打賞這種事並非常態,也不會多到養得活你。
在penana還有數據中心,至少自己宣傳後可以制定一些策略少走一些冤枉路,鏡文學完全沒有。也沒有訂閱制度,沒辦法組一個team來出電子期刊,獲利的商業模式太少。
離題了,拉回來,所以要怎麼靠寫小說出書賺錢?
標題啊,從經營IP開始。
IP是甚麼?根據維基的資料:
//418Please respect copyright.PENANAbernfizBOa
智慧財產權(英語:intellectual property),是人類智慧創造出來的無形的財產,主要涉及著作權、專利、商標等領域。[1]音樂和文學等形式的藝術作品,以及一些發現、發明、詞語、詞組、符號、設計都能被當作智慧財產而受到保護。418Please respect copyright.PENANA3YkShpGe7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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坊間的IP其實特指跨媒體的製作,也就是不只單一個媒體的同一文創內容,可以稱之為IP。
總之既然要出書,就不要隨興想寫甚麼就寫甚麼,要建立一個計劃,一個系統,可以讓自己把所有作品都連貫起來,甚至計畫跨媒體。不是隨便寫一本書就想著要出書,要讓粉絲買單。
當然這邊說的IP,不一定是要自己原創的IP。可以找現有的原創IP加入,慢慢經營,有些獨立遊戲IP應該不排斥一般向的二創,賣得出去就是本事。也不用只找一部,可以多找幾部去寫,有交涉拿到出版權問題都不大。
而且合作的當下就是在建立人脈,為日後的合作做基礎,算是一舉兩得。
當然原創IP更好掌握發揮沒錯,但也要考慮到自身是否懂經營IP,經營IP跟經營粉絲團不一樣,通常一個IP要跨媒體,要小說動畫漫畫都要有。這時候先去依靠別的獨立原創IP,會比較輕鬆一點。
但有的IP偏向於比較現實的劇情,就要找偶像劇之類的,這種的找現有的IP去寫反而容易出事,畢竟那些人更注重一些有的沒的,所以走現實風格的雖然很無奈,還是建議自己創一個慢慢經營比較好。
要拿IP的觀念去經營,而不是一本書的觀念。在寫書的當下就該規劃好藍圖,要怎麼去培養這本書代表的IP,如果做不到,建議就不要以出書為目標。
因為出書就意味著上架,需要費用。支付這些費用就得衡量得失,不能只是為了出書而做,這樣是浪費錢。
想著寫一本怎樣怎樣的作品,一本完結,這樣太可惜了。能夠重複利用的角色跟設定為什麼不保留下來?如果是做IP的話,就會想到該保留,而不是一本寫到死。
當然,也是有人很排斥,他們喜歡任性而為地發揮,他們覺得自己就該為了衝動寫出一本書。
呃……這類人要是能撐到靠自己把粉絲團建立起來,那我想他們應該還是能繼續妥協吧?畢竟隨興的一本創作基本上寫完就丟了,根本不會留下甚麼。
粉絲看完一本後這本的價值就沒了,不會再翻出來看了,等於是浪費了一次給粉絲加強吸引力的機會。
如果照IP經營的觀念去做,這樣一本神作寫完後,當然是各種番外短篇或續篇來餵糧給粉絲,提升它們留下的誘因。期待接下來還會出甚麼,這樣才有意義不是嗎?
所以我才說要出書賺錢的話,建議從IP 經營開始做,或許是同一個世界觀,或許是同一群人。總之不要拘泥於每一本都不一樣,都要挑戰自己的極限弄出一個全新的。這樣太浪費了,要懂得回收自己的創作內容跟累積的人氣。
從經營IP的觀念去做,也就不會拘泥於一本完結的劇情輛,為了吸引粉絲團的人看,可以寫番外短篇來凸顯角色魅力或故事的趣味度。
當然,要跟人合作作自己的小說改編,也是要把自己的小說當成IP來經營才會想到的。
把一部小說單純地當成一部小說看,它的產值頂多就是一部小說,想賣可能賣不了幾百本。但當成IP來看,產值就不會只有小說,還會有動畫漫畫電視劇改編等。
然後在改編成各種美體版本的過程中繼續增加自己的人脈,好在下一次依靠這些人脈更有效率地完成自己的創作,或者到更大的舞台去發展。
這就回到上一話說的,要成為資訊的平台,交換大量的資訊來提升自己的影響力。而經營IP,同樣也能帶來大量資訊交換。就算這IP並非自己原創,還是能吸引到不少喜歡這IP的人來跟你交換資訊。
當資訊交換越多,你的粉絲團越來越了解這個IP,到那時就算出書也比較有機會得到粉絲團相挺,拿到不錯的銷量。
不過在這之前,還是真的相勸不要太著急就是。畢竟一開始就不是用看小說的名義收來的粉絲,如果沒有好好安排,在建好後一味地想出書拜託粉絲團來買,肯定會被大多數粉絲打槍的。
尤其是實體書,就算是鐵粉,那數目應該也不會多到可以買下一次出版的量。而且這樣利用久了,粉絲的向心力也會下降。
著重在經營IP,而非出書,可以讓粉絲團的人自然而然接受,這跟一開始就要粉絲掏錢買書是不同的。
如果有人覺得那那些名作者憑甚麼讓粉絲掏錢買書,還請明白,他們的出道就是最好的理由。就算之前是在經營粉絲團,正式走上出版社出書後就是以作家的身分出道,吸引來的粉絲就變成有出版社出書後從其他非同溫層吸引來的,純粹為了買書而來的粉絲。
而我所說的邪道,已經跳過出版社的干涉,自然也沒有這種基本盤的為買出書而來的粉絲出現,組成上本質差很多。
唯一相同的事,不管哪一種都能形成影響力。所以想要靠寫作賺錢,出發點不是怎麼做好一本書,而是怎麼利用自己累積的影響力。
而我認為,如果真的非要出小說不可,那麼試著在粉絲團經營IP,讓團員們可以喜歡上這個IP,願意去接觸的話,比較有機會出書來賣。
要是覺得就單純貼貼小說故事而已,有差嗎?你貼小說故事是為了賣跟為了經營IP是不同的,前者寫完就得收錄進去出書賣,後者不管有沒有收錄,發表的當下就已經完成它的基本使命,就是讓粉絲團的人認識你經營的粉絲。
當大家對你的IP越來越有興趣,直到你要認真出書的時候,就算你不把全文貼上網路,還是可以靠IP的經營來作基本宣傳吸引人來買。
這絕對比老方法公開連載又直接要求粉絲團員買要好多了。
再來就是之前說過的,與其讓粉絲團買書,不如讓粉絲團幫你宣傳賣書。直接出一本書就要不認識的人買是很難的,但IP推廣這種事,反而簡單很多。有趣的免費故事跟IP都能增加非同溫層的人認識的容易度與機會,遠比出來就講說某某某要賣書了,這本書是怎樣的故事要好。
若是IP經營的好可以引發討論,宣傳效果會更好。但這些要是都把焦點放在要出的書上,很難讓人想討論。
多數人都是排斥過於直接要錢的方式,他們會希望是自己被吸引被選擇,這就是為什麼打書特別困難。因為直接就說要打書,就算有介紹劇情,還是會讓一堆人覺得太直接。
想讓粉絲團的人幫忙宣傳IP,這樣等到要出書時,認識IP的人絕對不會只有粉絲團內的人。
最後就IP經營的部分,可以跟其他創作者合作,這就不是只想著要出書的人能做到的。你想著要經營IP,大家見有利可圖,就會利用你作為資訊交換平台去開發經營這個IP,並從中得利,這是雙贏的策略。
但你如果只想著要打書,那就只是利用他人名氣宣傳,根本就幫不到別人。沒有互利共生還希望人家幫你宣傳,這未免太天真。
無論如何,想要更上一層樓,想要長久經營,經營一個以上的IP絕對是首選,比單純出書有利很多。
最持久的創作就是IP,看那些名畫家可能十年二十年都只在畫一個世界觀,還不能了解創作IP的優勢有多大的話,那或許想要繼續更上一層樓就不可能了。
之前就說過單打獨鬥的極限,這天花板不靠合作是沒辦法突破的。而合作的關鍵大多就是經營一個大家都能用的IP,你們沒看啞鳴都自己成為遊戲工作室的老闆了嗎?可見這條路已經有前輩在前面走了,且看著吧。
只要IP能經營起來,要出書真的不難,連月亮熊都寫過OPUS的改編小說,要是看到這還覺得我就是要寫一本出一本,覺得粉絲一定會買單的話,那我最後只能好心勸他們靠這個粉絲團的影響力去跟出版社合作,或許路還會寬廣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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