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我本來想以「待奉」為主題繼續延伸下去。但是剛好我的教會也正以相似的主題進行聚會,不希望有比較傷感情,所以決定改一改主題。接下來的幾篇我會以「基督的一生」作主題寫作,目標在今年(2024年)完成。祂的一生短短三十三年,但是有很多值得我們學習的地方。
耶穌基督的一生主要記載在四福音書,而每本福音書都從祂的出生到死亡記載一次。在聖經中凡遇見重複的部份必然是很重要的,而如果一件事要重複四次當然是極其重要了。
一般學者認為四部福音書對照不同的受眾,馬太福音是給猶太人看的,馬可福音是給羅馬人看的,路加福音是給社會各種階層的人、特別是受壓迫的一群,而約翰福音的對象是給廣泛的群眾甚至教會。
因應目標群眾的差異,每部福音書內容都有所不同,這似乎跟舊約摩西五經的寫作上選擇了不同的方向。根據底本學說摩西五經分別從四個文件資料來源合成一本書,而四福音就是從一個基督的一生寫成四本書。
面對不同的對象展現出不同的一面,似乎是福傳有效的方法。除了耶穌,施洗約翰和保羅都有類似的經驗。
「⋯⋯眾人問他說:這樣,我們當做什麼呢?約翰回答說:有兩件衣裳的,就分給那沒有的;有食物的,也當這樣行。又有稅吏來要受洗,問他說:夫子,我們當做什麼呢?約翰說:除了規定的數目,不要多取。又有兵丁問他說:我們當做什麼呢?約翰說:不要以強暴待人,也不要訛詐人,自己有錢糧就當知足。⋯⋯」(路加福音3章10-14)
「⋯⋯向猶太人,我就作猶太人,為要得猶太人;向律法以下的人,我雖不在律法以下,還是作律法以下的人,為要得律法以下的人。向没有律法的,我就作没有律法的人,為要得没有律法的人;其實我在神面前,不是没有律法⋯⋯」(哥林多前書9章20-22)
當然啦,帶定個頭盔先。這是否意味着我們要做一個人前人後不一樣的雙面人?當然不是。
正如我們讀到四部福音書可能在細節上有些微的差異,例如約翰福音没有提到基督的降生和家譜、彷彿祂由太初開始就存在一樣(祂本來就在,何來家譜?);馬太福音也特別多提及猶太教義和經文、為的是證明耶穌就是舊約聖經所提及的那位救世主。但是並不代表福音書之間互相矛盾、前後不一,相反他們互相呼應、看了其中一部沒有提及的地方還可以用另一部的經文補足。
因為福音寫的不是耶穌基督曾經存在過的資料證明、也不是教義合集,而是人生。並不是因為當時的人覺得應該要把福音書寫成四本、所以寫成四本;而是因為耶穌所展露出來的生命理所當然要分成四本記載、所以福音書有四本,這亦解釋了四部福音出現的合理性。
祂經歷的一生大致如下:
出生、被追殺全家逃難至埃及、十二歲首次上聖殿、作為木匠接受訓練養活一家、洗禮、40天禁食受試探、到處旅行傳道顯神跡、登山變像、釘十架、復活升天。
如之前提及的,在各種意義上耶穌的死都比出生重要,因此由最後晚餐到釘十架的一週佔了福音書的大約三分一至四分一。(只是一個星期,就佔了一生的三至四分一,有夠多的)與耶穌的出生大約佔整體十分一相差甚遠。
這十分一的內容是包含了「十二歲首次上聖殿」和「作為木匠接受訓練養活一家」,相反福音書的十分之九都記載了耶穌最後出來傳道的三年,實在是很大的落差。
我們怎樣知道時間呢?根據路加福音3章23節記載,耶穌出來傳道時年三十歲。至於他傳道的時間是三年,這三年又是怎樣計算的呢?就是祂在地上過的三個逾越節(約翰福音2:13、6:4、13:1),一年一個逾越節、三個就是三年了。
有時候我們一框熱誠,期望為主大發熱心。但是我們卻忘了要先準備好自己,把事情學滿學好再出山。即使耶穌年少時就與律法師們對答如流,祂還是順服上主的旨意,經過多年的磨練才出來傳道,更何況我們呢?
就我們今天的角度看來,三十歲並不是一個特別老的年紀。直至去年(2023年)為止,發達國家人口的平均壽命已經上升到八十幾。但是在二千多年前的世界,三十歲已經是當時人普遍的平均壽命了。(原因當然與當時的營養和醫療水平有關)所以,那時候耶穌已經走完當時的人一生的路程了。
「三」在神學裡有「屬天」的意義,三十在古代似乎也有特別的意義。中國人有「三十而立」的說法、三十歲是一個成年和擁有穩定事業的年紀;而在以色列,約瑟三十歲當上埃及宰相、大衛三十歲登基作以色列王、利未人三十歲才能開始當祭司、在聖殿服事。當時的猶太人,也在大約30歲完成經課培訓。
如果三十年是一個重要的年份,被視為一個成年的歲數,這樣耶穌在這三十年間是怎樣準備自己的呢?
聖經並没有詳細說明,但是從一些細節位置中可以看出丁點端倪。因為被追殺而逃難、還有年少喪父,耶穌在年幼時期似乎已經經歷過很多不同的事情。在那時候丈夫是一個家庭的經濟支柱,可以想像如果一個家庭失去了經濟支柱會發生什麼事呢?另外祂出身拿撒勒,拿撒勒這個地方又有什麼特別呢?
拿撒勒在希伯萊文的意思是枝子。她是加利利南方一個建造在山坡上的小鎮,當時人口只有四百人左右,没有城牆或任何防禦工事。根據考古學記載,這個地方以農業為主、沒有公共澡堂等設施,只有一些簡陋的住家。從出土器皿的殘片顯示,居住在這裏的是猶太人而非外邦人。
約翰福音1章46節中拿但業(相信他是一個性情相對溫和的人)提到,「拿撒勒還能出甚麼好東西呢?」的確,在公元一世紀時期拿撒勒的確不是一個特別顯眼的地方。在更早期的經典甚少提到這個地方,因為她實在太微不足道了。
而為什麼沒有城牆呢?有很多可能性。可能是因為拿撒勒是興建在山上,地勢險要、易守難攻,城牆也就不需要了。也可能是因為古代拿撒勒的規模相對較小,社會結構簡單,而且與周邊城市關係良好,沒有戰事的情勢下就不需要興建城牆自保了。
當然,我並不認為這個城市居住條件或者治安真的那麼差,畢竟耶穌一家也能逃難到埃及了,只要他們想的話也能逃到其他地方吧?而且他們聽見希律死了還選擇再回來,就說明這個地方客觀條件也並不是那麼差。
與祂十二歲上聖殿的三天(路2:41-52)相比,似乎祂在這個名不經傳的小鎮渡過的歲月還更長。作為一個猶太人,耶穌必定是每天從父母長輩口中聽聞神的教誨。但是更重要的還是祂內心對真道的追求。單獨留在聖殿中並不是長輩的意思,而是耶穌內心的意願。
說到這件事我內心也覺得奇怪。在圖書館的工作讓我見識到不少孩子走失,然後與父母重遇的畫面。重逢的一刻當孩子的一定會鬆一口氣,因為至少說明自己沒有被拋棄(啥?),也不必再擔心没有人養自己怎麼辦。而當父母的通常會有以下三種反應:
一、若無其事地說句「回來啦?走啦。」,然後接走自己的兒子。
二、破口大罵「怎麼隨便走,被壞人拐走怎麼辦!?」,可能會再加上藤條待候。
三、擔心地哭著說「你到哪去了?我們很擔心你啊!」,然後加上擁抱的溫情場面。
以聖經記載約瑟和瑪利亞的反應比較像第三種。但是我真心没有看過父母重遇孩子後會感到奇怪。到底怪在哪?外表不同了?言行舉止不一樣了?還是没有想過自己的兒子竟然可以與經學家對答如流?
而耶穌的反應,也不像一般的小孩鬆了一口氣,反倒是一本正經地回答:「為什麼找我呢?豈不知我應當以我父的事為念嗎?」在這裡表現了一種超凡的理解,他從一開始就知道事情的走向會如何。及後在聖經中也提到相類似的事情,例如祂早就知道出賣祂的人是誰,卻要這人繼續跟著祂。眾人因為忘了帶食物而議論時,唯有耶穌冷靜地告訴他們要關心的不是食物、而是法利賽人的假教訓。(可8:14-21)
從人的眼裡看來,這的確很奇怪。但是如果你明白這段對答背後的原因,就會佩服耶穌的智慧。耶穌年紀輕輕就理解這種命運中的必然、上帝的手在背後推動的力量,實在非常有慧根。為什麼我會這樣說?因為只有在理解這一切的背後都有上帝掌管,才能在失去父母依靠、餓肚子時没有食物的情況下,以全然交托的心順服主的帶領。
一般人當然不可能明白,怎可能在失去一切的情況下如此冷靜?都没飯吃了、船要沉了、祢要被釘在十字架上了,主啊,祢不管嗎?還能睡嗎?(當然這是高難度動作、當事人受過專業訓練切勿模仿)
對啊,約瑟和馬利亞都不明白、十二門徒跟了祂多年還是不明白。也許不是約瑟和馬利亞太笨,而是耶穌走得太前了。聖經中没有提及孩童時期,耶穌和身邊的人關係如何。但是我猜想,因為這種對現實理解上的差距,一定讓幼小的耶穌面臨很大的壓力和挑戰吧?
經過這次事件似乎讓耶穌想通了,學習放慢腳步、主動向人伸出理解的手,化解雙方的矛盾。到路加福音2章51、52節,描述耶穌跟父母回去、順從他們,並且祂的智慧、身量、神和人愛他的心都一起增長。相信是經過在聖殿受教的三天後,耶穌身上發生了真實的改變,所以經課把這兩句放在耶穌初次上聖殿之後。
可能你會問,這樣不是表示耶穌錯了嗎?不是否定了耶穌全知全能的屬性嗎?不是這樣的。
因為路加福音的重點在於突顯耶穌作為人子的身份,而不是高高在上、一開始就作神作王的身份。我們今天日常生活中遇到的困難、人生中的起起跌跌祂都經歷過。而這就是其中一段,祂越過自身作為一個「人」的限制的見證。
而這段故事,也只在路加福音出現過。因此這並不涉及耶穌在其他方面表達。
《待續》
參考資料:
因為作者懶惰的關係,請各位自行Google。(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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