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四年級,我們分班了,教我的是一個美麗的老師。她穿旗袍的樣子,真是漂亮極了。她四十歲,有個念高中的兒子。我被她吸引著,上課也不再那麼難過。
而且,當時我還交了一個好朋友。她叫吳麗芳,她和我一樣,都是留妹妹頭。但她不像我,只有苦苦臉,因為暴牙的關係,我沒有笑容。她的五官美麗得像個日本娃娃,她的功課好,字也寫得漂亮。她還十分溫柔,她很善解人意,她的笑很甜。她在我心裡,簡直完美極了。
和她做朋友,功課不能太差。所以我學我的媽媽,她說以前她五點就起床,在家門口背誦九九乘法表。我試過,但五點太暗,家裡的電不可以浪費。因此,我是六點起床的。就在我家門前的矮牆上,靠著天色將白,我把九九乘法表達背了出來。就這樣,一直持續到我把九九乘法表都背得滾瓜爛熟,倒背如流。時間用得並不多,大概只有一星期的晨光。
我的數學,就這麼進步了。在朝會的時候,麗芳和我兩個人,就在教室裡,改著同學的數學作業。那是老師交代的,要麗芳批改。不過,我們兩個合作無間。所以,老師看到也沒有多說些什麼。那段時間,我真的好快樂。功課明顯進步許多,月考我是十一名,她第九名。下一次月考她第十一名,我第九名。
記得,那一次我擠進前十名,我好高興。本以為,會得到媽媽的鼓勵。可是沒有,媽媽面無表情地說,「那沒有什麼。」從開始的希望,到後來得到失望。漸漸地也覺得那實在沒有什麼。
每天放學回家,都還是只有我和弟妹。所以,我都趕緊寫完功課,然後出去和隔壁家的小孩玩,那真的很快樂。
天快黑了,反而是件苦事。我得快些回家,把燈打開。否則天黑了,屋子也就更黑,根本讓我沒敢進去。有幾次,我帶著弟妹在外逗留,看著別人家的燈火,就可以感受那份幸福。我們家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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