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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媽媽的娘家,是通宵(地名)的阿麗姨家。她們又在爭吵,吵個沒完,根本沒當有我的存在。所以,我在吃飯的時候,有了一個舉動。為什麼?只因為我要引起她們的注意,否則,她們又要吵了起來。
我說,「我不要湯匙,我要用筷子。」媽媽說不行,阿姨說,「給她吧!」媽媽執意不肯,可是,我就硬是不要湯匙。我把它給丟在地上,媽媽做勢要打我,阿姨護著我說,「給她,就給她吧!」
我總算拿到了筷子,我學著大人拿的方式。沒錯,後面只剩一小節。可是,卻忘記自己的手,原來還那麼小。但是,我很認真的學著。所以,真的把菜給夾了起來,我很得意。阿姨也笑著說,「她真的很厲害耶!不過,看她拿筷子的方式,以後一定會嫁得很遠。」
我卻想著,真的嗎?我會嗎?就因為拿筷子的方式?我想,我才不會,一定不會。媽媽卻沒有一絲笑容,她還是很生氣。
我長大結婚了,嫁到只隔著一條馬路的巷弄裡。只需要走四、五分鐘的距離,所以,拿筷子的方式,請別再開玩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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