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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昏時份,我倆把整個大埔超級城都逛了一遍。
莫嘉琪說,想去海濱公園,我無可無不可,就決定去了。
路上,她突然拖我的手。這是第一次在我的家以外,我們有肢體上的接觸。
我的手,竟然抖了一下。
「怎麼了?」
我立即甩掉她的手,說道:「怎麼突然拖我?很奇怪。」
「有什麼奇怪?」
「你要弄清楚,我們不是情侶,我只是陪你去。」
眉頭緊鎖的她站住,生氣地問:「那你當我是什麼?」
「⋯⋯朋友吧!普通朋友。」
我刻意加了四個字,幫我自己,也替她釐清關係。
「朋友?好一個朋友!好,就當是朋友好了。梁振邦,做都做過了,你還怕和我牽手嗎?」
所有良好氣氛,一下子消磨殆盡。
我沉默了一會,才道:「我不怕,只是不想你有錯覺。」
「錯覺錯覺⋯⋯哼,你不要對我有錯覺!」
莫嘉琪說完後,怒氣沖沖地向前行。
我提高聲量,向著她的背影問:「喂!還要去嗎?」
「當然去!為什麼不去?你敢不跟著過來,我就打你!把你打得將下午吃過的魚蛋,通通都吐出來。」
她轉過身來大聲吆喝,凶狠的眼神讓我覺得美少女剛剛變完身,隨時可以毁滅地球。
我不想再刺激她,默默地跟隨她,一路無話。
後來發生了什麼,印象已經模糊了。
自從父親離開後,我整個人變得比較悲觀,迴避真實的情感。
不是不愛,是不敢愛。
我喜歡王菲,買了她許多的唱片。從她叫王靖雯聽到王菲的年代,一隻一隻唱片去聽,還是最喜歡《唱遊》中柳重言的曲,林夕填詞的〈紅豆〉。
感情總會有盡頭,美好時光是一杯鮮果甜乳酪,只是不知道什麼時候融化。
我認為,親密關係的破碎,是很恐怖的事情。
不要說穿,不開始就不會結束,可以苟延殘喘下去。
坦白說,我很怕。
怕得不願去嘗試,怕心靈會再次遍體鱗傷。
但無論我是否承認,從那一天起,莫嘉琪開始強勢地闖進我的生活。
我有我的想法,她有她的做法。
我設下的保護圈仍然存在,卻被拉成了不同的形狀。
最令我無言的是,她得到了老媽子的全力護航。
我過去任何一個女朋友,都未試過像莫嘉琪一樣得到母親的歡心。
每逢星期六,除了普洱茶,桌面多了壺水仙。
母親的話多了起來,胃口也好上很多。我看在眼內,其實也有幾分高興。
新的習慣,慢慢建立起來。
雪櫃中剩下來的三瓶梳打水,莫嘉琪通通喝光了。Elsa,Anna,斯特,還有克斯托夫,儲齊一套擺在我的書桌上。我記得他們的名字,因為她逼我看了一連兩集《Frozon》。
我唯一可以做的是,是繼續澄清自己沒有拍拖,她不是我的女朋友。
事實上,我們不是情侶,卻比很多情侶更親密。
可能因為如此,莫嘉琪也沒有堅持原則,講求什麼可笑的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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