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婉跟張貞伶的戀情要回溯到十二年前,她們都還是十八歲青春少女的時候,那是最普通的相遇-大學同學。
兩人在大學一年級的通識課選了同一門課「公民與法律」,剛好坐在隔壁,那是一門很重要卻非常「催眠」的課,因為講課的男教授聲音低沉,幾乎沒有情緒起伏的講述法條,教室裡四、五十個學生,大半都昏昏欲睡,張貞伶也是其中之一,何婉是少數的異類,將課本寫滿了筆記。事實上,早在選課之前,張貞伶就打聽過這門「公民與法律」雖然讓無數的學長姐們提不起勁,卻還是很多同學搶著選修,最重要的原因在於教授不點名,只要期中期末的考試成績有過,就能拿到該課的學分。教授的方便使學生們隨便起來,不過教授不在乎,畢竟人生是學生的,要翹課要偷懶,他也強迫不了,自律是身為成人該有的自覺。
當時的張貞伶沒有想太多,只想到如果有一堂能方便請假的課,她便能去打工,反正法條背來背去就是那樣,能有多難呢?不能說張貞伶的想法不對,只能無奈她必須邊賺生活費邊上學,相較那些開學有父母家人送的同學,她的獨自一人顯得非常孤單,所幸她脾氣倔,不承認自己的羨慕,只往前看她該怎麼生存,才不會被自以為「正常」的人看不起。
下課鐘響,張貞伶立刻拿起書包要去面試打工,因太匆忙站起身跟隔壁的何婉撞到一起,收好的東西散落一地。
「對不起。」
「沒事,是我沒注意。」
她們一同道歉,互相幫對方撿起文具書本,這是她們第一次與對方說話。也許有人不相信所謂的直覺與「雷達」,但是那一刻,張貞伶莫名有種預感跟自信,何婉跟她是同一個世界的人,只是何婉過於乾淨純潔,而她已經被現實毒打一頓。後來張貞伶上課都會選在何婉旁邊的位置坐,而何婉不久就察覺到這個巧合,終於有一天主動問起張貞伶的名字,並問她臉色疲憊,是不是很累。
「很累?不,妳誤會了,其實我不是累,是教授的聲音太……好睡了。」張貞伶壓低聲音說,何婉微笑。
「妳不會嗎?還是妳是法律系的?我看妳筆記寫這麼認真。」
「不是,我是美術系的。」
張貞伶看不出何婉是美術系的學生,因為她對「藝術人」有種錯誤的刻板印象,以為他們都是特立獨行、總做出外人難以理解的造型與行為,但何婉全身充滿清新脫俗的氣質,一副人畜無害的樣子,說她是中文系,她比較相信。
「所以妳很會畫畫嗎?」張貞伶隨意找話題聊,卻沒想到美術系並不一定都在學繪畫,不過何婉確實是喜歡畫圖。
「還可以。」何婉語帶保留,更加激起張貞伶的好奇。
「可是美術跟法律差這麼多,妳怎麼會想選?」
「妳呢?體育跟法律也差遠了,妳怎麼會來上?」何婉反問,張貞伶很意外,其一是人不可貌相,原來何婉並非那種會乖乖回答的個性,其二是她居然知道她是體育系的。
「妳是怎麼知道我……」
「如果真心想要知道,妳就會知道。」這話曖昧了,發生在她們第一次說話後,不到一個月的時間之內,顯然有些事情無法被預測,張貞伶感覺自己觸了電,就不知這「電」能不能期待。
結果理智慢了一拍,張貞伶下一次上課將打工餐廳多做的甜點分享給何婉。
「妳做的?」
「不是,我做不出這種高級甜點,是二廚讓我帶走的。有些客人很浪費,一口都沒吃就退回廚房,妳說這些當成廚餘丟掉多可惜。」
本來在拿出甜點之前,張貞伶很擔心,怕何婉會拒絕這份「剩下」的點心,但看到何婉吃得津津有味,一點也不嫌棄,她的憂慮瞬間消失。從這天起,枯燥乏味的課堂,張貞伶的睡意再也沒有出現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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