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確來說,我喜愛語言學,而不是文學。我嘗試過文學集,卻努力方向偏離,比如分析新詩本身的結構、韻律、編排,真的讀教材卻還是不會創作。
我在語言學的喜好範圍是語法、句構、聲律這些,對於一些有趣的句子還會記下來,比如:「不是真名,但比真名有名。」還很喜歡聽東北人講段子。當然也有不用腦的時刻:看館長直播罵政治,只是現在都會消音,不過癮。
語言學和文學的差異是什麼?簡單說,前者的研究對象是語言本身,後者則是如何用文字表達,語言在文學的定位是媒介,也就是一種工具,硬要扯關係,文學可以稱為一種「應用語言學」。
當然語言學這門領域內部就分派系,沒有什麼統一的傾向,所以上述出現爭議很正常,也可以不認同,就是一種解釋而已。
對於語言學,我都是零散的學習與探索,所以很難想到例子。要我隨便教一個基本西洋棋的技巧還比較容易呢!所以可知我學習語言學有多不系統。
文學創作很現實又殘酷,語言學則是一門研究領域,後者付出多少,得到多少,同時更加瞭解自己使用的語言。業餘在家也可以,不用比較。
再來就是在兩種領域的定位。學習與研究是可以高度咬合的,但讀者和作家之間的距離搞不好超越生與死(意思就是努力到死也沒當過作家)。可能很多人會反對:明明也沒努力多少年,怎麼敢下豪語?但我覺得,總是有一輩子都努力不來的事吧?當然會有各種因素吧。很簡單一件事:作家真的因為讀更多著作嗎?其實不一定,這個問題就像理學和心學的爭論,所以高興覺得是什麼就是什麼。
至於我對於語言學的愛呢?我其實喜歡知道各種事物背後支配的規律或規則。我甚至還很喜歡閱讀各種告示、票面資訊、跑馬燈等,說明書比較例外,因為不需要加上要特別翻閱。連刷交通卡顯示車資和餘額我都會看,所以餘額不足沒發生過。
這些應用文體,也就是「素養導向」,已經遠遠超出文學的範疇了,應該沒有人會同意設計一張車票,上面的書面資訊屬於一種文學吧?但是它依然可以是語言學的研究對象,或者通訊與傳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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