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琉湘,二十歲,是雲舞城繁花樓的頭牌。
十六歲的時候,我成了樓裡最招人恨的姑娘,皆因我命好,師承樓裡權力最大,能力最好的兩個人。
我琴技盡得夏無良真傳是不假,可是舞技⋯⋯那些姑娘知道實情後,肯定會換上一副嘲笑的嘴臉。
誰又能想到,我來樓中四年,卻是連姐姐一星半點的舞技都不曾學會。
是了,四年來,季玖京從不曾教我。
一般而言,在繁花樓裡,姑娘剛滿十一歲就有機會在後院學舞;要是她們願意,滿十五歲就能登大台;有部份天份極好的,十七八歲就被富家公子相中,這輩子從此安樂無憂。偏偏我,也獨獨只有我,從進樓到現在不曾到後院學習,也不曾登台演出。
與我年齡相差無幾的姑娘,明著說羨慕我得樓主花魁偏愛,暗地裡卻說我狼心狗肺,不懂知恩圖報。對此,我好生委屈——我可是恨不得天天上台獻舞,為樓主賺錢報恩,可是四年來不曾受過指導的我,又如何敢在人前跳呢?
我不是沒求過姐姐,讓我到後院學習。
她聞言,只柳眉一橫,語氣甚傲地說,她的姑娘,只配她來教。
我又問她,何時才能教我跳舞。
她這回頭也不抬,只道我年紀尚小。
我哭笑不得——十六歲年紀尚小?部份與我同齡的,已被人娶了回家準備生娃了。
不過不打緊,姐姐不教我,我還是能偷著練。這倒不是因為那些閒話,也不是故意忤逆姐姐,只是跳舞畢竟是娘親留給我的東西,我只是想留個念想。
當年的大火把家裡一大半悉數燒了,幸好靠私塾那邊的書房沒有被破壞,父母親收藏的琴書舞譜都在,我就哀求夏無良讓我把他們通通搬了過來。這些年,我在夏無良的指導下,把父親的琴曲學了七成;母親編寫的舞,我雖然都練熟了,可是沒有大師指教,還是欠卻了不少神韻。
我記得很久以前,姐姐其實曾經答應過要教我的。只不過,在翻過娘親的舞譜後,她就反悔了。不論我說什麼,她死活也不願意,也禁止我去後院偷看。在我不斷糾纏下,她的態度愈發強硬,最後更揚言說要把我的腳打斷,把我的書卷都燒了。
我的腿,她當然沒捨得打斷;我的書卷,她亦不忍心燒了。這些年,她頂多一次又一次地推搪我,一次又一次地敷衍我。久了,我也懶得問了,只望謠言有天能止於智者。只是,在勾欄院裡又能有幾個智者?那些話可是傳得一日比一日傳神,一日比一日難聽,最後竟變成了我不知好歹,勾引樓主。
對此,我表示十分無奈——白日書房的大門長期敞開,夜裡我俱守在姐姐身側,她們倒是教我該怎樣在眾目睽睽下勾引夏無良!
雖然流言漫天飛,但鑑於幾年前的事,姑娘們都不敢找我麻煩。我日子過得太平靜,一時間竟忘了我們姿容出眾,風華絕代的樓主,可是一眾官家小姐的夢中情人。樓裡的人尚且有顧慮,她們卻不然。此番大意的後果是,我被人給抓走了。
每個月中旬,我都會外出幫姐姐置辦胭脂水粉。我外出甚少叫人相隨,皆因雲舞城的治安良好,街我也認得全,再加上我不似其他姑娘多少有點名氣,也就沒必要多此一舉。這落在有心人眼裡,自然是大好機會。
當時,我剛從店裡出來,正想著要走哪條路回去,好順些點心糖糕。沉思中,我的手臂被人粗魯地拉住,暈暈乎乎間已順著那道力上了一輛馬車。回過神時,嘴已被捂得結實,眼前也被矇了黑布。
我心知不妙,手腳拼命掙扎。慌亂間,我踢到了誰的要緊處,耳邊有人倒抽了一口涼氣,然後就聽到一把粗糙大漢的聲音,“給老子宰了這婆娘!”緊接而來的是好幾個巴掌。
良久,才聽到人道:“好了,傷緊了就不好賣。”
那人往我臉上吐了口口水,方才放過我。
我的臉火辣辣地痛,然而再痛也不及心裡的驚。
車輪聲中,鬧市的聲響愈來愈細。無邊的漆黑裡,我聽到幾聲士兵的吆喝,隨後是連綿不休的馬蹄聲,我心中一涼,知道自己多半慘了——畢竟,已經出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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