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隔五個月,昨天終於更新小說,發佈了一個章節,其實該節內容一早已寫了大半,還是上年十月初寫的,就差最後幾句,昨天把它寫完了。
故事還沒完,雖已更了十個章節,但仍只是開始,我心裡已打定這是個長篇小說。
之前寫的故事都比較短篇,人物和劇情交代有點急,不夠完整,人物情緒或許會稍顯突兀。
說實話,故事人物性格大多寫身邊人,我的父母,一些曾經很親密的朋友等等。而主角呢,當然就是我自己啦,我一邊寫,一半代入情境,所以主角說的話,做的行為,我現實中是真的會這樣啦,可能不至於故事中那麼誇張,但有點異於常人是有的,哈哈!
每個故事,每個情境,都是我當下狀態,回顧那些寫過的故事,像在看自己成長一樣,感覺真有趣。
一年前,主角還很跳脫,一年後,跳脫仍在,但多了點沉默、喜怒不形於色,講話很賤,可又很好笑,應該永遠不會變,如果會變,那應該是更賤更好笑吧?
一邊寫,一邊聽歌,對啦,就是昨天從電視聽到那首黃宗澤的“第幾天”。
說起歌來,大家有沒有特別有感覺的歌呢?它可以不是特別喜歡,而是有感覺,就像我呢,每次聽張敬軒的“靈魂相認”,就莫明想哭,也不知為甚麼,這首歌講的是前世今生,我也沒有甚麼前世記憶,但總覺得,這是一首屬於我的歌。
而其他歌呢,例如說“第幾天”,我喜歡的是旋律,可是感覺呢,沒有。
但新歌嘛,昨天才聽了幾遍,不夠,今天再聽,可是也說了,聽歌使會人多愁善感,單是聽歌,想東想西,好像浪費了時間,那不如一邊聽,一邊寫文,做喜歡的事,當是為了經營網誌,或是練習文筆,總不算是在浪費時間吧?
如果實在寫不下去了,那就去畫畫吧,如果畫不下去,那,那,那不聽好了。
畢竟,聽多了,新鮮感就沒了,如果不想歌霸佔歌單頁面,那偶爾聽聽就好了,該它存在的意義久一點,再久一點吧!
轉個話題吧!為了讓我能再聽歌久一點。
才三月中,春天才正真來不久,卻嗅到夏天的味道。今天二十幾度,在外面走小段路,身體已經有種微熱感,春天是這樣的嗎?
六年前,我的冬季校服穿到五月初,而我四月底才感到微熱。
世間萬物沒有永恆,變才是永恆不變。人們常說的永恆,不過是記憶。
有些事久遠到,甚至令你懷疑自己,質疑某些人事物的真實性,連夢也比它來得更真實。
孰真孰假,我們已經分不清,也許所有回憶都摻雜了人們主觀的情緒,所謂的回憶,是否不過是人們心境的投射?我們經歷的,並不是某件人事物,而是自己的投射?
不管真假,回憶裡,某人的影像,卻是確確實實,真正存在的。
永恆是不是事,也不是物,是人的影像。
如果沒有了人的影像,“永恆”二字,是否從不出現?
說實在,這一秒,我要推翻前面所寫,也許人的影像也不是永恆,永恆的是某一剎那的感覺,你也許有一個很難忘的人,但那個人的模樣,隨著時間,愈發模糊,從開始,他的每個五官、臉形、身形、衣著、氣質等等,你都清晰記住,到後來,你只記得大概輪廓,從細節到整體,最後,你只記得那個人帶給你的感覺。
甚或,你忘了誰帶給過你這種感覺,然後,在某個季節、某種味道、某個傍晚,出現某種感覺,而你感到似曾相識,卻不記得曾經何時、何地,或跟何人,才有了這種感覺,但你知道,這是“又”了。
你不悲不喜,只是,或許,有點百感交雜,也許只是思索某種感覺是從何、因何而來、而起。說不上苦惱,最多是困惑罷了。
我似乎很清楚自己,也似乎不太清楚自己,你呢?你清楚我嗎?這些文章能令你了解我嗎?就算說不上了解,一些籠統的認知呢?
期待一個把《凌晨時份》從頭到尾看完的人,如果有,請告訴我,第二視覺的我,是怎樣的。
也許,有些事,局外人真的會比當時人看得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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