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最近如常點開clip工作,意外翻開一則陳年資料夾,裡頭是漫畫稿的亂葬崗(主要曾用作投稿、自娛的分鏡草圖)。粗略看有二、三十份,算上同一故事不同修改版本又有五、六十份,但林林總總最終都成了沒有下文的廢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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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往手誤後便會順勢關掉,可是這陣子腦袋略閒,仔細想了想,與其放置play,還不如刪光它們釋放儲存容量來得實際?我的刪減癖又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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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勿論他們有沒有價值,倒不至於死無葬身之地。於是就決定挑選部份較完整的小品流放到公海裡。可是光端出這些廢案似乎又缺點意思,因此在每每小品後也會寫上一點牢騷話,好讓整件事看來充實一點吧。462Please respect copyright.PENANATnHMZtYaNO
內容主要是投稿經歷、作品延伸話題,以及我在畫漫畫時各種迷之操作和信仰,免疫長文的吃瓜讀者或對投稿感興趣的漫畫作者,不妨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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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載作品名稱與時序索引:
香港連載(2014年)
「王」——【王子不行了】
「魔」——【魔王聯盟】
「勇」——【勇者BYE】
台灣連載(2016年)
「外」——【作死外星人】
內地連載(2017年)
「逆」——【逆魔譜】
歐美連載(2017年)
「暴」——【地獄暴徒】
日本連載(2021年)
「品」——【勇者的品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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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雪在便利店裡】分鏡草圖
【千雪在便利店裡】
這是一篇2016年(17年?)間的作品,當時在台灣剛好完結反應平平的「作死外星人」連載,於是再呈上新提案,因此它是直接以開首兩回的形式誕生。重新回顧,真是一部相當陌生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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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作烙下了我青澀滿滿的印記,典型的男女反差組合、經典罐頭式互動和很好猜的抑揚吐槽。當時覺得所謂橋不怕舊,只要有討喜的人設,縱使套路如一依然能大受歡迎,就好像我們常說,人與人更多是透過廢話來維繫感情一樣。可惜最大問題,是我硬件和軟件(畫功和思維)似乎都不是走這種題材的材料,這份青春四射的提案也很快被秒退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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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當時緊接著連載過「王」、「魔」、「勇」、「外」四套漫畫,但撇除外部因素整體成績我都認為並不怎樣,尤其自從「外」完結後便開始懷疑人生,雖然論時間我還算是個新手,但履歷上似乎又不允許再怠慢下去,求變心切造就了這次提案以契合當時的環境需求為主軸。而所謂滿滿的青澀感,也就是指我第一次嘗試真正意義上作出商業考量這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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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時候除了盛行穿越異世界題材外,輕食小品亦可謂旗鼓相當。相比複雜的世界觀設定,光是看兩個直男為了情侶限定套餐,假裝大家是情侶的這類日常漫畫也可以比想像中受歡迎。總言之能讓腦袋放空,盡早將角色之間最爆最有火花的橋段搬出來的漫畫,在速食文化下都有一定的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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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有別於以往風格,這回嘗試將輕鬆、日常、萌妹、現代背景等當時流行的東東都捏在一起,成了出前所未有的陌生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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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適圈不舒適了還不趕緊跳出來?】
論創作者最原始的創作狀態,當然是憑直覺與偏好去完成作品,在無需顧慮讀者喜惡的情況下,這種自我滿足的創作無疑是最快樂,還能因此而累積人氣的,就是本事。可直到我要將漫畫跟人氣掛勾之後才意識到,最純粹的自己,其實並沒有多少這方面的天賦,如果真的想繼續成為職業,就必須要花更多時間重新改造自己的思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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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角色一直是我創作中最在意的部份,背景、設定、畫面都是其次,也就是說只要我對角色有著充份的認知和愛,放他到哪個舞台什麼故事都是後話(與我相反的,自然就是以有趣設定為優先的作者們)。在過往的作品裡,我都很篤定建立出來的角色能如實地向讀者呈現出我所預期的樣子,或許畫面、劇情、節奏有待改進,但對於如何發揮他們的魅力還是蠻有信心,至少知道和自己臭味相投的人絕對會喜歡他們。這份實在感其實並不是什麼特殊技能,幾乎是最純粹的創作者們不經不覺所自帶的本質,也是最終促使我們有實力之分的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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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好死不死,創作者三大錯覺之一,正正就是以為自己喜歡的東西大眾都會喜歡(這個可以扯很遠以後再說),往往混創作多半都是稀奇古怪的人,與大眾波頻不一定對得上,因此才會出現許多所謂自high作品。當然如果像上文提到,能憑本事儲下一群養得起自己的讀者就另當別論,否則拿來糊口的,就不能有什麼商業潔癖,你的創作也必須要開始試著「為人著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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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經歷四次感情失敗的這段時期,我將部份責任歸咎於自己品味太偏的問題上,亦將部分責任歸咎於角色塑造之上。既然我沒有吸引廣大讀者的天賦,於是便開始嘗試建立出「假設別人會喜歡的角色」,然而那種熟悉的感覺——噗,就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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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當然知道筆下創造的角色該有什麼動機、什麼特點,他們依然是有血有肉般存在,只是因為我的口味無法對上,什麼樣的讀者會喜歡他們就變得無從估計,和讀者的割裂感才是真正讓我感到陌生的地方。有時甚至只能靠不斷歸納同類作品,多數角色有著什麼元素,互動上有什麼共通點就照樣試著辦。「千」故事的兩位主角,正是我近乎賢者模式下,不帶半點主觀情緒地編寫出來,你問我我會認為千雪符合了我認知範圍裡可愛的特徵,但有沒有把握讀者喜歡就不好說。然而這不是個別例子,後來不管自願還是強迫,我都有寫下不少陌生角色,宛如抽蛋一樣盼望哪天搞不好能刷出SSR的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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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剛才跳太遠,我這就回來。】
倒不必把踏出陌生領域想成壞事,尤其當我們曾嘗試用自己以為最棒的方式書寫故事後發現沒有人氣,其實已經意味著沒有退路。我確實亦因為寫得多,不經不覺拓闊了接觸面,混熟了某些我認為陌生的角色,才了解到自己描寫角色上還能有什麼突破空間。不過十年過來回頭問我,我會覺得那只能算是一種成長過程,將最終的收獲深化到熟悉角色裡頭,然後讓有愛的角色把故事走下去,這麼做至少我仍能與部分讀者共情,跟他們分享上天下海的情緒,而不是成了一個盲目追求大數據讀者口味的漫畫工人。當然,信仰歸信仰,直到現在叛逆的我依然時不時為了角色被大幅修改的事情跟編輯抱頭互毆(誤)。妥協的藝術,又是另一門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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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回【弒神】X【你的長篇壞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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