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喜歡像事名家的那樣的思辨。
這可以有效統整我的思維,運用所有的我所學的知識,去表達我的觀點,以及可以增進我的邏輯。
我喜歡從事學術性的活動,以及教育意義的意義,所以如此,我喜歡攝取不同的學科觀點。
但我不會去參加辯論賽,如果需要的話,我覺得我只能當當智囊團之類的腳色,我沒辦法在台上完美表達我所想表達的。
因為我的思緒飛躍,極度飛躍的那種,那是我以前談論到的點。
而除此之外,我喜歡去高談論闊我的觀點,並且跟他人討論,而我跟摯友的議題通常都是在討論有關刑事案件的。
我們之前有討論過的議題有,死刑、暴力電玩到底會不會引起暴力犯罪,以及之前的IWIN事件。
我常常以往,以致我不太會走入邏輯陷阱中,這是一個訓練的結果。
關於上面那三個議題,我們其實有很多共通點。
譬如說我認為死刑於現今中華社會中是無法被取代的,但其必會往廢死的趨勢發展,而他所認為的是死刑是有它存在的道理。
再者,第二個議題,我當然知道現在主流是以社會學習的觀點來說,暴力電玩的確會影響暴力傾向,但我不能苟同的是,很多人都是跟你說不要讓你的小孩接觸,且是社會學習的重點也是在孩子和青少年身上,但有沒有一種可能是暴力電玩本就不是設計出來給那些人的。
我的觀點是,要是他放在成人的研究未必就會像市面所認同的研究,反倒更傾向榮格的觀點,暴力電玩可以協調不一致,反而會降低暴力傾向的外顯。
然後我回來到這個IWIN事件上,我無法苟同所謂把對虛擬腳色也要有所限制,這的確就像是犯罪衝突學派所說的,以為是救濟行為的運動反而會將原本不是犯罪的行為犯罪化,使治安看起來更加的惡化。
而IWIN事件他所保護的到底是什麼,他甚至不是抽象危險犯吧!他只是不被主流文化中認同的非主流文化,也是這件事,我更加確信政治只是一群道德過剩的高勢力團體的遊戲這偏執的想法。
我們還討論到毒品犯罪的入罪化,他說之前的辯論觀點是到底把它定義成病患還是抽象危險犯,我丟出了我特別的觀點。
毒品使用是一個急需治療的病態行為,首先毒品這件事是的確會像病態賭博一樣搞的家破人亡,這和IWIN所討論的團體不一樣,DSM5有定義何為病態,通常嚴重影響自己或他人的是為病態,而毒品使用這件事就是需要治療的病態行為。
到這裡的觀點是贊成治療的,但我覺得沒有強制力的話,使用毒品的人通常不會有覺得這樣的行為是病態的,所以需要將其入罪化才能有強制力。
所以我是反對所謂輔導先行的刑事政策,因為有太多的問題是輔導先行並不能好好接住每個人,像是前年撼動台灣的國中生割喉案,明明加害者可以更早的納入被國家接住的孩子,但因為所謂的輔導先行所以沒有去接住他,這是本末倒置所致的憾事。
最後,回到思辯這個話題,我所認為的思辯是可以增加自我認同的,確認自己的三觀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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