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Penana的FB介紹,看到朱諾的挑戰,令本來想玩「火焰之紋章」的心情也先放下,動筆了。
在我而言,嚴格來說,我想寫的是故事,或是介定為輕小說。至於為什麼要寫小說,只是因為對世界有所不滿,無法改變,只好用文字創造出來。
(吃個晚餐後,又回來繼續)
寫小說前,一定要有一個能觸動我的元素(一般來說是有人付錢要我寫),也許概括來說是所謂的主旨,其次是一個特別能觸動我的人或事。之後會開始寫故事大綱,然後一步步去搜集資料,例如故事中涉及的人物職業,再從職業的資料中找出有趣或跟主線有關聯的地方,發展成故事線。如此類推⋯⋯
在寫的過程中,一定會詞窮,因為只要那一個不是自己常規出現的事,自然會不知道當中的細節,有需要去參考類似的作品或文章,看看他人怎去處理這種故事或情節,再轉化到自己的故事中。所以只要有寫故事的時候,我也會找參考作品來看。但如果說是精進文筆⋯⋯似乎不太準確,因為我只想令人容易理解我的故事,可能跟不同人「精進」的定義有點不同,但肯定的是閱讀。
在參考作品的過程,其實甚少會涉足文學作品⋯⋯主因是我未有那種根底去研究文學。雖然常言道「生活就是文學」,但最少多年的寫作生涯中,我沒有被當代的文學人認同我是文學作者,這是鐵一般的事實,所以⋯⋯如果大家認同我是在寫小說的話,小說就不需要文學性。而我確信自己在寫的⋯⋯是輕小說。
所以⋯⋯要我說出一部好的小說,相對有點困難。主要原因是⋯⋯太多⋯⋯要數太宰治或是夏目漱石?我平日看的三浦紫苑、東野圭吾⋯⋯要不然說說陳慧?不過很有趣的是原來不少香港人不知道陳慧是小說作者⋯⋯但我想說的是,我去學習寫故事之後,她的《拾香紀》是啟蒙我的作品。這是一部關於香港在1997前的小說,在《錯的人生,對的人》中我也提過,這是一部得雙年獎的小說。以主角的角度去看自己一家十二口,每一個章節也是以一、兩個人物為中心,透過主角自己去描述這個橫跨了香港最光輝的那個時代。其中最令我感觸的是主角看著父母關係的轉變,漸漸失去記憶的母親只記住了不幸,忘記了父親對她的愛,那種淡淡的文字卻言簡意賅,狠狠地刻在心中,教人有更多的感受在文字以外,於心中迴響。所以一部好的小說,應該是用字精準下,令人有空間去思考,跟著文字的線索找到作者想表達的主旨。另一方面⋯⋯我覺得最直接令我覺得是好小說的原因,是我已經翻看了三次,這是身體最誠實的回應。
最後相關的問題,大家覺得,小說在世界上的意義是什麼?你會如何在自己的作品中,實踐這種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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