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為什麼要寫小說?
起初我只是為了把腦中的想像以文字記下,所以選擇了寫作。慢慢地,寫作變成了我一種探索世界、記錄人事、試行理論的一種方式,就一直維持到現在了。
2. 你覺得寫小說需要做研究嗎?
如果說是考究類的研究,我覺得是看題材類別而定,但大體上無論任何一種題材,都需要某程度上的研究。例如言情類的需要對戀愛之人的心境有一定認識;奇幻系的要對自己寫的題材──例如西方國家背景、人文地理、魔幻知識等最少有基本的理解;而推理類的則要查清楚自己的理論是合乎理據的。
不過對於寫作理論的研究,我倒覺得不是必要。寫小說不是寫論文,讀過寫作理論,也許會令作者對文筆、故事架構有幫助,但太過著重理論,反而會令文字變得僵硬、公式化。寫作是一種有既定框架,但同時又要突破框架的存在,所以與其在理論上煩惱,不如先把故事給寫出來吧!我是這樣想的。
3. 你花了多少時間精進文筆和閱讀?
其實這些事現在我仍在做啊。學海無涯,創作也一樣。就算現在文筆算是見得了人,相對穩定了,但我仍然看到有無限精進和改變的可能性。
直到死前的一刻,這條路都不會完的。
4. 你覺得小說需要具備文學性嗎?
在回答這個問題之前,我們首先要去弄清何謂「文學性」。
在學界,直到現在,「文學性」仍是一個爭議話題,到現在仍未有一個共識。小說的文學性,是指文筆上的造詣?與人文社會的連結?主題深度?如果小說必須具備文學性,而「文學性」的定義就是以上幾項,那麼不符合標準的「小說」就不應被稱為小說嗎?
我覺得不然。
其他科目的理論,尤其科學,是相對容易定義且分類的,但在時刻都在變化的文字創作面前,這些就很難了。而小說作為文字創作的一種,時刻都變化著。如果我們硬是要用一套框架去區分,那將會是痛苦而花心神的。
說簡單一點吧,有人覺得純文學的字斟句酌和看不明白的藝術手法是沒有意義的,也有人覺得通俗小說難登大雅之堂。但無論如何,兩者都有它們的捧場客,背後也有各自的存在原因。而網路小說這新穎的文體又在衝擊人對小說的既有認知,如果強行要劃一條線,分開「文學」與非「文學」,其實有甚麼意義?
在學界能夠為「文學性」定義之前,我覺得這條問題是難以回答的。
5. 談談你心目中的好小說。
廣義的話,其實是看一個人的口味的,但既然是問「我心目中」,那麼就用個人的標準去答了。
我的答案是:根據故事的題材而定。
例如,那故事就是沒有劇情,專玩文字遊戲的,那麼如果它把文字遊戲玩得出神入化,我看得頭暈眼花但又知道自己在哪裡,知道作者想做甚麼,那麼那部小說就是好的。又例如,那故事是集中在人物的心理成長上,劇情只是其次,那麼只要故事架構寫得合理,其心理成長的描述真實而又牽動人心,(如果描寫方法獨特的話可以加分),我就覺得是好的。
只要成功表達到想表達的信息,加上適合的描寫手法,就是好小說。
我是這樣認為的。
6. 寫一篇小說,必須要對內容牽涉的領域有完全的理解才能寫嗎?(例如寫科幻的就必須要對物理有徹底的知識才能寫)
嗯,我知道這條題目很複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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