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發地點的青衣城,平日晚上是人來人往的大商場,今夜突然變成了一個給復仇者脅持人質的舞台。商場的中庭被一名男性不速之客佔據,此人右手持牛肉刀,左手緊揑著一名女子的頸喉不放,保安在場勸喻不果,商場職員報警及疏散顧客,大批重案組警員包圍並進行封鎖。狙擊手於商場三樓居高臨下部署,警方派出談判專家嘗試接觸刀客,男子拒絕棄械投降,並要求電視台進入現場採訪,期間多次以刀架人質的頸逼令重重包圍的警員後退。
「快叫電視台嚟,我要做全港直播,等所有香港市民睇住我點樣隊冧條死八婆!」男子大聲疾呼爆粗,轉眼一瞬間突然發難,一刀插入人質大腿,製做出一大片血紅傷口,女子大腿狂噴鮮血痛極慘叫,叫聲悽厲。「傑傑.........限你哋一小時之內叫電視台嚟,唔係嘅話下一刀就插爆佢對胸!」
警方調查小隊與及一些網上起底組很快查出今次脅持人質事件的男子。涉案男子郭世華,任職某大私營機構,表現一直克己自律,無奈遭到女上司刻意無理針對,只因其上司一直希望換上親信接管他職位,最終被對方以瑣碎小事為藉口借故開除。郭世華以追討欠薪為由進入女上司辦公室,在談判對話期間突然發難亮出一早已收藏起來的牛肉刀。
換上陸判官身份上場的沈碧君下車後急步抵達現場,遇上警方一早於商場入口架設的封鎖線,心念一轉,立即致電何定邦。
「喂,係何督察嗎?」沈碧君說。
「我係。妳係沈碧君嗎?」何定邦在電話內答。
「可否幫我一個忙?」
「妳慢慢講,到底咩事?」
「青衣城發生咗脅持人質事件,你可以叫重案組俾我進入幫忙解決事件嗎?」
「我可以聯絡重案組嘅,但嗰度依家非常危險,妳不如等警方嚟處理好嗎?」
「唔可以。你知唔知點解對方選擇喺一個大型商場嘅中庭犯案?」
「唔通妳知道咩內情?個疑犯係咪同妳熟悉?」
「喺脅持人質事件中,對方選擇咗密封嘅環境作為犯案現場,而唔係交通方便容易撤退嘅地方,仲要求電視台直播,代表住咩?」
「妳想講匪徒想跟對方同歸於盡?」
「冇錯,快D俾我入去,已經時間無多啦。」
「妳有辦法阻止慘劇發生嗎?」
「信我。我有把握能夠做到。」
談判專家找來行兇者的妻子與其八歲女兒,意圖勸導對方接受投降。在警方協助下,二人來到郭世華身邊,八歲女兒郭小嵐面向父親一邊哭一邊說:「爸爸,我好驚呀,你同我跟媽咪返屋企啦。」
郭世華以詭異的目光望向女兒,一字一句清晰地說:「細路女乖,等妳爸爸做妥手上事情後,佢會搵埋妳同妳媽咪一家落下面團聚,到時叔叔請妳食雪糕。」
郭妻見狀,打從內心驚惶失措地叫道:「阿華!你唔好嚇我同嵐嵐!你到底受咗咩刺激,千祈咪亂來!冇份工唔緊要,你當為下我哋兩母女放低把刀先啦!」豈料郭世華突然面露滿意的笑容,似乎十分陶醉自己正在做和即將做的事:「哈哈哈哈.........睇嚟只要再死多D人我就可以成魔。」
就在郭世華自我陶醉期間,一名高挑身材的女子以輕盈的步履逐漸接近,她正是獲警方批准進入案發現場的沈碧君。
「邊個?企度咪過來!再行過嚟我隊冧條八婆!」郭世華說話期間用刀在女人質面上劃上一道傷痕,鮮血從割開的傷口處流出。人質受驚過度,不斷高聲狂呼,並且失禁瀨起尿來。
「停手,我係嚟阻止你嘅。」沈碧君說道。
「我要殺!一直殺落去!」郭世華說。
「果然不出我所料,你隻鬼就係仇恨背後嘅緣由!」沈碧君說話同時,從手袋內取出筆電,然後猛力將手袋擲向對方。
郭世華冷不防沈碧君有這一著,眼見避無可避,持刀的右手遂出力砍向手袋。沈碧君看準眼前的機會,雙腳以六壬神功的戰步極速直搗郭世華左側空檔,下一秒繼而使出千斤遁用力踢向郭正在捉緊人質的左手,同時出手拉開女人質,手法一氣呵成。沈碧君這一招聲東擊西,雖然令人質能暫時擺脫郭的脅持範圍,但由於人質此刻大腿受傷,不能逃離現場,只能躺在地上等候救援,此時沈與人質距離兇徒大約有十尺。
警方行動指揮官得悉人質擺脫了郭的脅持後,欲向狙擊手下達槍擊命令,誰知竟被沈碧君喝停:「唔好開槍,兇徒身上淋咗汽油!」
郭世華一邊說一邊脫下外套,露出纏繞在外套下的強力炸藥。「妳係邊位都唔緊要,呢度所有人都要一齊陪我落地獄。」說話同時從褲袋取出打火機。
「你真身就係十六年前九龍灣雙屍案嘅戴志成,就算你依家利用其他人身體都瞞唔過我嘅。」沈碧君說道。
「妳竟然係..........判官!」郭世華面帶驚訝地說。
人質案件發生前一個月的某日,沈碧君對著鏡子內的自己說起話來。
「點解我會喺日間感應到你嘅存在?」沈碧君向另一個自己說。
「凡修煉六壬神功者,到達一個層次自然可以發現另一個自己,更可以運用心聲去對話,人稱顯靈。」陸判官說。
「你要我幫你做咩?要面對危險嗎?須知我之前已經死過一次啦。」
「我用六壬神功救妳只有一個目的,我要妳幫我喺人間執行任務,超度亡魂。」
回到人質案現場,郭世華與警方正處於彊持不下的局面。
「戴志成,仇恨只會令你愈踩愈深,及早回頭,醒覺啦!」沈碧君說道。
「妳有本事就捉我返去,妳捉一隻鬼,我送多妳十條屍,計落妳有賺!」被戴志成鬼魂上身的郭世華此時奸笑出來。
「戴志成,當年你於盛怒之下殺妻,原因係妻子紅杏出牆。你認為老婆背夫偷漢,身懷孽種,自此你就立心殺盡天下人發洩心頭恨,但你又憑咩去斷定整件事嘅來龍去脈?你又有勇氣去接受真相嗎?」沈碧君繼續說下去。
「我有證有據,唔到妳亂講一通!就算係判官又會知道咩?」戴志成被刺到痛處,一時感觸喪喊起來。
「身為判官,我自有洞悉陰陽嘅能力。」沈碧君說話同時翻開手上從手袋事先取出的筆電,開啟電源後再啟動WORD程式。「用現代科技產品扶乩真麻煩,仲係以前嘅沙盤比較好用。」沈碧君雙眼對著已啟動了WORD的筆電,然後口中念念有詞:「急急如律令,仙師顯神靈,有請XX年XX月XX日XX時陰間女子梁雪儀上前問話!」
現場所有人的目光皆被沈碧君此一舉止吸引過來。
「梁雪儀,妳遇害當日點解被丈夫戴志成殺死?慘劇嘅原因又係咪跟戴志成心中所想一樣?」沈碧君說道。
筆電在眾目睽睽下自動出現文字,那段內容與當日戴志成向父母交代的殺人經過大致相同,戴志成在自己家裡找到了妻子梁雪儀的驗孕棒和她手機內與前度男友的文字通訊,但末段卻出現了殺人事件背後從未有披露過的獨家情節。
出事的那一日天空下著滂沱大雨,已婚的梁雪儀趕著應前度男友之約,到他家裡小聚。當日她的手電出現了前度男友日前留下的文字訊息:「唔通妳想妳老公知道我哋之間嘅事嗎?想清楚後果,妳會作出明智決策。」
戴志成因工作壓力關係,令妻子梁雪儀被受冷落,由於缺乏了丈夫的關懷,梁雪儀終日忐忑不安,她試圖向自己的同性朋友尋求協助,可惜情況得不到改善,在機緣巧合之下,命運使她在舊同學的聚會中重遇前度男友雷蒙,自此梁雪儀便一直把他當作為一個傾訴的對象。直至某一天,梁雪儀在一個同學的婚宴場合中借酒澆愁,竟在沒戒心之下被雷蒙灌醉,事後被雷蒙載往時鐘酒店迷姦,更在不知情下遭對方拍下裸照,為往後埋下死亡的伏線。
雷蒙最後以裸照要脅梁雪儀,令她惶惶不可終日,任其擺佈。這天的梁雪儀充滿著矛盾的心情,一方面梁不敢跟丈夫透露自己被前度要脅,另一方面她與丈夫期待已久的小孩於這天突然降臨人世,命運的作弄令她獨自反覆思量了無數次,為了自己的寶寶和家庭的幸福著想,她計劃為這天的小聚作出一個生死的了斷。梁在約會前預備了安眠藥,並且在前度面前偽裝成一心想跟對方共同生活,雷蒙在不諳騙局的情況下喝下混和了安眠藥的紅酒,在熟睡狀態中被梁雪儀以枕頭焗死,梁臨離開住所前開啟了煤氣爐,把現場設置成自殺案的環境。
梁雪儀回家後,立即洗澡,藉以徹底清洗所有因逗留在前度家裡而沾上的纖維和痕跡。就在此刻,突然慘遭公司解僱的戴志成回到家中,在睡房內發現了妻子的驗孕棒,並且偷看了妻子手機內與雷蒙對話的文字訊息,下一秒勃然大怒。
「妳.........剛剛放工返屋企嗎?」戴志成對著洗澡後步出浴室房門的妻子說。
「今日我向公司告咗一日假去帶媽咪睇醫生,我唔係今早已經同你提過咩?」梁雪儀說。
「賤人!到咗呢個時候妳仲想一直隱瞞我?」戴志成目露凶光地說。
梁雪儀做夢也沒想到,她設的這個局竟是個三人歸西的死局。
沈碧君的筆電一下子交代了梁雪儀於殺人案的第一身敍述,被戴志成鬼魂上身的郭世華面露恐懼,但仍舊不肯面對現實,向沈碧君拋下一句:「妳就係嚟叫我睇妳表演魔術嗎?」
豈料此時郭世華的身後響起了一下熟悉而低沈的聲音:「你原來對我咁冇信心嗎?枉我當日所做嘅事全部付諸流水.........。」
郭世華大驚,回頭一望,一個半透明的影子站在自己身後,那「人」正是戴志成的妻子梁雪儀。
「我就係為咗保護我哋嘅BB,先設計殺人,冇諗到竟然會搞成咁,請你原諒我。」梁雪儀說完最後一句話後,身體憑空消失。
「我哋嘅BB,我哋嘅BB........」郭世華此刻呆立現場,口中不斷重複梁雪儀這句遺言,彷彿連時間也配合他而停頓了下來。談判專家把握這空檔繼續展開游說工作。
早前接過沈碧君來電的何定邦,因擔心對方遇上危險,第一時間趕到人質案件現場,目睹沈與兇手對峙的這一幕。「沈律師,快D離開,依度好危險。」何定邦在沈碧君身後說。
「何督察請放心,我仲差少少就完成。」沈碧君說。
「我哋嘅BB,我哋嘅BB........我錯啦!阿儀我依家落嚟搵妳陪罪!」郭世華突然口中諗諗有詞,下一步欲有所行動。
「戴志成,你知道你母親陳曉彤於你自殺後因傷心過度,翌日心臟病發離世嗎?」沈碧君說。
「妳講咩?阿媽死咗?係我做成嘅?」郭世華以戴志成的口吻說。
「我翻查三世書得知你母親死後已經投胎轉世,呢個人亦一同喺現場。想問下你母親嘅左額係咪有一道明顯傷痕?」沈碧君說。
「係,妳可以喺我走前幫我搵到佢嗎?」郭世華說。
「嗰邊位細路女就係佢。」沈碧君指著站在遠處的郭小嵐,對方的左額擁有一道明顯的胎記。「依家細路女嘅幸福就掌握喺你手上,你可以令佢擁有一個完整嘅家庭。」
「多謝妳。」郭世華體內因戴志成鬼魂入侵而聚積的戾氣一下子被瓦解,他向警方舉手示意投降,並且逐漸回復自我意識,而戴志成的魂魄最終擺脫了仇恨的束縛而得以超度。
警方最後成功救出人質,郭世華被拘捕和控以嚴重傷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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