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我最近去窩漫畫屋,產生的想法。
漫畫屋裡提供包廂與餐飲,但因為空間有限,又不宜擺太多書櫃會影響動線,所以要在有限的空間裡面擺出顧客們可能會喜歡,或者現在正大受歡迎的作品,能在架上找到的作品,都是這幾十年經過商業洗禮,存活下來的傑作。
按照這樣的邏輯,是不是覺得只要隨手一拿都是好看的漫畫?
其實我個人覺得,在可以選擇的狀態下,我還是會挑挑選選地在那邊繞來繞去,最後選擇了自己可能很久前被推坑,或者是之前有看過,但後來沒追的作品為優先,所以畫風不符合胃口,或題材不吸引我的,我還是不會拿起來看。
我想,這就是「娛樂」終究是被選擇的關係吧,非必需的東西不容易被青睞,所以如果你今天是偏向「實用性」的書,例如心靈、財經等等,在大家有需求的時候,或許更容易被選擇,但這些是題外話了。
我發現現在很有名的作品,漫畫單行本都已經出了幾十集,有的甚至還沒有被漫畫化。你看,那麼多作品之中,他們可能是先在雜誌上連載,很幸運地受大家喜愛,沒有被腰斬,並且累積了好一段時間之後,才終於集結起來出了書。
出了書之後還只是個開始,創作者還必須不斷地累積作品,忍受截稿日的壓力,才能夠一本一本地出下去,最後再動畫化,讓更多人看見這部作品。
所有創作人都知道,創作這件事情是非常孤獨的,在創作的這段期間,要面臨不知道何時會被腰斬的恐懼,還得要有把交出去的分鏡整個被打掉重練的決心,再加上每周都要跟原稿奮戰......這樣持續好大段歲月,才終於累積了那麼多作品,然後飄洋過海來翻譯成繁體中文,甚至全世界的版本,讓我們看到。
這個經年累月不斷茁壯的IP,需要的不僅是時間的醞釀,還有創作者們投注的愛,不管創作者是把這個IP當成工作,還是把它當孩子那樣呵護,在他們不斷地灌注愛與孵化下,這個IP漸漸地壯大,這個過程可以說是相當漫長的。
要在對的作品灌輸大量的愛,才有可能會有好的結果,但誰知曉自己手上的作品是不是「對的作品」?大概只能讓作品上市場,讓米瑞的讀者們挑選,能存活下來的大概就是了吧。
常聽人家說,「這輩子只要做好一件事情就夠了」,或許拿來創作來講,也是「這輩子只要寫出一部長篇大作就夠了」?如果說你真的能夠一生都灌注在某部作品上,每天細心地灌溉它,是不是有朝一日,它也能長成一棵大樹呢?
可是我又想反問,能這樣一輩子灌注愛在同一部作品的人,又有幾個呢?
先來看看我自己,我的第一部長篇作品《絕命拍檔》,投注最多我個人的想法與自我的作品,大概就是那部了吧,接著我慢慢地又寫了其他幾部作品,投射自我進去作品的程度也漸漸地變少了,現在我就算幾乎沒經驗,我也能寫出作品。
坦白說,我不知道這究竟是好事還是壞事。
所謂的創作,不是應該要對這部作品投注出深厚的情感,才更容易打動他人的嗎?
雖然《絕命拍檔》這部作品,確實在我完成的時候投稿給某家大出版社,馬上就簽約了,但後續並不順遂,是到第二家出版社,才正式出書。
也許第一次的投稿成功,可能跟投注的愛有關係,可是後來我漸漸從作品之中抽離了自我,也是有被資方相中,所以後來我也不確定,投注愛這件事情,是不是沒有我想像中的浪漫美好,就算純商業也是能被大眾喜愛呢?
話題拉回來,雖然說日本那邊有較為完善的產業鏈,可以幫助IP的孵化,也更有資本可以培育漫畫家,但要創作出幾十本的長篇作品,仍然需要花費相當多的時間與精力。
反觀台灣本土創作,那種幾十本篇幅的作品是少數中的少數,而且似乎也缺乏更加完善的推廣計畫,導致那些作者們潛心努力的作品,沒有機會被改編成其他更容易被讀者吸收的媒介,就這樣漸漸地消失在大眾眼前。
當然這也跟商業模式很有關係,畢竟我們人口少,且閱讀人口也越來越稀少,漫畫化成本高,就算商業化,可能成本也很難收回來,在這樣的情況之下,像日本那樣大長篇且長期經營的作品,幾乎是沒有了。
話說回來,台灣不少出版社因為出版業的萎縮、書難賣的狀況,偏好收稿三冊以下的作品,雖然冊數少是比較容易操作,就算賣不好也比較不會虧太多,但是若以剛剛我們提到的關於IP經營的部分,冊數少就增加了改編成其他媒介的困難。
雖然說冊數少還是可以改編,但是別人隨便都是幾十本在跑的IP,我們這麼短篇的作品要跟人家拚,從累積的部分來看就吃了不少虧,個人還是認為,長的IP比較利於改編和推廣,長的可以變短,短的要變長可就麻煩了,只能麻煩作者再繼續擴寫。
所以長短IP到底哪個好?我覺得很值得討論了,你覺得呢?325Please respect copyright.PENANAEZCx3ZKGvf
325Please respect copyright.PENANAkerpRjfs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