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到好久以前,我第一次寫下自己心中的故事。
那個時候的心情,是如此地振奮——這個世界上怎麼會有那麼有趣的事情啊!能把想像中的故事和人物化為「真實」,甚至化身成故事中的角色,經歷那麼多有趣的故事、邂逅好多有意思的人,甚至可以談一場至死不渝的戀愛,是多麼令人興奮啊!
當時的我,不需要在意「這個故事是否有發展性」、「這個故事有不有趣」、「故事開頭前三章是否吸引人」之類的商業考量,只要寫自己認為有趣的故事就可以了,也不用擔心被讀者或編輯打槍,因為那時我的故事我說了算。
但是接下來我投稿,很幸運地稿件被採用了,我開始面對「商業取向」這個大魔王。
因此我花了許多時間和精力,去從編輯那邊反覆琢磨作品,去學習所謂的「商業喜好」,還有「討喜的公式」,經過一次一次作品被打回來,被酸言酸語的洗禮,笨拙的我也漸漸地能融會貫通,然後也實體出版了近四十本商業作品。
但這其中,仍然有我的嘗試作品,它們可能不符合商業,卻是我心中的佳作,不過也不出意外的,這些作品不容易被商業化,也算是個遺憾吧。
因此我有一個願望,希望當以後我可以說了算的時候,我想要陸續把之前不符合商業被退回來的作品,可以把它們好好地完成。我的作品就是我深愛的孩子,也許它不完美,但我仍然會珍惜它們的一切。
雖然不敢說,我對小說這博大精深的領域有多了解,但應該還是有一些經驗可以分享給新人們。
然而,在加入經紀公司之後,經紀公司要的是「可影視化的商業作品」,這對於我來說是個新的領域——雖然有些作品誤打誤撞可能還算及格,但我絕大多數的作品其實比較適合被漫畫化,而不是影視化,所以我要學習「可影視化的商業作品」,又是一條辛苦的道路。
至於作品「商業化」要變成「影視商業化」這件事情,目前我是有一些粗淺的建議。
首先是在寫法的部分,相信有許多作者都會用「心理活動」來推進劇情,例如想一想,發現自己喜歡對方,或者是經過一系列的判斷與思考,這位角色覺得這樣行動會比較好之類的,像這樣其實有點改編困難,所以建議是用「行動」的方式來推動劇情。
像是有人說溜嘴,主角才知道某人喜歡自己,又或者是這個角色經過行動抽絲剝繭——做實驗、到處探聽消息等等,終於找到了關鍵的方式,利於他接下來的行動。
還有故事必須要有一個高概念,然後劇情與角色設定的安排必須要有拉扯,這樣的劇情才不會流於平淡,缺乏張力。舉例來說,假如你今天寫的是一個愛情故事,很常見的安排就是一個資優生配上一個劣等生,兩個截然不同的立場,就能自然而然地產生一些故事與情節。
假如兩個都設定是資優生,那可能就要營造一些不一樣的衝突感,不然兩個人興趣一樣、家庭背景差不多,然後在同一個社團很自然地談戀愛,除非著重的點不一樣,或者有其他的亮點存在,不然幾乎可以想像是一個過於平淡的故事。
至於怎麼去分辨,你現在的故事概念是好的呢?
我曾經有個編輯說過,如何判斷這個故事是否為好的概念,那就是想像一下這個故事開始寫的時候,會不會在腦中衍伸出更多的故事,如果是,那就是一個好的概念,如果不是,那可能建議換一個比較好。
然而有些概念的東西,可能打從一開始寫小說的時候就已經敲定了,在這樣的狀態之下完成之後,若是不符合他們想要的方向,若想要調整這部作品,那勢必就是個修改的大工程了,而且修改完也不一定會符合他們所要的,與其這樣還不如直接寫下一部比較快(小聲
而且改很大真的好累喔,坦白說我不太喜歡這樣,但其實說要改也不是不行,主要是心裡的那道坎過不去,要逼迫自己去面對這件事情,真的不是那麼容易QQ
如果可以,我還是寧可直接從頭跟他們磨新的作品,重新寫一部新的作品,感覺心情上比較能接受,我在想到底是因為我太任性了,還是每位創作者都會有同樣的感覺呢?
總之我兩邊都會嘗試看看,再帶給大家我的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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