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到別的稿件的啟發,那麼人一定要具備品格嗎?怎樣才會被認為有品格?
首先稍微和道德釐清一下關係:品格有可能與道德無關嗎?很明顯品格屬於道德層面的價值判斷。那麼它就是一種價值判斷的結果,就可以把很多針對道德的研究、討論與觀點套用過來論述。
假設自己到了異地,原本美好的品格被人利用,那裡也不覺得所謂好的品格值得鼓勵,例如認真、負責,結果工作被當人礦,繼續原本的堅持會過勞死,那還是值得鼓勵的嗎?
所以論述品格通常需要且能夠對應到道德判斷,同樣還是認真負責,如果用在不該做的事情,就會失去道德的支撐,只能算是一種特質而已。所以論及道德時,可以具體提出哪些事情應該因此被排除,扣回來完成「道德評斷證成品格」這道論證。
另一方面,可以列舉不同實踐行為,比如「尊敬亡者」這是普遍存在的,但世界各地的喪葬儀式大不同,如果單純以行為論斷,就會得到錯誤的評斷,所以不能只看行為,就像主食是飯看到別人吃麵、麵包、玉米或馬鈴薯等等,只能說「跟飯不一樣」,但不能因此說「它們都不是主食」。「主食」對應抽象概念「道德評斷」,「吃什麼」則是具體行為。
既然是由道德評斷,而不在行為本身就能單獨成立的話,除了積極作為,還有消極不作為。比如說對於網路酸民、側翼網軍不予回應,的確沒做什麼,但不代表這裡就一定沒有品格起作用。相反,這個實例應該不難發揮。
道德評斷的寫法可以由一個具體例子說明體現哪些品格,再說何以判別,得到「道德評斷」這個普遍性的準則的之後,再回到提及的品格,稍微討論一下主從關係。篇幅比例跟前後呼應請自行調整,主要的操作是以不脫離主旨為前提,提出短小有力的普遍性論證,再回頭檢視,架構佈局套路為:
S-G-S
(Statement-Generalization-Statement)
中間的G通常是自己另外加的,這個例子的G就是道德評斷,題目則是「品格」,整體構造像是(橫躺的)沙漏。這種文體不但可以寫理性題,感性題也可以以此寫出合乎情理的小結。感性題有更高難度的操作:前後寫兩個看似或本來不相干的例子,再悄悄對映起來,比如說寫「捨不得」。「硬是寫成申論題」同時要讓閱卷老師覺得你寫的有道理,不過我不建議這樣硬拼,畢竟高中生活時間非常有限。寫理性題因為沒有跨文體的問題,所以比較容易上手。感性題就會非常考驗在被理性壓縮的情況下如何展現出感性,光是篇幅就被壓縮了。
當然這個套路不只一種寫法,篇幅拉長的話,還可以做兩次甚至更多小結,不過難度陡升,有空再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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