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名:虛無的十字架
作者:東野圭吾
簡介:所謂的「罪」與「罰」究竟本質為何?是讓犯人聽到自己的死刑宣判而感到解脫?還是,讓他重返自由社會、但用盡一生贖罪?愛女被殺害的道正與小夜子夫妻在兇手被宣判死刑后,感到人生失去目標,即使兇手伏法,女兒也無法再復活的痛苦,終使道正與小夜子分手。某日,道正接到刑警來電,聽到令人震驚的消息──小夜子被殺了。雖然不久后兇手自首,但道正卻在小夜子的遺物中有所發現,她的死因似乎並不單純……如果你的家人被殘酷地奪走,你希望該如何處置犯人?如果犯人並未把死刑視為懲罰,至死仍未反省,死刑又有何作用?
節錄:
但現實就是這麼一回事,即使沒有複雜的原因,也會動手殺人。 — p.39
中原對第四個女人耿耿於懷。因為他覺得只有這個女人是基於自虐而偷竊,她的目的似乎並不是偷竊行為本身,而是借偷竊行為懲罰自己。 — p.103
法律禁止殺人,死刑這種制度是國家在殺人,但終究是人在營運國家,所以,死刑制度充滿了矛盾。 — p.111
即使兇手死了,被害人仍然無法復活。既然這樣,遺族到底想要從死刑中追求甚麼,才能讓遺族獲得救贖?遺族之所以想要兇手被判死刑,是因為除此之外,找不到任何救贖的方法。 — p.114
假設有一起A事件,兇手被判處死刑。另有一起B事件,兇手也被判處死刑。雖然是兩起完全不同的事件,遺族也不一樣,但結論都一樣,都是簡單的一句死刑。我認為,不同的事件,應該有各種不同的、更符合每起事件的結果。 — p.117
只要想起那件事,已經無法湧現任何感情,心應該已經死了。每次回想起往事,都很自責為甚麼當時把女兒獨自留在家裡,覺得無法保護女兒的自己沒有資格再當母親。 — p.239
一旦被發現,你們的計劃就無法完成。所以,周圍人的漠不關心等於在背後推了你們一把。 — p.258
如果不面對自己的罪行,心靈就無法獲得解放。 — p.259
我必須要澄清,我對東野圭吾沒甚麼感覺。他在我心中的地位,大概就是人人說好、可是我看了無感吧。可不知為何,最近拿上手的全是東野圭吾。翻了一下書櫃,好像還有一本東野圭吾⋯⋯
本故事講述主角道正在女兒慘死後與妻子小夜子分開,有一天忽然接到小夜子被殺害的消息。雖然兇手很快自首,但種種不自然的跡象顯示案件並不單純。為了找兇真相,道正開始接觸兇手的家人。
每次看東野圭吾的書時,總有種很強烈的日本人過於有禮的感覺。就算不是推理小說如《怪笑小說》,也有這種感覺。在這本小說中,無論是因為岳父是兇手而要求兒子與妻子離婚的媽媽還是未婚懷孕的少女,都無一反映著日本是一個很注重別人看法的國家。強調整體民族的一致性,忽視甚至排斥不一樣的人。不過在其他作者如乙一和伊坂幸太郎的作品上看不到這點,也許是和作者的年齡及經歷有關?畢竟東野圭吾已經是大叔了⋯⋯
東野圭吾以虛無的十字架來比喻死刑,認為死刑是無力的。即使判處死刑,犯人也不見得會反省自己的罪行。有些犯人甚至把這視為漫長司法程序的終結和解脫。至於對被害者遺族而言,死刑不過是一種減輕痛苦的手段。自己所愛的家人被人殘忍地殺害,為甚麼犯人仍然活著呢?然而,即使犯人被判死刑,痛苦也不會消失。主角道正和妻子小夜子就是因為這種痛苦,而選擇了分開。
那麼,死刑是不是真的沒用呢?在這個故事裡,東野圭吾給出了另一個答案 — 自我判決的死刑。史也與沙織因無知和愚蠢殺害了自己剛出生的孩子,從此悔恨終生。史也的積極彌補與沙織的不斷偷竊,都是源自於想要贖罪和懲罰自己的心態。「心好像死了」,這是他們為自己判決的死刑。即使這罪行根本無人知曉,他們也不願意原諒自己。作者認為,唯有發自內心的悔恨才能真正贖罪,這是任何一種他者判決的刑罰都做不到的。而只有發自內心的悔恨與直面自己的罪行,才能獲得原諒。故事最後斷掉的繩子以及找不到的嬰兒屍體,彷彿就是死掉的嬰兒原諒殺害自己的父母一樣。有一點值得一提的是,殺害小夜子的兇手以死去的生命數量(史也的孩子)和拯救的生命數量(史也拯救的生命)作比較。因為史也拯救的生命比殺害的生命多出無數倍,因此便認為不用追究史也殺害孩子的罪行。這是一個令人不安的觀點,也是很多人會犯的錯誤。生命的本質到底是甚麼?是不是單單用數量便可量度得到?對被害者遺族來說無論兇手做了甚麼、有多悔恨也不能彌補傷痛,即使無人會為之傷心的生命也是生命。同時身為兇手和被害者遺族的史也就是深明這個道理,因此才會在拼命拯救生命後也不能原諒自己。
與其說《虛無的十字架》是推理小説,倒不如說是社會小說。雖然推理成分不高,但包含各種各樣關於死刑的觀點。要是對日本的司法制度有興趣或是想探討道德問題,不妨看看這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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