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見到林昱倢,是半年後的事。
時間被工作和學習填滿,不知不覺,衣服從短袖換成毛衣,又換成初春的薄長袖。聖誕節,新年,情人節,節日的存在價值是為了換上特殊服裝和粉絲互動,我找不回上輩子等著喜歡的節慶時和重視的人一同度過的期待感。光是生活著就費盡力氣,這樣的狀態下接到她的邀約的我,僅在心中想著,她約我出來,不知道省了幾張握手券的錢。當然她找我肯定是為了工作的事,這半年來我沒看過她再來參加活動,想必當時來握手會找我真的是為了安慰我而已。
我坐到林昱倢對面的座位,她拋出一句話。
「最近有什麼有趣的事嗎?」
我愣了愣,好久沒從身邊的人聽到這類的問句。工作上雖有不少趣事,大多還是辛苦的記憶,私事則在節目上說光了。
「嗯……我最近開始喜歡穿長裙。穿起來很方便。」
林昱倢浮起淡淡的微笑說:「長裙很舒服,我也買了幾件新的。」
「從以前就常看到妳穿長裙,很適合妳。」
「是嗎?我太矮,覺得自己穿上長裙腿顯得更短。」
「可以配靴子或厚底鞋。」
林昱倢安靜幾秒,我以為她是在腦海中模擬搭配服裝,她開口卻說了風馬牛不相及的事。「我新寫的小說希望妳來演主角,妳願意嗎?」
我反射性回答:「有機會再合作是我的榮幸。」
林昱倢觀察我的表情說:「妳不喜歡演戲。」
「我的演技很差,上次毀了妳的作品。」
「不,那部作品本來就寫得不好,也不適合真人改編。」見我不相信,林昱倢補上一句,「因為那部劇,我變成妳的粉絲,就是妳表現好的證明。」
在我印象中,大部分粉絲入坑,都不是因為實力啊。我在心中苦笑著想。恐怕是我有一兩幕有點神似她心目中的角色,讓她產生興趣。
林昱倢又自顧自說起不相干的事。「我第一次寫出一部小說,是在高中時。當時我拿給我最好的朋友看,她勸我改寫詩。我很幸運,第二部作品就出書了,然而現在回去翻覺得是黑歷史。第一次就成功的人是天才,可是就連天才都會落馬,天分不那麼顯眼的人,又何必因為一次普通的失敗自斷前路。」
我凝視著漂浮在冰咖啡上的冰塊問:「要是我真的一點演戲的天賦都沒有呢?」冰塊在我眼裡快速融化,霧淋淋的視界不自然扭曲。
「我寫的是風花雪月的言情小說,從根本上無法理解論文的形式,因此我沒打算讀研究所。當時我的老師告訴我,不知道怎麼寫論文,可以先去研究喜歡的東西,『妳真的不喜歡的話,不用勉強,但是還沒體驗到有趣的部份就放棄,怎麼知道自己喜不喜歡?』,聽了老師的話,外文系的我修了真菌學,半年後交出一篇七零八落的報告,寫得不好,但很有趣。後來我讀了碩士,又唸了博士,研究並不可怕,我根本還沒真正踏進去,怎麼能斷定它很可怕?這次的角色是妳可以自由發揮的,如果妳願意試試看,我就去說。我沒有非妳不可,我只是希望我的故事可以讓妳感到有趣,也許妳會因此稍微喜歡上演戲。」
望進林昱倢真摯的雙眼,我再想不到推拒的理由。
正式接到演出的通知後,我買了那本她為我而寫的小說。
書的後記寥寥幾行字。
這本書的女主角以一個我很喜歡的偶像為原型,希望我可以在她走上銀河時,描摹出她凜然的姿態。
她終將踩過滿地的玻璃星屑,到達憧憬的彼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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