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個月寒流來臨,每個人的身上都穿著厚重的衣服,加上齊躍習慣戴上的鴨舌帽,走在路上,好像每個人都一樣。
但他奇異地發現,不論他在何時,穿怎樣的衣服,好像在程婉玲的眼中,他好像都是特別的那一個,明明大家都是走過社區大門,她總是會第一時間跑到他的面前用那濕漉漉地眼光看起他叫他大哥。搞得社區大媽都以一種混黑道的眼神看著他。
「別叫我大哥。」他終於忍不住地說。
程婉玲的眼光暗了下來。「你不當我哥了嗎?」才一個月不到他就後悔了嗎?早知道就多喊幾聲,多喂他幾頓。昨天不該貪暖趕回家,早知道就叫他陪自己去吃夜市,即使今天要分別也有一天美好的記憶。不行,一想到這樣,眼淚就快掉下來,雖然只有一個月不到的日子裡,她覺得這三十二年都沒有這麼快樂過。
「不是,只是妳叫的口氣,很容易讓人誤會我是黑道大哥。」滿眼尊敬,笑顏常開,大聲有力的大哥,每喊一聲,社區經過的人們都忍不住轉頭看,到底是怎樣的大哥可以配上這麼中氣十足的聲音。
「那叫你什麼好?」可以叫親愛的嗎?如果可以她願意。
他挑眉笑了笑。「齊躍,躍哥好了。」
那瞬間她突然懂得烽台逗美人一笑的感覺,要是躍哥天天對她這樣笑,她什麼都可以給。「好,躍哥早。」中氣十足的喊聲就像小時候在學校看到老師要大聲叫好的樣子。
「噓。。。」齊躍忍不住,把手遮向她那因為冬天乾燥有點破皮的嘴。
程婉玲臉紅了一下,不知道他有沒有注意到她破皮的嘴唇?!「躍哥。。。」
已經走出社區大門的齊躍轉過頭。
「今天去夜市吧?!我請客!」濕漉漉又像小狗一樣的眼神期待地望著他。心中伸起一種未知的感覺,
齊躍沒有多想,點點頭。「晚上七點半。」
女孩舉起手,開心的揮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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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點出頭,台北夜市的街口總是許多人,齊躍下了車,才想到沒有程婉玲的手機和LINE,每天在社區,這些好像是不需要。
「躍哥。」他還在想著,背後就有一隻手拍拍他的背。轉過身才看到裹得像球一樣的程婉玲,不美,但很保暖。
「甜不辣,這樣一開賣就排隊,快吃,我排第一個耶。」他接過來。「妳怎麼找到我的?」沒有發覺,疑問就這樣說出口,他暗暗地皺了一下眉頭,第一次發現自己有點太衝動,只是也不怪他,因為某些原故,他穿的和早上的衣服不同,本來以為兩個人有得找,沒想到才下來不到五分鐘,她就自己找來。
「因為他在我眼裡閃閃發光。」她笑,然後發現自己說太快,又掩飾一笑。「182很高啊!」他點點頭,接受她的解釋。
接著一晚上,他一直在找人和被發現中渡過,原來台灣像球一樣的女生真不少,原來她真的很平凡,原來他自己好像真的很好找,但一抬頭,182的男生也不少,只能先把一切歸到程婉玲的眼力很好。
「試試這家可麗餅、這個魯味、還有草莓糖葫蘆、、」糖葫蘆就太超過,一個大男人拿著草莓糖葫蘆像話嗎?但這個真的不太一樣,外面脆脆的,裡面的草莓酸酸甜甜的口感,讓他忍不住咬下第二顆,第三顆。。。
「我吃不下了。」整條夜市還沒有走完三分之二他的胃就撐了,對向來自制的他來說是很不可思議的事,對他來說吃飯就是活下去的動力,一直以來吃什麼對他來說都不是很重要,這段時間已經是吃得很好,沒有想到台灣的夜市,吃得真好,終於知道台灣人體重普遍偏胖應該是這天天都有營業的夜市禍害下來。
她又主動拉住他的手。「那我們去打彈珠吧!」肉肉的小手有溫暖體溫傳來。
她平凡的臉閃閃發亮,嘟著嘴說。「我每次都只能拿到口香糖。」
後然路邊還有射氣球,看到她喜歡的玩偶又邁不開腳。齊躍想了想,拿起飛標和老板說。「我試一局。」和PUB的飛標有點像,他的手感應該還沒有跑掉。124Please respect copyright.PENANAy0bt1EN2uy
結果十個飛標他超水準的發揮,中了八個,順利拿到那個黑黑的兔子。「送妳。」他補了一句。「今天的餐費。」
程婉玲小聲的說了一句。「。。。」
「什麼?!」他回頭。
「沒有。」程婉玲大聲的回。
他回過頭,向路口的紅綠燈走過去,短短一條街逛了一個半小時才結束。
「第一個你送我的禮物,呵。」她的臉埋向酪洛米娃娃裡,齊躍一定沒有想到他隨手一個小動作讓她的心沉淪的更深更不能自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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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著下來靠著程婉玲的厚臉皮天天去齊躍家後,她開始發現齊躍的習慣。
像是他愛吃青菜多過於肉。而且特別不喜歡吃豬肉。穿衣服可以看出他的心情,藍色是代表心情很好,黑色的時候最好就安份點,所以她總故意多洗點藍色衣服,而黑色衣服總是拖到不能拖再洗,希望他的心情每天都很好。他每天晚上都上網到很晚,所以下午一點前別去吵他,他有很嚴重的起床氣,所以她已經不敢再去領教他的壞脾氣,雖然現在他很疼她。他看書的時候右手食指會不自覺的輕敲書本。喜歡喝咖啡,但是他不挑嘴,三合一的咖啡也可以喝。他不喜歡運動,所以都待在家裡,每次要拉他出門總是要又拖又求,用得滿身大汗才能請得動大少爺出門。他討厭太陽,所以喜歡陰天和雨天,她不懂怎麼會有這麼怪的人?!喜歡雨天?!她覺得齊躍需要去看看精神科醫生,他一定有什麼創傷症後群之類的症狀。
他有好多好多的習慣,她通通都記在心裡,每發現一個習慣,她都會像小孩子知道一個秘密似的高興個好幾天。在她的心裡還是會夢想著有一天齊躍會喜歡上她,雖然機會微小到幾乎是零。但她總是在心底安慰自己,就算一輩子只能當齊躍的妹妹也是很好。
齊躍也漸漸開始發現有個妹妹的好處,冰箱上有出現提醒吃飯的字條,吸鐵上還有可笑的卡通。不只是冰箱、他的煙灰缸、書房的桌曆、沙發上的布偶,全都是一個像小惡魔的免子,程婉玲常堅持的說著那不是兔子是酷洛米。雖然可笑,但卻讓他的房子多了點人氣。
每到晚上在程婉玲下班就會跑來和他一起吃晚餐,就算她來不及煮飯也會買到他喜歡的小吃,但大部份的時間,她都會自己下廚,因為她堅持外食對身體不好。他不愛說話,她也能自說自答的說上一個小時,雖然長得不是什麼美女,可是程婉玲的聲音卻很甜美。以前的他討厭多話的女人,但程婉玲是唯一一個在他身邊講很多話卻還沒有被他丟出去,成為拒絕來往的人。
當他在書房工作的時候,她會安靜地在地上看她帶來的小說,雖然書房有其他的椅子,但她說不想喜歡坐在椅子上看書,後來齊躍買了一個大形懶骨頭放在書房,她才願意離開地板改窩在懶骨頭裡。齊躍不懂那些封面畫著漂亮的女人或是英俊的男人的書,怎麼會讓她又哭又笑的呢?他翻了翻書,看不出這些書有什麼特別的地方。
因為他工作到很晚,雖然她總是唸著咖啡對身體不好又難喝,但是她還是會在離開的時候為他泡一杯咖啡才走。他討厭出門,卻被她又拉又拖的拉到附近的夜市,坐在路邊吃著蚵仔煎喝著甜死人的珍珠奶茶。去超級市場買東西的時候,她總會撒嬌要他買一堆零食,因為她撒嬌的樣子很可愛,所以每次都故意讓她求了很久才讓她買了那些洋芋片和水果口味的糖。
對,她很喜歡吃水果口味的糖,身上總是帶著糖果,讓他更堅持她是小孩子的意念。他開始發現這樣寵著一個人的感覺還滿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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