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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尼地走了,親華的軒尼斯乘船來港接任。
在船上,有一名三十多歲的華人與他打招呼。
「先生您好,你也是要前往香港嗎?」
「您好,我是香港的候任港督軒尼斯,有什麼能幫忙嗎?」
「您好港督先生,很高興認識您。我正好也是前往香港,剛在英國倫敦大學完成法律博士(LLD)學位,期待能與你一同服務香港。」
「我還未接任成為港督,但成為港督後也希望大家能夠合作。」
軒尼詩正打量着眼前的這名小伙子,看着他華人樣貌但說了一口流利英文,這種感覺非常奇怪。
他並不知道,這位年輕人將會在他的港督生涯中成為他的得力助手,與他一同改變香港歷史。
軒尼詩到達香港,將接任港督一職,成為香港第八任港督,任期為1877年4月22日—1882年3月7日。
軒公來到香港,比前朝任何一任港督都更體貼和包容華人社會,華人的權益在他的管治下有更大的突破。
我可以斗膽說一句,他是華人的好朋友,"Number One Good Friend".(Sanghera, Sathnam (2021). Empireland : how imperialism has shaped modern Britain)
然而,他在洋人的眼中卻不是個好港督。
因為他處處包容弱小和華人,而洋人的利益反而是放在次要位置。
有歷史學家是這樣評論他:
「軒尼詩大概是天底下最不適合擔任殖民地總督的人。
軒尼詩極富個人魅力,是個矮小、傲慢的愛爾蘭人,對他眼中的弱者抱有天生的同情心。
但他幾乎毫無常識,缺乏條理,既不可靠也不老練,沒有馭下手腕。」(法蘭克.韋爾許:《香港史--從鴉片戰爭到殖民結束》)
軒公被罵到一文不值!
不過在洋人的眼中,保護弱小或許不是他們認同的英雄形象。
我們姑且看看他在任內做了些什麼。
話說他一上任,就有一名華人罪犯要實行笞刑。
笞刑是啥?我前面章節已有說過,就是用竹或藤製成的鞭子、板子打受罰者的臀部、手掌心或腳底,是要打到受刑者肉爛皮不爛。
「據傳,執行的刑吏頭戴紅帽,手持徑寸粗細的麻纜,浸透煤油,犯人袒背受刑,雖精壯之夫,忍受三笞即會暈厥在地。」(張連興:《香港二十八港督》)
總之是非常不人道的肉刑。
雖然現在各國已經廢除不文明的刑罰,但新加坡仍保留着笞刑。
返回現場,當時軒公見到,大聲阻止:
「且慢!笞刑這刑罰我就見到殘忍,我已經打算在立法局通過廢除笞刑的擬案,你們這些受刑的人就先擱置處罰吧!」
洋人嘩言。
「這是個行之以久,行之有效的刑罰,你剛上任什麼都不懂,說什麼廢話?」
軒公沒有理會到洋人的閒言閒語,只是繼續埋頭草擬廢除笞刑的議案。
1877年,立法局。
軒尼詩:我們擬定廢除笞刑,實行笞刑實在有殘酷、不人道的顧慮。
洋人議員:你說什麼我們就要聽什麼?你知道華人性情難馴嗎?沒有笞刑,怎會具備阻嚇性?我們香港的犯罪率便會愈來愈高!
軒尼詩:稍安無躁,之前我曾在其他英屬殖民地擔任總督,包括巴哈馬、拉布安,我在任內也是廢除了笞刑,他們的犯罪率沒有因此而上升,所以香港也當如是!
洋人議員:⋯⋯你懂個屁!香港能與其他地方比擬嗎?
軒尼詩:沒關係,大家先看看我委託香港醫官對「香港應否實行笞刑」所寫的研究報告,大家看完就一目了然。
(報告書分發中⋯⋯)
(議員閱讀中⋯⋯)
洋人議員:哈!港督,你有看報告書的結論嗎?
軒尼斯:什麼結論?
洋人議員:你知道你的醫官說什麼?他說笞刑有「遏止犯罪的作用」!你的醫官並不認同廢除笞刑!
軒尼斯:(惱羞)什麼!
洋人議員:呵!他是說將刑罰改輕一點,華人的體格不能承受這麼嚴重的肉刑,但就沒有說要廢除!
軒尼斯:⋯⋯
結果,立法局議員們同意將洋人改輕一點,例如不會再向華人公開行笞刑,不會以「更痛」的九尾鞭鞭打華人,改用藤鞭,而且行刑時不會再打華人的背部,改打臀部,且會用布將犯人的頸部和腿部遮掩着。(張連興:《香港二十八總督》)
雖然軒尼斯未能爭取完全廢除笞刑,但已經為華人爭取到較為人道的處罰方式。
因為,贊成廢除笞刑的港督,很遺憾,就只有他一個。
「關於鞭笞的爭論持續了許多年,香港中產階級與英國政府在這個問題上有分歧,前者贊同鞭笞,後者則謹慎地表示反對,而絕大多數總督,除約翰·波普·軒尼詩爵士 (1877—1882年任總督)之外,全都支持鞭笞。」(法蘭克.韋爾許:《香港史--從鴉片戰爭到殖民結束》)
而香港的笞刑刑罰直至1990年才廢止!
軒尼斯並不滿足於此,他認為作為香港社會主體的華人,應該與歐籍港人有相同的自由和權利。
「華人自香港開埠以來都沒有與洋人平等的權利!這個局面需要在今天打破了!」
軒尼斯有着滿腔熱血,心裏隱着一把尖銳的匕首,要把眼前的大樹劈開。
但單憑熱血是沒有用的,因為洋人社會的反彈是非常激烈,猶如洪水猛獸,要把軒尼斯吞噬。
「我需要一個幫忙。」
這時,軒公在大樓上瞥見了遠處大會堂正在有群華人擾擾攘攘,將大街小巷逼得喘不過氣來。香港警察正在維持秩序,軒公正在咕噥着:
「我這麼奮身幫助你們,你們竟然『食碗面,反碗底』?」
很大可能,遊行傳來的語言,軒公聽不懂。
翻譯告訴他,這群華人正是在喊:
「支持軒尼斯改革!反對外籍人士攻擊港督!」
軒公似乎看到了一個熟悉的面孔。
還記得軒公在船上碰到的那名小伙子嗎?
他到達香港後,被批准成為香港執業大律師,也就是第一位華人大律師。
他的名字和軒尼斯一樣將會一同被歷史記下來。
這名小伙子,便是日後的中華民國第6任外交總長,伍廷芳先生。
伍兄是廣東新會人,卻於1842年在英屬馬六甲出生,3歲時隨父到廣州成長,14歲隨親戚到香港求學,就讀聖保羅書院。
所以,他的成長經歷主要都是在香港。
至1874年,當時伍兄32歲,他與妻子自費赴英國留學,在英國倫敦大學學院攻讀法律,1877年畢業,學成歸國,卻在船上遇到軒尼斯。
伍兄回港後,看見軒公着力改善華人權力,很是感動,他年少時在香港居住,眼見過華人是如何不被洋人接納和被歧視。
因此,他和東華醫院創院主席梁安在大會堂共同組織示威遊行,希望支持港督施政,反對洋人的欺壓!
然而,天有不測之風雲,伍兄和梁兄舉辦集會的當日,天公不造美,烏雲密佈,狂風暴雨,是颱風襲港。
只是,這樣的不測的天氣卻沒有阻擋一個個華人步進大會堂的決心!因為,他們覺得被英人實在欺壓了太久了!今天是唯一機會去爭取權益了!大家都是士氣高昂,同仇敵愾!
只見一個個「逆天」而行的市民步進會場,大會堂座無虛席,熱鬧非常,華人們揮灑着江水,喊出一個個振奮人心的口號。
軒尼斯非常感動,他知道他正在做一件艱難而正確的事。
1878年7-8月,軒尼斯委任伍廷芳為公務員考試的主考官之一,同年的12月,他被委任為太平紳士,成為第一個華人太平紳士。
「軒尼斯他瘋了嗎?他怎能不斷打破前人的規矩?」
洋人社會非常燥動不安,在他們眼中,華人是低人一等,他們怎能這樣越級進入洋人的遊戲世界裏?
「我們杯葛軒尼斯!我們要向倫敦反映撤銷軒尼斯的意見!」
於是,同年10月,英商賴星等人向英殖民部上書,要求撤走軒尼斯。
軒尼斯不屑一顧,因為他知道他正在做正確的事情。
而伍廷芳,另一邊廂,也在不斷爭取廣大華人的支持。
而終於在1880年,一個機會出現了。
有立法局議員因病而到英國休養,並不再回港。
軒尼斯利用這個機會,撰信給英國國務大臣,舉薦伍廷芳取代原先休養的立法局議員。
最終,伍廷芳在軒尼斯的幫助下,成為香港歷史上第一名華人非官守議員,華人終於擁有參政的機會。
「成了!終於辦到了!」
軒尼斯到這刻,覺得一切都值了。
他還實行了很多其他的良政,例如他順應華人民情,成立專責防止誘拐,保護婦孺的「保良局」,時至今日仍在運作,卻已轉型為安老、綜合家庭、教育的慈善機構。
另一方面,他也聽取伍廷芳的意見,在香港島興建電車系統,率先發展山頂纜車,連接中區與山頂,方便市民外出。
還有,他容許華人使用大會堂、博物館和圖書館,取消了之前的歧視華人政策。
我就不一一數說軒尼斯任內的政績了。
簡單一句對他的評價,便是「華愛洋憎」。
「軒尼詩與同事的關係非常糟糕,乃至正常的通信聯繫都幾乎難以為繼。軒尼詩的政策總是顧及華人利益,如那些心懷不滿的官員所説,軒尼詩總是贊同華人的嗜好,這當然無助於改善軒尼詩與白廳和香港官員的關係。」((法蘭克.韋爾許:《香港史--從鴉片戰爭到殖民結束》)
1882年他完成任期離開香港之時,居然沒有英商到碼頭進行送別儀式,反之,卻有不少華人來送上禮物和繡匾給這位任內為他們拚命爭取權益的港督。
在他離開以後,英人不願以他的名字來命名一些建築來紀念他,直至1929年,在銅鑼灣才有一條命名為「軒尼斯道」的道路。
再見了軒尼斯!你仁慈和愛護弱小的做法,會被歷史記下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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