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的行程非常顺利。欧美加天不亮就出发,就算是太阳落山,也坚持再走上两个小时,直到天黑尽才找旅店下榻。抵达迪安之前,他都在争取尽量赶路。
初秋是特贝斯的雨季,每年,暴雨与秋天携手而来,迪恩利亚河的水位大幅上涨,洪水退却之后,会留下大片肥沃的土壤。数百年前,迪恩利亚河上游的迪安是最佳受益者。迪恩利亚河即是得名于迪安。可如今的水势已不如从前,沃土渐渐转移到中游的埃西米那,王都也随着耕地搬迁至后者。
对于旅者,倾盆大雨可不是闹着玩的。迪安位于降水区的边界,就算在迪安遇到暴雨,也有个庇护所。如果能在雨季到来之前离开迪安进入森林,就能省下几天时间。卡隆之所以让欧美加轻装上阵,也是考虑到同样的原因。
出发后的第四条开始,行路开始变得吃力。原因是广阔的埃西米那平原被留到了身后,剩下的路都是崎岖不平的丘陵,上坡路更消耗体力不说,路也变得蜿蜒。欧美加开始感到焦虑,继而不由得开始想不死族化的调查。
卡隆应该是让琳负责调查。琳是一个比欧美加大上四岁的孤儿,和欧美加不一样,琳从小在孤儿院长大,往返于王城与孤儿院之间,人脉广泛。但说到调查,重要的还是直觉。线索就在那里,有没有发现它的本事,主要还是看直觉和经验。欧美加属于直觉型的调查者,加上魔法天赋,总能在最短的时间内找到答案。孤儿院里除了他以外,就属经验丰富又广交朋友的琳最具调查资质。
第四天,来自南方的空气带来雨水的味道,预示着今年的雨季会提前到来。
欧美加感觉到的湿气是常人感觉不到的,这是因为他是天生的风魔法师,他能灵敏地洞察空气里的一切——空气的形状、气味、浓度、适度,甚至是有没有有毒元素。魔力带给他的对空气的感知力,就像是人靠近了火源会感觉到热一样稀松平常。
按照地图显示的距离,还需要整整两天两夜才能抵达迪安。从南风的湿度判断,得做好第二天就迎接暴雨的准备,最多一天一夜,大雨等不了两天。
“得辛苦你了,老伙计。”
欧美加拍拍老伙计的脖子,开始小跑。他决定连夜赶路,在能保持目前的速度的情况下,还是有可能赶在暴雨降临之前赶到迪安。被困在路上就太糟糕了。那意味着暴雨持续多少天,他就得在旅店或者农家困上多少天。
老伙计跑累之后,他就从马背上下来用两条腿走路,只有在进食的时候才停下来休息。入夜之后,他根据两轮月亮的位置和空气的味道来辨别方向。连续旅行一天一夜之后,他开始感到疲惫。次日,东方出现破晓时,欧美加已快睁不开眼,恨不得能滚到草丛里睡上一觉。与疲劳的抗争,逐渐转向与睡魔的斗争。他警告自己,不能停顿。按照当前的速度,应该能在入夜之前抵达迪安。
欧美加勉强熬过上午,中午过后还是忍不住趴在老伙计背上睡了一个多小时,所幸老伙计走过大道,没有误入岔路。
太阳落山时,西边泛起通红的晚霞,空气里的湿气已经密到普通人也能闻见,天空黑云压顶,加上旅途的劳累,欧美加头疼得厉害,只想赶紧找个暖和的旅店下榻。他登上山头,迪安城气势恢宏的堡垒塔楼屹立在前方更高的一座山头,远远就能望见城主格罗夫家族的盾旗挂在堡头。迪安的主城门朝着西方,俯首王城。
目的地的出现使得欧美加恢复了一点精力,立刻策马进城。
过了大门便是往工匠区,房屋沿路两旁的墙脚而建。一眼看去有好多家铁匠铺,门口搭着建议的雨棚,雨棚上挂着马掌、铁锅一类的刚出炉的铁器。一股生铁味弥漫在空气中,夹杂着刺鼻的粉尘,呼吸几下就在气管里凝了一层灰,干得发痒。
迪安城原本的作用是要塞,别的单位基本上都是为了服务要塞而建。路在城门后分朝两边,沿着正方形的城墙走,绕着中央的塔楼走一圈,两条路在东边的墙角合拢。走左边和走右边都一样,道路是个环形。
为了满足长期流动驻守的士兵的需求,妓院也算迪安的一大“特色”。即使不是专门的妓院,一般的旅店也提供妓女服务。
现在天色暗了,妓院开始营业。妓院老板在店门口挂起不明不暗的荧光灯,灯外边蒙上一层暧昧的粉红薄纱,妓女站在粉红的灯下搔首弄姿,她们几乎没穿衣服,害臊的部位若隐若现,随时点燃男人的欲火,其中不乏几个男妓。雨季来临,路过的旅客不多,欧美加很快被急于找生意的妓女环住。
“客人哟,你看起来很累了,让我给你的床铺带来温暖吧。”
招引妓女的不仅是欧美加的客人身份,他俊美的面容,是精灵斗篷也包裹不住的美丽。
“真是张可爱的脸。免费给你服务也是可以的哦。”
欧美加虽魔力无边,但对于没有体验过女人的他来说,被穿着暴露的异性围住还是要命。他按捺不住内心的羞涩,而这逃不过这些吃身体饭的女人的眼睛。
“我赶时间……”
就在欧美加因为处理不来的情况而犯愁之时,一声惊雷响彻天空,几个女人被吓得尖叫。意识到暴雨来临,人群一哄而散,铁匠们开始手忙脚乱地收拾摊子。
欧美加算是得救,赶紧把老伙计栓在就近的旅店的马厩,自己走进客厅客厅。客厅里的灯光泛着黄色,六七张方桌摆得拥挤不堪,因为没有客人,大胡子的酒店老板趴在吧台上呼呼大睡。
欧美加,推醒胡子大叔。
“给我瓶葡萄酒,还要新鲜的烤牛肉、胡萝卜汤和面包。”他把水壶放上吧台,“灌满葡萄酒。要格罗夫公爵的酒。请快。”
在特贝斯,格罗夫公爵的美味葡萄园无人不知。
胡子老板睡眼惺忪地眨了眨眼站直身子,张开大嘴边打哈欠边伸了个懒腰。
“埃西米那人……”
老板用一幅打发叫花子的表情很不耐烦地抬起脑袋。暴雨哗哗下起来,风声呼呼地灌进旅店,带来浓烈的雨水沾湿石头路面的气味。虽说运气好赶在暴雨前进了旅店,但是在暴雨持续的几天都没法出门了。
“别着急,反正你也走不了。”
“让你快你就快。”欧美加拍了一个金币在吧台上,“这是食物饮料还有喂马的,不用找了。”
即便是算是格罗夫公爵的葡萄园产出的酒,欧美加列在单子上的东西也不会超过五十个银币。
老板瞪大了眼睛,慌里慌张把金币拿到手里,背过身去用牙咬。确认那是真金以后,不冷不热的表情一扫而光,摆出一副比哭还难看的笑脸说:“不好意思招待不周。你看,大雨一来,我都忘记还有生意要做,真是该死!麻烦稍等,晚饭就来。”
说着他就跑到里面的厨房去了,叽里呱啦对里面的人说了几句,回到吧台给欧美加倒了酒,又吩咐学徒去马厩照顾老伙计。
看到外面的倾盆大雨,学徒咒骂了几声,被老板用克扣工资威胁后,还是去了。
“客人你在雨季赶路,想必是有要事在身?”老板把欧美加要的烤肉、面包和烫端了过来放在离他最近的桌上,开始搭话,“哦,对了,我叫托马斯。”
“我要去森林。”欧美加应付着。
他困得要命,没有心思说话。打探一些情报固然重要,但也得等到好好睡一觉之后。以他困顿的大脑,估计什么也记不住。
欧美加吃的时候,老板托马斯还是站在旁边,欲言又止的样子。他三次想上去说话,三次退缩。最后他终于鼓起勇气说道:“也好,反正雨季到了,你大可住到雨停再出发。这段时间应该不会有别的客人,我们有的是食物和酒。”
尽管困得眼睛都睁不开,欧美加还是感觉到托马斯的话背后的危险。他放下手里的牛肉。
“除了雨水之外,还有别的不能进森林的原因?”
“嘘……”托马斯被吓得不轻,正要说什么,又跑去把旅店们关上,他走回来,张开嘴正要说,又叹了一口气把话收回去。最后他捶了下掌心,卯足劲:“这话我只和你讲,你千万不要说是我说的!”
“我明白。”欧美加抓了五个银币塞到托马斯手里。
“是这样。”托马斯凑到欧美加耳边,一股狐臭,“两天前有哨站的士兵回来……我的酒店的克莱拉做了他们的生意,他们对女孩显摆,说在哨站看到了有恶魔进入森林……”
恶魔一词把欧美加的睡意驱散了三分。恶魔一向盘踞在东北方,迪安可以说是防御恶魔的第一道屏障,这也是为什么迪安后来被改造为一座堡垒城市,驻扎重兵。现在王城附近出现了不死族化,恶魔又进入了森林,虽没有直接的联系,但说是巧合的话也太过蹊跷。
卡隆想必是洞察到了恶魔也在暗中行动,才果断决定把淬炼蓝色之心的任务放在比调查不死族化更优先的地位。
“那几个士兵没喝醉吧。”
“酒是喝了但是没醉到胡言乱语。”托马斯朝门的放下回了两次头,“客人你知道,森林本来就危险,万一恶魔也是真的,这些事说不清楚……噢,对了!”托马斯的拳头锤在掌心上,“听说汉斯家的旅店最近来过一个客人,也是去森林的,是个很可怕的女人。”
起源森林在一般人眼里是个充满危险的地方,进入森林被看作是件了不得的事,被传开也就不稀奇。
问题一个接一个冒出来,欧美加像个看到猎物的猎人,壁炉里的火光熊熊燃烧,好似他心里的斗志。不死族和恶魔都开始行动了,人类这边必须加快步伐才能走到敌人前面。
然而老伙计和他都累了,他晚上好好睡了一觉,第二天趁雨势较弱的时候冒雨出发。
×××××
在托马斯和酒店的学徒眼里,冒雨出发简直愚蠢至极。迪安虽在降雨区域边缘,可雨水范围到底多大,谁也说不清,更不用说还必须考虑雨势与风速。迪安再往东是西风山的东坡,地势比西边险峻。天上在下雨,湿透之后不仅费力,如果不赶在天黑之前下到山脚下的乌尔村落脚,很可能连夜被随雨水而至的秋风冻成重感冒,更甚者甚至直接死在山路边。
但这对欧美加来说不是太大的问题。
迪安城的要塞消失在山头之后,他吟唱了一个半球形护盾魔法,护盾想雨伞一样挡在他和老伙计的头顶,将雨点挡在外边。除非雨势变得歇斯底里般疯狂,他的魔力坚持到下山绰绰有余。
雨势在中午时分变大,好在有山作为天然屏障,不用停下躲雨。最大的问题成了山坡上的流水。老伙计走得小心翼翼,路面有可能因为雨水而松动,藏在流水里的绊脚石亦是看不见的危机。
下山路上遇到的最大的危险,莫过于两头野狼。这两头残忍的生物因为大雨的关系超过两天没有进食,便冒雨碰运气。欧美加在差不多能看到山谷的地方遇见了它们。因为空气里混杂了雨水和大量因为雨水而激起的土壤气息,不然欧美加能早一点发现它们。
他看见他们的时候,野狼已经从大路的拐弯处跳了出来,直扑马背。欧美加来不及吟唱攻击魔法,情急之下把用来挡雨水的空气护盾从头顶挪到面前,挡下头狼的正面攻击,随后凝固头狼脖子周围的空气,如隔空取物般将它扔到山下。第二头狼见状爬上山坡,试图取得制空优势。欧美加当下立断扔出空气刃,临空将狼肚子劈成两半。
老伙计受到惊吓,高高跃起前腿,发出嘶鸣。
“喔……喔……”欧美加趴到马背上,安抚老伙计的同时再次展开空气护盾,雨水被挡在魔法护盾外面,“小场面。不用着急,老朋友。”
没有了雨水的侵扰,老伙计开始冷静下来,继续赶路。
雨云密布,天黑的时间变得更早了。尽管如此,欧美加还是在入夜之前下了山,走进乌尔村。此时,他的心情好开始一段新的旅途。他跃跃欲试,想追上进入森林的恶魔。
深夜还亮着灯的只有旅馆。乌尔是特贝斯最东边的村庄,这里再往东不到十里就是森林边界。作为边境上的村庄,乌拉尔享受的待遇比内地的好些。村里有碉堡,有狮鹫笼,一旦出现战事,狮鹫骑士可以在一个小时之内把消息送到山顶的迪安。
欧美加在旅店吃了炖热饭然后休息了一夜,恢复魔力。为了缩短与恶魔之间的距离,他第二天再次以空气护盾作为雨伞,冒雨出门。快到中午的时候,他已经可以看到起源大森林了,与此同时也来到了降水区域边界,身后黑云崖顶,前方的天空却泛着湛蓝,令人心旷神怡。
他怀着茅塞顿开的心情进入森林,还不到傍晚便迷失在千篇一律的树林中。说迷路不太确切,因为林里根本没有路。前一夜他匆匆进了森林,没顾上寻找恶魔进入森林的地方。恶魔显然走的不是他现在走的这条路,不然早都逮到恶魔的气息了。
起源大森林的树看上去每一刻都上了年纪,至少有四五百岁。最多的是粗壮松树,橡树和杉树,拔地而起,矮的有二十来米,高的可达五十米。地上的草被满地的纤细松针覆盖,走上去比地毯还软。早上是阴天,水汽蒸发不出去,树皮和地上的松针都湿湿的。空气也很潮湿,又是秋天,冷风比平原刺骨一百倍。林里还有许多他叫不出名字来的树,有松树柏树这样的高大笔直的树,也有矮小弯曲的树,中秋已过,矮小的树大都落了叶子。起源大森林的年岁是在太古老,大树的树根下长着蘑菇,还有去年的蘑菇腐烂的痕迹。
夜里,欧美加遇到了意想不到的糟糕状况。他在树上睡得正酣,不想前方的森林传来一声猛兽的咆哮,加上阴风袭来,老伙计受不了阴风,惊叫着挣脱了缰绳,撒腿跑掉,干干脆脆消失在森林中。
它带着所有的食物、毛毯和钱袋跑了。为了防备类似的状况,欧美加睡觉时是把蓝色之心和短剑抱在怀里的。现在,除了身上穿的皮甲和米莉娅送的急救包之外,他只剩下这两把武器作为行李。
暴露了自己的位置,欧美加不得不连夜赶路。老伙计是追不上的了,他只能硬着头皮继续朝东走。原始森林里,枝条太茂密,为了让自己忍受鞭刑,他抽出短剑,砍掉挡在前面的几根枝条。
天亮之后,欧美加睡了两个小时。老伙计顺带带走了所有的食物,抛弃的欧美加没午饭吃。
他在没有路的松针地上走着,时不时看见老松树的根部长出蘑菇。想过摘几朵蘑菇吃,但是他没有锅煮,也不确定蘑菇有没有度。按照他的植物学知识,颜色鲜艳的蘑菇大多有毒,越是难看的越可以放心吃。他走到一刻松树下,看着灰色泛着粉红的蘑菇帽,无法界定它们属于颜色鲜艳的还是不鲜艳的。
故事书里说人饿极的时候吃树皮和草根也能充饥。他瞟了一眼周围这些千年老树的厚皮……然后就放弃了吃树皮的想法。至于埋在松针之下的草根,他不敢肯定掘地三尺后能不能见到草,想吃草根的话还得再往下挖。总之,起源大森林的树皮和草根都是吃不到的。
走得越远,越感觉起源大森林会吃人的说法是谣传。且不说他的童年时代是在这片无边的森林里长大的,时隔十六年后的现在,他也没觉得森林有什么异样。如果是会吃人的恐怖森林——至少会散发出阴森的死亡气息。他是个合格的刺客,任何一种危险的气息都逃不过他的直觉,更不用说死亡。目前为止,他印象中的起源森林都是片普通的森林。
翻过一个山头,地势变得平缓,树木稀疏,荆棘丛比昨晚稀少得多,视野变得开阔。他可以十倍于现在的速度前进,如果胯下有马肚子里有食物的话。
树,树,还是树。各种树。一天下来,他翻过了几座小丘,走过几个谷低,但风景一成不变——全是树。有时候他看见苍鹰在高空盘旋,虎视着森林里的猎物。森林里到处是蛇,时不时就听见射在地上爬过的嘶嘶声。
刚刚经过的谷地里有一洼小小的清水池,水不到二尺深,清澈见底。欧美加摸到水囊在腰带上的时候,比听卡隆允许他来起源森林还要兴奋,连连感谢女神。他像只兔子一样蹦到池边,把嘴伸进冰凉的水里,喝了个饱,又灌满满一水囊,接下来的三天渴不死了。
但他没办法保证自己不饿死。
秋天的松鼠正在为过冬储存能量,一只二只吃得肥肥的,路都走不动。它们跑到池边同欧美加一起分享甘甜的清水,向他展示它们因饮食过量产生的丰厚脂肪。
喝饱水,欧美加继续上路。
在没有老伙计陪伴的情况下,欧美加迎来第一此日落。白天的小动物都回巢去了,猫头鹰的啼叫宣布夜晚来临。秋天夜晚的森林一点也不热闹,除了猫头鹰的嘀咕,小动物偶尔跑过的沙沙声,就只有风声。
欧美加扒开几棵树枝,尽管前方的林子不再太茂密,但阳光已不再为他指路。十步开外是一棵巨大的老松树,黑暗中看不见它有多高,粗得可以在里面建房子。它的树根太过密集、强壮,以至于泥土无法包裹住它的根网,树根裸露在地面活像个小帐篷。
失去马的风魔法师饥肠辘辘,加上天黑,想走也没法走了。他决定今天到此为止,正好蜷到树根下避风。精灵斗篷保暖和挡风的效果堪称一流,美中不足的是不防水.入睡之前,他拿出荧光笔和笔记本,把老伙计卷着他的食物跑掉后他如果忍饥挨饿走了一天的悲惨旅程写下来。
他写到眼皮打架才放下笔记本睡觉,可怜的肚子叫个不停却没有食物喂它。这样下去肯定会被饿死,不出三天就没力气走路了。明天开始不能只顾赶路,野果也好,打猎也好,得先填饱肚子。他不断地对双月女神祷告,祈求她不要让她的孩子死得那么荒唐。如果可以选择一种死法,欧美加宁愿光荣地死在战场上。
明天也得赶路。现在放慢脚步的话,和恶魔的距离又会拉大。但不放慢脚步来觅食,可能还没追上他们就先饿死。他无奈地叹气,没有食物的处境下必须以退为进。
只不过过了一个星期,现在回想卡隆把蓝色之心交到他手里的画面,好像过了不止一年一样漫长。
×××××
黎明破开长夜,欧美加饥肠辘辘地醒来。
昨晚睡得很不舒服,他被惊醒过三次,又在饥饿难耐的煎熬中睡去。他全身都在疼,屁股和后背被树皮梗得麻木,走起路来好像不是自己的腿在走。往东走,什么时候看到可以吃的东西,什么时候停下来吃。既不耽误赶路的时间,也不延误觅食的时间。在不知道哪个方向走食物的情况下,最好是朝目的地的方向走。
老伙计啊,回来吧。以后我的苹果全部送你,你驮着我的食物回来吧。不,你不回来也可以,不管你用什么办法,把你背上的食物袋和里面的食物给我送来。你想获得自由也没问题,我的食物留下,金币送你,你拿它们去买个好主人吧。
可惜老伙计没有听到他内心的呐喊,之后的两个小时也没见它踪影。
进入森林的第二天也是在饥饿中过去的。晚上睡觉的时候他的胃酸都在消化胃壁了,腹腔痉挛,好像像被一只大手狠狠撕扯。
当天夜晚也是在饥饿中睡去的,第二天,欧美加被什么圆润的东西砸到脑袋,就这么从梦中醒来。
视线重新变得清晰的时候,他看见的不是绿色的毛毛虫,而是一个比李子大不了多少的青苹果。苹果还没完全成熟就掉到了地上,皱巴巴的,看起来点都不好吃。欧美加抓起苹果就塞到嘴里。苹果又酸又面又干,几乎没有苹果的味道,比看上去还难吃。
原来他夜里躺在了苹果树下,秋天正值结果季节,熟透的苹果掉到了他头上。
趁着还有法力,他召唤一道风之刃切过苹果树,干得发皱的苹果噼里啪啦掉到地上,他留着贪婪的口水,一个接一个把它们塞进嘴里,势头如同闯入人间吃人的恶鬼。
左手边的地上有个苹果。某个黑乎乎的巨物抢在他前面把苹果叼了去。他顾不上对方是人是鬼,拿起刺剑就要杀的时候——才发现老伙计站在那里嚼苹果。
白底棕色斑纹的毛皮,四个蹄子和眉心各有一块白斑,还有老伙计特有的臭味——百分之两百是老伙计没错。
“老伙计!”欧美加像看到救世主一样跳上去,直取老伙计背后的食物袋。
袋子里装着狄安的旅店老板托马斯准备的生酪、小麦面包、牛肉干和葡萄干。他像个食肉动物一样狼吞虎咽,抓到什么吃什么,等不及嚼碎就吞进肚子,直到食物堵在食道中间,才喝一大口水把它们冲到胃里。
水足饭饱,他奔放地抹去嘴边的水,跳上老伙计后背。
“我答应过苹果全部给你,没答应不骑你。”他用拍凯文肩膀的力道拍了拍老伙计的脖子,“走。我让你停你才准停。”
前方的森林开始变得稀疏,不要披荆斩棘也能轻松通行,意味着已经接近祖先河了,祖先河是迪恩利亚河上游的支流,是流经森林的一段。加上老伙计的回归,前进的速度大大加快。
老伙计回到他身边的第二天,欧美加被一座陡峻的高山挡在前面,不得已北上一段,绕过山峰,地势趋于平缓,他转向东南,走了很长一段直线。除了午饭和晚饭的两次,他停下来来让老伙计进食兼休息,他几乎一直马不停蹄地赶路。
太阳落山的时候,山峰已经被甩到身后去了。
走下山坡,幸亏缰绳拉得及时,不然老伙计就摔倒断崖下去了。欧美加擦了把冷汗,崖壁之险,似乎是造物主用一把巨大的砍刀劈的。悬崖下的草长得非常茂盛,比人还高。相反的是树不怎么高。
欧美加翻身下马,领着老伙计沿着崖壁走下山谷。
他走得非常小心,脚下还是踩空了一次,刺啦一声摔下断层,松针和草屑裹着碎土撒了一身,进到袖口和领子里。幸好断层只有二人来高,陡度不大,欧美加只是受点擦伤。他七手八脚清理皮肤上的松针杂草,去除米莉娅准备的急救包,把烈酒涂到手背上消毒,然后忍住刺痛包上绷带。
就在这里——
欧美加喜出望外地看到迟来的线索——地上的脚印。多亏地上松软的松针,他发现一组奇特的脚印。常人可能根本注意不到这些脚印,对于刺客来说它们比夜空中的明月还要抢眼。脚印总共有三组,像是放大了十倍的鸭子的脚印,只有四个趾头,三个朝前分开,一个在后,脚趾上有锋利的爪,四个趾尖处的松针深深地陷下去,趾头之间的地面则没陷那么深。
脚印从断层的南面来,蜿蜒进西面的林子里。
激动的热流冲击着刺客的心脏。这些不是恶魔的脚印,它们是恶魔骑的双爪龙的脚印。它们用粗壮的后腿站立,前脚比起后腿来细得荒唐。龙的颜色不是深绿色就是黑色,也有少见的灰色。恶魔离不开双爪龙就像人类离不开马——它们是恶魔最爱的坐骑。
托马斯说对了,恶魔和女人都是真的。恶魔确实来到了起源森林,很可能是追着托马斯提到过的那个女人来的。
发现了猎物的踪迹,欧美加感觉自己有用不完的力气,开始沿着脚印追踪。脚印像会说话一样告诉欧美加,恶魔当时是从南面绕过山峰,现在行进的方向是正东略微偏南。很显然他们还没有追上那个女人,或者追上了并不急于解决她。如果女人已经被干掉的话,地上必然有打斗的痕迹和血迹。根据脚印的深浅判断,他只落后恶魔半天左右的距离,连夜赶路的话肯定能追上。
当晚,他沿着脚印来的方向往回走了一段,在悬崖的一个避风塘附近发现一堆兽骨,是吃剩的牛骨,恶魔的牙印清晰可辨。恶魔和女个女人都很聪明,他们谁也没有生火。
他开始对那个进入森林的女人感到好奇。那女人是何方神圣?竟然有胆量也有能力一个人进入森林。
次日,欧美加沿着恶魔的脚印前进,一直走到下午,距离一点点拉近,脚印一个比一个新鲜。他在一棵不大的杉树后面下马,俯身地面,细细检视留在地面的脚印。
接连几个脚印都轮廓分明,针叶被踩断的地方残留着汁水。恶魔半小时前刚经过这里。他们走得不快,并不急于追上那女孩。女孩走得也不快,她不知道身后的危险,以为自己有用不完的时间。是啊,哪个只身进入起源森林的人会有赶时间的想法呢?要不是有对女孩和恶魔的好奇心,欧美加现在应该还没走到谷地断层,正在悠哉悠哉地欣赏森林的风景,搜集一些证据,证明起源大森林并不像特贝斯人传言的那么恐怖。
但现在不能急于求成。他也放慢脚步,直到夜黑风高,万兽归巢。
作为刺客的他无须继续压抑好奇心。早在一周以前从托马斯口中听闻恶魔的消息开始,他就期待着赶上恶魔的这一天。现在他赶上他们了,接下来就是去“拜访”他们。
他特意找了个树相对密集的地方,位于五颗较为粗壮的松树中心,是理想是隐蔽场所。他把老伙计拴在一棵小松树下面。正要走,老伙计就用喉咙咕隆抗议。
“别这样,老朋友,你不会想看待会的血腥画面的。”他走回松树下,摸摸老伙计的长脸,“我很快就回来……带着战利品。”
听了他的话,老伙计善解人意地俯下身子,趴到松针地面休息。
欧美加给了老伙计一记朋友的笑,然后深深地吸了口气,左手持着没有光泽的蓝色之心,右手持着短剑,靴子鞘里别上备用匕首,默念着对双月女神的祷词,无声无息地消失在黑暗的森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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