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PD 接報到 Santa Monica 調查一宗懷疑兇殺案,報案人是法國遊客 André Perreau,經初步調查後案件已轉交特別調查科,由刑警雷若蘭接手。
「雷,中國人的案子,交給你了。」特別調查科的 Edward Sampson 將資料夾遞給雷若蘭。
雷若蘭戲謔:「當心我告你種族歧視!」
Edward 舉手作投降狀,「認真的,這案子相信你會感興趣。」
雷若蘭揚起一道眉示意他說下去,一邊翻閱手上的資料。
「報案人是個法籍遊客,前幾天在沙灘酒吧結識了受害人,每晚人約黃昏後,豈料前晚收到受害人的求救訊息,趕至遊艇碼頭時但見遊艇甲板上有兩個糾纏的人影,似在發生爭執,隨後雙雙墮海……」
受害人名叫 Rose Baker,原名黃玫瑰。而 LAPD 於該艘遊艇上拘捕之疑凶為受害人養父 Alan Baker。警方派出蛙人交替搜索二十小時不果,只在附近一帶水面發現屬於受害人的外套,搜救行動並不樂觀。
與此同時,LAPD 調查分析科探員發現受害人的電腦及社交媒體私人帳號分別留有 Alan Baker 虐待 Rose 和姐姐 Lily Baker 的證據。
「校長,謝謝你抽空協助調查。」雷若蘭與校長握手招呼。
「不客氣。」校長領她到辦公室,「人還沒找到嗎?」
「二十小時,只找到一件外套。」雷若蘭如實作答。
校長輕嘆,「若是姐姐 Lily 那還有點希望,Rose 是旱鴨子,而且已墮海二十小時,恐怕生存機會渺茫。」
雷若蘭此行原為向校方了解受害人與養父的關係,查探可有虐兒的蛛絲馬跡,可是聽到校長這番話,她腦內的某個按鈕彷彿被接通,產生了一個奇怪的念頭。
「Lily 是游泳健將?」
「對呀,Lily 雖然只在我校待了兩年多,卻一口氣囊括了 100、200 和 400 米蛙式項目的金牌為校增光,沒想到妹妹卻是旱鴨子。」
雷若蘭匆匆記下要點,再回到原來的調查方向,問:「Lily 和 Rose 與養父的關係如何?養母呢?我們手上的資料好像不曾提及養母。」
「印象中,她們入讀不到半年養父母便分居了。兩姊妹一直跟著 Baker 先生生活,養母 Elena 好像已離開本市。」要不是 Lily 乃泳隊之星,校長對 Baker 一家可能不留半點印象。
雷若蘭追問:「那麼 Lily 和 Rose 與養父的關係呢?校方可曾發現虐兒的跡象?」
校長連忙否認:「老師們一旦發現甚麼蛛絲馬跡,定必會盡責向社工匯報。」
雷若蘭起來欠欠身,「非常感謝你的時間。」
Lily 若是泳隊成員,身上傷痕恐怕藏不住。但若將此事上報社會福利署,學校隨時會痛失王牌選手。離開校長辦公室,雷若蘭逕自走到學校的室內游泳池,正好教練在指導泳隊成員熱身。
「教練你好,我是 LAPD 特別調查科的雷探員。」雷若蘭展示她的警章。
「嗯,校長已交代過。」教練不似校長般熱心,「Rose 並非泳隊成員,我沒有甚麼資料可向警方提供。」
「明白。不過我也想了解一下 Lily,或許你能給我一點啟發。請問你可曾發現她身上有不尋常瘀傷之類?」
「不尋常瘀傷?」教練冷笑,「哪個運動員身上沒瘀傷的?練習碰撞受傷很平常,沒甚麼不尋常的。」
「了解。那我可以和你的隊員聊幾句嗎?」
教練一口拒絕:「他們尚未成年,必須由家長陪同方可問話,我不會充當監護人。」
雷若蘭挑了挑眉梢。這教練要不熟知法律程序,要不早有提防預備。
「好的,抱歉打擾。」雷若蘭說罷轉身離開。
正要到停車場,其中一位泳隊成員卻進追上前將她截住。
「你不可能查出甚麼的。」
「甚麼意思?」
「Baker 先生和教練份屬好友,且每年捐款給學校,你不可能自校方口中查探出任何線索。我看你還是直接聯絡 Lily 比較實際。」少年明顯不恥教練所為。
雷若蘭探問:「你知道 Lily 在哪?」
少年遞上一張便條,上面寫著加拿大某大學的名字:「這家大學的教練曾前來挖角,承諾會為她提供全費獎學金。」
「謝謝你提供資料。」雷若蘭鄭重地收起那張便條,試探問:「你和 Lily 很熟?」
少年靦腆地垂頭,然後猛然醒覺:「我得回去了,不然教練會發現。」
先是外地遊客 André Perreau,然後又有迷戀她的學弟,看來 Lily 和 Rose 兩姊妹殊不簡單。不過在千瘡百孔的社福制度下,被當成人球般暫居於寄養家庭的孤兒學會利用身邊人也是逼不得已吧。
雷若蘭回到警局將便條交給 Edward,「試試這家大學的泳隊,或許會有 Lily Baker 的消息。」
「不必,我們已聯絡上 Lily Baker,她正動身回國。」Edward 放下便條。
雷若蘭訝異,「她不是數月前已離家出走?你是如何找到她的?」
「Rose 一直跟姐姐保持通訊。我們成功申請登入 Rose 的通訊軟件,不消一會便聯絡上 Lily。」
「兩人的對話內容呢?」
「就知道你!」Edward 將一份資料扔在案頭,「裡面的對話可精彩了,全是被 Baker 虐打性侵的控訴,這次不容他否認謀殺。」
「他否認了?」雷若蘭的腦內亮起另一顆燈泡。
「那人渣否認得斬釘截鐵,還說是 Rose 主動提出想揚帆出海散心。」Edward 獰笑,「不過他前妻已答允作供,稱是受不了他家暴才申請離婚的。有家暴前科、Rose 的日記又鉅細無遺地描述他的惡行、遊艇上只得 Alan 和 Rose Baker,加上有目擊證人 André Perreau 指證 Rose 被推落海,那人渣這次肯定跑不掉!」
嗯,罪證太完美了。
從外地遊客目擊證人開始,一切搜證都進行得異常順利。探員的直覺告訴雷若蘭這事尚未結束。
雷若蘭抓起外套,Edward 見狀急問:「你要上哪兒去?Lily Baker 一小時後會到警局錄口供,你不打算和她聊聊?」
「若我趕不及回來,替我給她一杯水,事後套取指紋。」
「套指紋?為甚麼?」Edward 大惑不解,「你懷疑 Lily Baker?碼頭職員證實當日只有 Alan 和 Rose Baker 登船,而 Lily 一直身處加拿大,你怎會懷疑她?」
「殺人犯自不可能是她……沒時間解釋了,記得套指紋!」雷若蘭說罷轉身往外跑。
這事搞不好根本不存在兇手!雷若蘭沿著 Santa Monica 岸邊走了一遍,可惜並沒找到被刺穿的等身高吹氣娃娃。
假設這事由 Lily 和 Rose 兩姊妹合謀策劃,主動結識 André Perreau,安排他在不知情下做兇案的目擊證人。事發在入夜之後,André 只見兩個黑影扭成一團,根本分不清誰是誰,只見兩人同時墮海。假若掉入海裡的是 Rose,那便是一起命案;若跳入水中的是姐姐 Lily,先刺穿吹氣娃娃再將娃娃身上的外套脫掉,然後拼命游上對岸,那便成了一宗無懈可擊的懸案。
根據目擊證人的供詞、受害人電腦以及通訊軟件上的控訴,加上前妻的家暴供詞和兩人單獨出海的環境證供,Alan Baker 基本上難以脫罪。
然而雷若蘭腦內的邏輯響起警號:旱鴨子 Rose 會主動提出遊船河?Lily 和 Rose 感情要好,Lily 為何會丟下妹妹隻身離家出走?單純因為加拿大有大學向她招手?
要逐家逐戶查探最近可有店舖賣出等身高的吹氣娃娃嗎?說不定她們在網上購入。況且一切純屬雷若蘭自己的大膽臆測,毫無實質根據,這線索太花時間,還是先放一邊吧。
雷若蘭趕回警署,可惜與 Lily 緣慳一面。
「指紋呢?已送去比對?」
Edward 搖頭,「她碰也沒碰過那杯水。」
「椅子?」
「她先把外套擱在椅背才拉開,同樣不可能套到指紋。」這下子連 Edward 也覺得事不尋常,「到底怎麼回事?為甚麼要查 Lily Baker?」
雷若蘭癱瘓在辦公椅,「沒甚麼,我只是在假設你套到的可能會是 Rose 的指紋。」
到底她倆是甚麼時候開始掉包,又是甚麼時候換回來的?抑或,Rose Baker 當真已遭遇不測?套不到指紋是巧合?抑或黃氏姊妹深謀遠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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