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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是一種理性的表達方式,文字中所蘊含的情緒也必須經過讀者的「理解」才能感受得到。而小說著重的是「闡述故事」,比之其他的文學創作(如詩、抒情文等)又有更多理性成分。
然而,每個人的思考模式都不同,同樣的內容也會產生不同的解讀。寫作時應當注意,讀者在讀你的文時,腦中所想像的畫面肯定和你想像的不一樣,心中產生的情感也必然和你不同。雖然故事是作者創造的,但當它活在每一位讀者腦中時,都是獨一無二的。
因此,小說實際上是沒辦法做到「直接的」氣氛渲染和情緒渲染。有些人可能認為大量的寫景、大量的抒情可以增加沉浸感,但實際上,這種做法只有對部分「與作者有著相似理解」的讀者才能產生共鳴,而對於一般讀者來說,這些就只是「對劇情推展沒什麼幫助的贅言」。
順帶一提,一些作者喜歡在文章中提供 BGM,然而道理是一樣的,若讀者與作者的情緒不同(或單純對音樂的喜好不同)就難以對 BGM 產生共鳴。(不過若讀者不喜歡的話可以選擇不要聽就好,其實也影響不大ㄏ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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